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所有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玉坤、申小平、陆夏明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