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81,979,503.51元(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0,466.45元(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1,522,482.93元(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4,8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596,16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实情况与未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