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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桂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刘全胜先生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初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修订的相关规则指引,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治理要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颜庆华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林子豪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增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 张 平委员: 唐天云 刘全胜 李锡明 颜庆华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 唐天云委员: 张 平 刘全胜 李锡明 林子豪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情况不变。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减免参资企业深南燃气2023年度承包费的议案》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和能源”)持有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燃气”)60%股权,公司持有深南燃气40%股权。深南燃气自2012年3月起由谷和能源承包经营,公司每年根据协议约定收取承包费。

2020年1月,公司与谷和能源签订第二期《广东谷和能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之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约定于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由谷和能源单方负责主持深南燃气的生产经营,并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谷和能源每年向公司支付承包费630万元(含税)。随着深圳城市化发展及“瓶改管”工作的加速推进,深圳市瓶装气市场正逐步萎缩。因政策原因,深南燃气下属沙头角气站及南头气站已分别于2021年10月及2022年9月关停至今。根据双方于2020年1月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约定,谷和能源向公司提出减免2023年承包费的申请。鉴于沙头角气站和南头气站业已关停,谷和能源单方承包经营深南燃气深惠地区业务区域相应减少,根据深南燃气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双方协议约定的基础,在要求谷和能源保障协议正常履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本次承包费减免方案及测算方法对谷和能源应付公司的2023年度承包费予以减免,同意2023年度承包费减免金额为2,430,546.64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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