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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海南清鎏绿色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清鎏”)所持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环宇”)100%股权。公司将在完成股权收购后为海南环宇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临高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南环宇与兴业银行签署了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为期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农业银行签署了2023年5月23日-2024年12月22日为期19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收购海南环宇股份后,由于海南环宇股东发生变化,为保证海南环宇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海南环宇在兴业银行及农业银行上述存量贷款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7,520万元、5,500万元。(最终担保额度以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被担保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象海南环宇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8708839100W

3、成立日期:1996年07月24日

4、注册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抱美农场

5、法定代表人:谢志永

6、注册资本:69,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高级磁护抗磨材料)的制造、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1)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海南清鎏绿色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9,000.00100.00%

合计

合计69,000.00100.00%

(2)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9,000.00100.00%

合计

合计69,000.00100.00%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收购完成后,将持有海南环宇100%股权。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3年0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29,639.5630,804.02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23,908.4486,466.20

净资产

净资产5,731.12-55,662.18

项 目

项 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5,778.0317,904.82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344.67-9,626.48

净利润

净利润344.67-9,626.48

上述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3】第20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海南环宇在兴业银行及农业银行存量贷款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在兴业银行及农业银行存量贷款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求。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12,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46%;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9,67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6%;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4,63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0%;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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