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李胜利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现场参会,委托雷典武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戴和根 文 岗 雷典武
兰春杰 杨有红 陈 壁
李胜利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