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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5月29日、6月29日、7月31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原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诉讼、仲裁机构案由(诉讼、仲裁原因或依据)涉案金额(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8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2023/3/7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承揽合同纠纷¥20,259,555.561、请求判令支付项目回购款暂定人民币2000万元;2、请求判令支付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全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将于9月3日二次开庭
9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2/15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5,509,207.991、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欠款15509207.99元及利息;2、判决确认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已判决,待生效2023年8月10日一审判决:韩城住建局应向名家汇支付工程款15349207.99元及利息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原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诉讼、仲裁机构案由(诉讼、仲裁原因或依据)涉案金额(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3青岛一凌网集成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9/1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3,108,525.001、请求被告支付项目研究开发报酬3,0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为98525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0,000元。二审于8月30日开庭2023年5月24日一审判决: 一、被告名家汇应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一凌网支付项目研究开发报酬1967160元; 二、被告名家汇应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一凌网支付逾期付
款违约金; 三、驳回原告一凌网的其他诉求。
4刘义成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7/25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280,000.00判令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8万元二审已判决生效2023年8月23日二审判决: 一、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鸿宝公司应赔偿刘义成10万元;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 2023年2月27日一审判决: 一、鸿宝公司赔偿刘义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64000元;二、驳回刘义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17深圳市古天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4/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745,256.64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设计费人民币65.12万元。2、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暂计为63816.64 元。3、判决被告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人民币30240元。一审已判决,名家汇已上诉2023年8月10日一审判决:名家汇应向古天文化支付剩余款项251200元及逾期利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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