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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昕昊达公司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昕昊达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昕昊达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为3年,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含)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 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曲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67,7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选矿;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2亿元;负债总额3.68亿元;净资产6.54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64亿元;负债总额5.02亿元;净资产

6.62亿元。

无其他影响昕昊达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昕昊达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金融机构为其办理业务的担保条件,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提高筹资效率,由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4亿元(含),期限为3年,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昕昊达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对其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为3年、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含)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保障其融资业务顺利开展,且昕昊达公司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昕昊达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

3.26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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