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577,051份(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