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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7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美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 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3)。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9151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9151号《审计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3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监事吴红英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事吴红英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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