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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赵宗波公务原因王琦
董事王永良公务原因陆子友
董事柯王俊公务原因施卫东
董事林鸥公务原因王琦
董事向辉明公务原因施卫东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船舶600150沪东重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陶健张东波
电话021-68860618021-68860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
电子信箱stock@csscholdings.comzhangdb@csscholdings.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74,796,300,430.32162,639,871,982.05162,437,500,938.44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282,116,644.2145,854,793,789.8045,961,404,924.370.9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0,525,572,583.7323,946,029,537.4823,975,331,527.682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181,486.68195,843,022.00195,754,571.9118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818,707.79-65,290,466.43-65,044,594.4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1,932,387.80-1,848,114,547.29-1,861,961,252.8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0.420.42增加0.7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40.0440.044181.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40.0440.044181.8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40,05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471,988,828,6930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6217,494,91600
中信证券-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长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33104,078,9450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9687,819,6380未知-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7277,138,8930未知-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948,558,75500
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0747,947,4550未知-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843,920,0000未知-
尤国南境内自然人0.4620,683,0680未知-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118,474,658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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