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祝红霞、叶伟巍、陈小明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