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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吴黎明、宋文吉、李晗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监管安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鉴于A 股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时,亦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公司作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在香港证监会就公司配股事项批准登记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刘其、何文彬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

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事项及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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