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以及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