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5 日至 2012 年 8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
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网络投票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五)
二、出席会议对象
1、 2012 年 8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
报规划(草案)》;
3、审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见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内容。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 年 8 月 13 日 11:00 至 18: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公司证
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程序:投票当日,深交所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
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
票业务操作。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07 北新投票 买入 对应表决议案序号 表决意见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07”或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
的价格分别申报委托。对逐项表决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需填报子议
案序号,2.00 代表对议案 2 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委托价格与
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议案序号
总议案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可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 1.0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
议案 2 2.00
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
议案 3 3.00
证报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 4 4.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
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
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为
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投票举例
(1)若股东拟对全部提案一次性表决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07 买入 100 元 1股
若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
同。如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
同。
(2)如某股东对议案 1 投赞成票,对议案 2.1 投反对票,对议案 3 投弃权票,
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07 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