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采用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王颖、杜少雄、刘淼三位董事属于本薪酬方案的适用对象;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人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占有效票数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分别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自评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鉴于杜少雄、刘淼两位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人参加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