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9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Paul M. Theil监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孙铮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张国明监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推举张国明先生为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