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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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