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核准,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210,2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9,073,916.4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26,082.89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2023年2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6号”《验资报告》。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259.2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259.21万元(合并计算待置换资金及暂由基本户代发的薪酬后,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27,184.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162.57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329.1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物联网”)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人 | 项目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余额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4250100000709002421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19,084.26 |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 20000025221400113450944 | 北京银行深圳前海支行 | 17,930.53 | |
补充流动资金 | 338190100100198251 | 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 | 80.69 | |
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5557188999998 |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12,067.10 |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092.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59.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59.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3.88 | 3.88 | 0.02% | 2025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2、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0.00% | 2025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3、轨道交通综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62.71 | 162.71 | 0.90% | 2024年12月 | 547.95 | 是 | 否 |
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 31日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92.61 | 20,092.61 | 20,092.62 | 20,092.6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9,092.61 | 69,092.61 | 20,259.21 | 20,259.21 | - | - | 547.9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9,092.61 | 69,092.61 | 20,259.21 | 20,259.21 | 20,259.21 | - | 547.9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182.45万元,报告期内暂未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暂未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未来将用于上述承诺投资项目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下列报数据为募投项目当期产生的收入。 2、基于公司平台产品运营需求,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所涉“C3-IoT身份认证管理软件”更名为“C3-Plus身份认证管理软件”,报告期内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薪资需由公司基本户代发。自募集资金到账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办妥募集资金专户转发人员薪资至公司基本户的相关流程事项,故期间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薪酬1,466.09万元,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到相关人员薪酬1,276.74万元,均由公司基本户先行代发且未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向基本户转发薪资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基本户。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184.49万元(含待置换资金4,182.45万元及上述暂由基本户代发的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