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孙永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