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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监事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朱平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吴红英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红英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朱平华,男,1978年02月出生,1994年 9月至1997年6月在盐城技术学校取得中专学历。2006年7月 至2014年6月,任职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任明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职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有利于监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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