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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司代码:688348 公司简称:昱能科技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昱能科技688348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邱志华许晶
电话0573-839869680573-83986968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
电子信箱Public@apsystems.cnPublic@apsystems.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349,507,066.464,958,414,981.64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87,229,004.483,718,804,592.40-0.8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58,078,671.01497,428,985.893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93,171.32128,802,734.12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283,494.85125,284,817.52-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8,060,267.5961,177,026.31-1,33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436.09减少32.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01.53-21.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01.53-21.5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584.66增加1.92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6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LING ZHIMIN(凌志敏)境外自然人14.4916,229,55216,229,55216,229,5520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7115,357,63515,357,63515,357,635冻结560,000
LUO YUHAO(罗宇浩)境外自然人12.3613,843,10313,843,10313,843,1030
高利民境内自然人8.9310,001,65210,001,65210,001,6520
潘建清境内自然人7.718,634,2478,634,2478,634,2470
嘉兴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34,061,525000
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083,450,021000
嘉兴汇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22,377,376000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92,006,9991,415,4501,415,45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91,783,74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凌志敏与罗宇浩是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潘建清持有天通高新63.75%的股权,是天通高新的实际控制人;3、海宁实业资产(SS)持有天通高新9.62%的股权;4、嘉兴汇能和嘉兴汇英为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5、凌志敏持有嘉兴汇英1.02%的财产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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