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的签字页)
张慧德:
文 灏:
郭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