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 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因25名原激励对象发生退休、离职等情形,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033,967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