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23 公司简称:双元科技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郑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琪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双元科技 | 指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凯毕特 | 指 | 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丰泉汇投资 | 指 | 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宜宾晨道 | 指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无锡蜂云能创 | 指 | 无锡蜂云能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金华毕方贰号 | 指 | 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惠州利元亨投资 | 指 |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宁波和歆 | 指 | 宁波和歆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宁波梅山超兴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弘泽机械 | 指 | 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湿法无纺布 | 指 | 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建持股3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
德康环保 | 指 | 浙江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凯毕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机器视觉 | 指 | 通过工业相机自动获取一幅或多幅目标物体图像,对所获取图像的各种特征量进行处理、分析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做出定性分析和定量解释,从而得到有关目标物体的某种认识并作出相应决策,执行可直接创造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的功能活动 |
工业线阵相机 | 指 | 是利用单列感光CMOS传感器,对物体进行扫描拍摄应用于工业领域的相机,又称线性阵列相机和线扫描相机 |
闭环控制 | 指 | 作为被控的输出量以一定方式返回到作为控制的输入端,并通过控制算法对输入端施加控制影响的一种控制关系 |
X射线 | 指 | 一种频率极高、波长极短、用于物体检测的电磁波 |
β射线 | 指 | 一种带电荷的、高速运行、从核素放射性衰变中释放出的粒子 |
微波 | 指 | 频率在300MHz-300GHz之间的电磁波 |
WIS | 指 | Web Inspection System,表面缺陷在线检测系统,针对高速度、高精度、宽门幅场景、实时性高的片材表面缺陷检测系统 |
VIS | 指 | Visual Image System,视觉图像系统,基于上位机对分离式个体产品(如口罩、碗面、锂电池焊接等)和速度不高的片材(如低速胶膜、纺织等)进行缺陷或尺寸检测的系统 |
解耦算法 | 指 | 多变量系统的回路之间存在着耦合关联。解耦算法就是通过校正输出、输入之间的关系,减弱甚至消除这种相互关联,从而使系统变成多个单输入单输出系统变量特征,以实现对每一个变量的有效控制 |
面密度 | 指 | 指定厚度的物质单位面积的质量 |
BOM | 指 | Bill of Material,即物料清单 |
PLC | 指 |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专门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的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通过数字式或模拟式的输入输出来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设备或生产过程 |
鲁棒性 | 指 | 在一定(结构、大小)的参数摄动下,维持其性能的特性 |
AI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是研究和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基于视觉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和社会多个领域的多个环节 |
深度学习 | 指 | 人工智能及机器学习的一个子集,仿真生物神经系统(例如人类大脑)工作,使用多层神经网络最先进精确执行任务,例如物体探测及识别、语音识别及自然语义处理 |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即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它是作为专用集成电路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而出现的,既解决了定制电路的不足,又克服了原有可编程器件门电路数有限的缺点 |
CUDA | 指 | Compute Unified Device Architecture,是一种由NVIDIA推出的通用并行计算架构,该架构使GPU能够解决复杂的计算问题 |
CT | 指 | Computed Tomography,即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成像系统,是用X射线对被检查对象某部一定厚度的层面进行断层扫描,由探测器接收透过该层面的X射线,通过光电转换变为电信号,再经模拟数字转换器转为数字信号,经计算机处理后,把数字矩阵中的每个数字转为黑白灰度不等的小方块像素,并按矩阵排列构成检测图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双元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Shuangyuan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uangyuan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郑建 |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8年5月,公司注册地由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6号3号楼七层变更为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15-4幢2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2009年8月,公司注册地由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15-4幢2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变更为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15 |
公司网址 | http://www.zjusy.com |
电子信箱 | info_zjusy@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方东良 | 包黎丹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
电话 | 0571-88854902 | 0571-88854902 |
传真 | 0571-88910049 | 0571-88910049 |
电子信箱 | info_zjusy@163.com | info_zjusy@163.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双元科技 | 68862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8,816,859.76 | 176,104,589.89 | 29.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7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468,200.20 | 33,091,993.91 | 7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6,935.57 | -22,698.6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05,977,202.81 | 378,630,861.01 | 456.21 |
总资产 | 2,749,237,346.25 | 877,874,694.43 | 213.1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0.79 | 73.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0.79 | 73.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4 | 0.75 | 78.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1 | 11.44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4 | 10.84 | 增加3.7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61 | 7.57 | 减少1.9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816,859.76元,同比增长29.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87,669.59元,同比增长74.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468,200.20元,同比增长79.71%。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报告期内经客户验收的产品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盈利水平相应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16,935.57元,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在扩大营业规模的增加运营资金的同时,公司加强对货款的催收从而使经营性现金流转正。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1.37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34元/股,分别同比增长73.42%、73.42%、78.6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同比增长456.21%,总资产同比增长213.17%,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8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 1,000,400.00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75,27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266.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8,141.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519,469.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专注于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1、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工业自动化中,特别是连续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中,检测系统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必不可少的技术工具之一。自动检测系统通过对过程参数的准确检测,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工艺设备的运行工况,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操作依据,为自动控制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是过程控制中重要的前端系统。随着工业自动化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对于检测精细度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业自动化产业对于检测设备的需求日益旺盛。
从细分领域角度,公司在线检测产品主要涉及自动检测设备中的射线检测设备、激光检测设备和微波检测设备。射线检测技术、激光检测技术和微波检测技术等作为无损检测技术,应用范围广泛。
2、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机器视觉产业起步晚,发展迅速,未来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和智能制造,国内制造业升级转型和国产化替代的趋势明显加快,我国机器视觉行业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市场规模快速提升。
嵌入式系统技术在机器视觉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形成以智能相机为代表的智能化机器视觉设备。相比于基于上位机的视觉技术,嵌入式系统技术将用于实现图像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的AI模块集成至工业相机,实现边缘智能,能够同时胜任图像采集与数据处理工作。公司自研的基于FPGA硬件逻辑实现的智能相机,实现了集图像采集、缺陷识别、尺寸测量、数据通信等功能于一体。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面密度/厚度/克重/定量、水分、灰分等工艺参数检测并对生产过程进行高精度闭环控制的在线自动化
测控系统,以及适用于表面瑕疵检测、内部缺陷检测和尺寸测量的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公司的产品可助力客户实现智能化检测及自动化控制。
公司主要产品展示如下:
分类 | 主要产品 | 明细产品 | 应用领域 | 产品展示 |
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 | 片材在线测控系统 | 极片面密度在线测控系统 | 新能源电池 | |
极片面密度/厚度一体化在线测控系统 | 新能源电池 | |||
铜箔面密度在线测控系统 | 新能源电池 | |||
薄膜厚度在线测控系统 | 薄膜 | |||
无纺布克重/水分在线测控系统 | 无纺布 |
纸张定量/水分/灰分/在线测控系统 | 造纸 | |||
激光测厚系统 | / | 新能源电池 | ||
冷凝水回收/集散控制系统 | / | 造纸、无纺布 |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 | WIS视觉检测系统 | 高速宽幅片材视觉检测系统 | 新能源电池、薄膜、造纸、无纺布 | |
VIS视觉检测系统 | 常速片材视觉检测系统 | 薄膜、无纺布 | ||
锂电池焊后视觉检测系统 | 新能源电池 |
口罩视觉检测 系统 | 卫材 | ||
碗面视觉检测 系统 | 食品 | ||
X-ray内部缺陷检测系统 | / | 新能源电池 |
(三)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依靠所积累的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两大技术平台,在充分了解客户生产工艺流程和自动化测控需求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设备及服务,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的延展性较大,实现从造纸行业逐步延伸至无纺布及卫材、薄膜、新能源电池等领域。除了拓展下游应用领域之外,公司逐步实现核心部件自研,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利润率和整体性能。另外,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及时的售后技术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打造良好的行业口碑,巩固现有客户和不断开发新客户,提升公司的盈利规模。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机械件、仪表件、电气件、电子件、光学件等。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自主选择供应商,根据客户订单来制定生产计划、安全库存需求,进而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部分原材料会进行一定的备货,主要包括单价较高且批量采购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的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的原材料以及使用较频繁、通用性较高原材料。
采购部结合历史同类采购价格以及供应商报价,经对比后确定采购单价,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需要质检的货物送达后由品管部进行检查,仓库对合格的物料进行入库,财务部负责对账、开票及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订单驱动为主,标准化部件适当备货”型生产模式。订单驱动型的生产是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客户服务部按照客户的需求确定整体技术方案和详细设计方案。由生产部门汇总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生产任务和BOM表,组织采购部采购原材料,对于设备和部件中所需的机械件大部分采取定制化采购的形式,由公司自行完成机械图纸设计,下发图纸给机械加工商采购相应的合金材料并完成加工。生产部对进行产品的生产、组装,工程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调试,品管部验收后方发往客户现场,最终由工程部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和用户培训。
4、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营方式为直销。公司通过参加展会、行业会议、老客户推荐等方式获取新客户。销售部了解客户需求后,由客户服务部与客户进行进一步的技术交流,以确保完全理解客户需求,并确定产品方案,进而进行商务洽谈、合同签订。公司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会依据产品成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定期更新。公司结算方式主要为“签订订单后预收-发货/到货预收-设备验收后收取验收款-质保期结束收取质保款”的分阶段收款方式。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信用和结算需求,以及双方商业谈判的情况,不同行业客户的付款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5、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在线测控组、机器视觉组和机械设计组,打造了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两大技术平台,形成核心技术支撑核心部件和关键软件算法,进而支撑各类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的研发体系。该研发体系根据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结合前瞻性的技术发展趋势,对产品、核心部件或技术进行研究开发,以解决现有产品中的技术痛点或以技术突破来孵化新产品、实现产品核心部件的自研及核心算法的自主设计,提升或扩充公司的核心技术,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并将研发成果推广应用到公司的主要产品,提升研发产业化效果。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在行业通用技术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形成在线测控技术和机器视觉检测技术两大技术平台。其中,在线测控技术覆盖了传感器技术、扫描架检测技术、闭环控制技术等三个技术模块;机器视觉技术覆盖了高速线扫描相机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光源及恒流频闪控制技术三个技术模块。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具有技术先进性,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且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先进性表现如下:
技术平台 | 一级技术分类 | 二级技术分类 | 技术门槛及难点 | 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
在线测控技术 | 传感器技术 | X/β射线传感检测技术 | ①微小电流捕捉,前置放大电路设计中克服零飘和温漂的影响; ②环境和被测材料温度变化影响检测精度; ③探头间气隙温度变化影响检测精度; ④射线衰减影响检测精度 | 研制了高性能前置放大器电路模块,实现不足1μA微电流近2,000倍有效放大输出,设计高精度自整定恒温控制部件、气隙温度补偿算法和双内标样标定技术,有效提高了X/β射线传感器的总体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在温度变化30℃时,传感器的检测精度可达到±0.1% |
微波水分检测技术 | 距离、温度和信号幅度衰减影响检测精度 | 研发扫频技术的谐振式微波水分传感器,配合自适应功率调整技术,不受被测物质的高度、温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研发自制的微波水分传感器检测精度在造纸领域达到±0.15%,接近Honeywell、ABB产品检测性能水平 | ||
扫描架检测技术 | 扫描架开发技术 | ①金属材质扫描架受温度影响,易发生形变; ②探头间对位精度要求高 | 通过优化主梁截面结构、上下梁之间设置空气循环功能和变性趋势同向引导,来增强稳定性、控制变形量和削弱上下梁的平行度差异。还采用导轨自动补偿来矫正机械形变产生的检测误差。采用上下探头分离复位技术,使得探头复位时能够精准复位 | |
嵌入式高速数据处理模块技术 | ①车速变化影响边缘位置识别; ②多架扫描架的同步精度要求高 | 自主开发了基于ARM系列嵌入式处理器的高速数据处理模块,完成多传感器的高速数据采集、校正、边缘识边等处理功能,同时实现扫描架往复扫描、定点等多种运动模式控制,多扫描架同步控制误差≦2mm | ||
闭环控制技术 | 纵向闭环控制技术 | 片材检测点和上料机构的距离较长,具有纯滞后大延时的特点 | 自主研发了抗纯滞后大延时、强鲁棒性的预估模型算法,叠加前馈控制算法和串级闭环系统,同时在预估系统的滞后时间和过程时间模型参数中叠加了自整定功能,可预估各种车速下的滞后时间和延时时间,避免滞后、延时时间区间内因检测值尚未回到目标区间继续追加对上料机构的调节量,从而导致过量调节的情况。定量、水分、灰分纵向闭环控制改善率可达到55%-60%,接近Honeywell、ABB同类产品的水平 |
横向闭环控制技术 | ①横向数据分区与执行控制点之间的数据映射难度大; ②控制点之间存在互相影响; ③生产过程存在纯滞后、大延时特点 | 开发数据自动映射算法,根据产品的收缩率等将扫描数据自动映射到对应的调节执行机构,同时叠加预估模型算法,计算各横幅执行机构的调节量,控制纯滞后、大延时问题,使得片材横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产品的横幅闭环控制改善率可达到52%,达到Honeywell同类产品的水平 | ||
解耦控制技术 | 多变量相互耦合,在自控过程中容易引起系统震荡 | 自研多回路100%解耦算法,在输入耦合回路的关联系数后,耦合回路变成了独立单回路,实现多耦合回路的高速稳定控制。通过自主设计开发的解耦控制算法使相互耦合的变量实现解耦控制,控制改善率>50% | ||
执行机构设计技术 | 控制回路数量繁杂,需求具有多样性、定制化的特点,对驱动力和调节精度要求高 | 采用总线型通讯设计的执行机构,实时性强、结构简单。现有应用中横幅控制执行机构已经实现多达128个同时组网操作,可根据需求继续扩展。同时采用步进式结构、提高传动比、设置大传动比的减速机构,实现大驱动力和高调节精度 | ||
蒸汽引射技术 | 烘缸的用汽压力的合理匹配和耗汽量平衡 | 自主研发的可调节蒸汽引射器,综合节汽率可以达到10%左右,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常规条件下,生产的蒸汽引射器可提供最大1.2bar的排水差压,最大引射率为新鲜蒸汽的30% | ||
过程控制组态技术 | 控制回路数量繁杂,需求具有多样性、定制化的特点 | 自研PLC自动配置程序(组态平台),该程序固化了针对各种控制回路开发的成熟算法模块,结合自研的上位机程序,可方便快捷地配置成中小型DCS系统 | ||
机器视觉检测技术 | 高速线扫描相机技术 | 基于全FPGA相机技术 | 片材检测速度快、门幅宽、精度要求高,往往采用多相机模式,导致数据采集量庞大,且数据信号时序对应难度大 | 自研的高速工业线阵相机采用FPGA作为主控芯片,实现相机数据信号的高速处理和时序对应,量产的工业线阵相机和智能相机整体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了国内外同类相机水平,部分指标位于行业前列 |
多通道数据融合技术 | 网口工业线阵相机中单网口数据带宽受限 | 多通道数据融合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自研的多网口相机,将图像数据分拆为多个分片包在多网口中发送,上位机接收到分片包后,对多通道数据进行融合数据处理和还原,形成完整的图像数据。采用该技术后解决了单网口的数据带宽问题,数据传输速度可达400兆字节/秒 |
三向位置调节技术 | 线阵相机的扫描线要调整到光带中心,并且调整被测材料要到相机的焦平面上。相机的对焦要求高难度大 | 基于三轴向自锁定相机调节结构和3D姿态传感器的数字化光路调整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了待检测目标成像的凸显性,提高整体成像的清晰度水平和调节便捷性 | |
数字图像处理技术 | 基于FPGA高速图像处理技术 | 多相机架构下运算力要求高;片材视觉检测场景复杂、缺陷类别对样 | 公司研发了基于FPGA高速图像处理技术的硬件板卡,集图像数据采集与缺陷识别功能为一体,实现缺陷数据的本地化处理,有效解决多相机架构下的算力问题,检测速度可达500个缺陷/秒;采用深度学习技术,实现高检测速度和精度 |
面向计算机的自由组态图像处理技术 | 对组态平台的实时处理及协调能力、检测准确度提升与检测时间缩小兼顾 | 组态过程中通过可组态编程技术、多线程协作技术、CUDA技术等提高组态和检测效率,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生产过程中的电芯内部缺陷检测、焊后检测以及口罩等卫材检测 | |
光源及恒流频闪控制技术 | 条形光源设计技术 | 在照度、均匀性和散热性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影响光源的使用寿命 | 可自主设计生产的全系列条形光源,具备多种散热制冷形式,具有亮度高、光照均匀性好、发热量小、寿命长的特点。公司生产的光源能在高亮度下长期稳定工作,其中聚光型线形光源的光照强度可以达到100万LUX,可以满足微秒级的曝光需求 |
光源恒流控制器设计技术 | 适应负载大动态范围变化,同时要控制内部自激震荡,降低输出电流波动 | 设计的光源恒流控制器在大电流下具有较高稳定性,可达15A的驱动能力,实现本地数字调节和通信控制,内部具有电流检测并自动反馈调节功能 | |
频闪控制技术 | 多相机分时频闪的同步,以及信号分离后的融合 | 自研的分时频闪同步模块,根据光路数量要求,生成光源控制和相机同步分离信号;频闪开关频率可达到100KHz;采用FPGA内部硬件逻辑直接处理相机信号分离,对分离后的多张图像进行缺陷识别后,再进行多张图像数据对比、运算、复合等融合处理,其结果较单张图像的缺陷识别更全面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9个,实用新型专利21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50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 | 4 | 36 | 29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 | 21 | 2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50 | 5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 | 5 | 109 | 10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3.5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3.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61 | 7.57 | -1.9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图像压缩技术的网络图像通讯系统研发 | 200.00 | 26.59 | 106.89 | 研发阶段 | 采用无损压缩技术,实现图像1.4:1到4:1的压缩比(根据实际图像不同会有不同的压缩比),以提高网口相机的行频和图像采集处理卡的图像传输效率 | 接近国际同业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2 | AI缺陷分类技术在 FPGA上实现的研发 | 200.00 | 34.89 | 146.13 | 研发阶段 | 在FPGA上实现AI分类算法。在原WIS缺陷检测后实时进行板级AI分类,分类结果再上传计算机,分类速度不低于200个缺陷/秒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3 | 基于平板X-ray相机部件在线3D CT成像及缺陷检测的研发 | 200.00 | 140.35 | 233.91 | 研发阶段 | 平板X-ray相机配合机械运动部件,实现部件的3D CT成像、尺寸测量及缺陷检测功能;目标:特定应用场景的机电协同,实现零件CT图像的重建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工业可视化无损检测 |
4 | 基于CMOS视觉传感-光学透镜-信息处理融合技术的高精度系列传感器开发 | 200.00 | 39.23 | 266.01 | 研发阶段 | 依托现有公司强大的CMOS视觉技术积淀,结合光学透镜技术,开发显微视觉检测、激光位移传感器、智能3D相机等系列部件 | 接近国际同业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5 | 万兆网数据通讯的研发 | 400.00 | 20.38 | 20.38 | 研发阶段 | 掌握万兆网的FPGA收发技术和计算机数据收发技术,将功能集成到相机内,数据传输带宽达到640兆字节/秒以上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高速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6 | 新能源电池极片涂布干燥工艺过程优化控制系统的研发 | 400.00 | 66.32 | 218.06 | 研发阶段 | 电池极片AB面独立涂布,A面要经过二次干燥的特点,通过对极片干燥后溶剂残留量的检测和干燥闭环控制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锂电极片的在线生产过程质量检测与控制 |
来实现极片干燥过程的优化,避免极片过干燥和欠干燥现象的发生 | ||||||||
7 | 彩色智能相机的研发 | 200.00 | 95.75 | 95.75 | 试产阶段 | 实现彩色图像传感器的真RGB(红绿蓝)3线信号矫正恢复,以及8K彩色相机的片材快速缺陷检测功能,三行行频达到50KHz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8 | 微距高速智能相机开发 | 180.00 | 43.87 | 43.87 | 试产阶段 | 实现微距成像,高精度检测。可根据需求与目标物体保持15mm~30mm的检测距离,贴近物体表面进行单面及双面的在线同步检测,从而实现设备的小型化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9 | 基于国产FPGA的标准化相机开发 | 180.00 | 69.58 | 69.58 | 试产阶段 | 利用紫光同创等国产FPGA芯片开发网口相机,减少对英特尔等进口芯片的依赖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10 | 多线高速频闪智能相机开发 | 180.00 | 36.55 | 36.55 | 研发阶段 | 在相机频闪和8TAP技术基础上实现双路100K行频的频闪功能。同时,也要配套调整频闪控制器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11 | 锂电池极片新型面密度系统的研究 | 400.00 | 254.99 | 254.99 | 研发阶段 | 通过新型射线传感器应用技术,替代传统检测接收元件,提高检测精度同时还可以扩展检测范围目标:实现锂电极片在线生产过程中,面密度实时全检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锂电极片在线面密度实时全检 |
12 | 工业CT检测技术的研发 | 300.00 | 161.45 | 161.45 | 研发阶段 | 研究电芯在线CT成像技术与重建算法,获得清晰、可用于检测的截面图像,完成在线对图像识别判断功能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电芯在线CT检测 |
13 | 机器视觉AI平台的研发 | 200.00 | 105.03 | 105.03 | 研发阶段 | 研发设计自主标注工具,集成训练及验证工具,可适用于多类型图像检测任务,无需编码一键完成AI布署,用于更多场景的缺陷检测,获取缺陷特征数据,同时减少检测时间,大幅增强图像对比度,去除图像噪点,增强暗部显示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适用于多类型图像检测任务 |
14 | 面密度软件可配置界面及通用纵向控制软件研发 | 100.00 | 64.86 | 64.86 | 研发阶段 | 进一步提高系统人机界面的友好性,纵向控制的普适性 | 达到国内同业水平 | 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及控制 |
15 | PCS7双元自定义模块研发及复杂性制浆设备逻辑控制编程研发 | 100.00 | 55.13 | 55.13 | 研发阶段 | 基于PCS7的双元造纸自动化自定义模块研发 | 达到国内同业水平 | 造纸行业DCS控制 |
16 | 专用AI智能相机 | 150.00 | 69.83 | 69.83 | 研发阶段 | 处理单元采用内置CPU和高算力AI芯片的嵌入式边缘计算模块;集成图像传感器,并兼容多种分辨率;内置操作系统和深度学习算法;实现在线AI检测功能,如目标定位、外观瑕疵、缺陷分类等;系统安装简单,AI算法可灵活配置,功能方便扩展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机器视觉智能检测 |
合计 | / | 3,590.00 | 1,284.80 | 1,948.42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3 | 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83 | 20.3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41.09 | 1,129.9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27 | 13.2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学历 | 1 | 1.08 |
硕士学历 | 23 | 24.73 |
本科学历 | 63 | 67.74 |
大专及以下学历 | 6 | 6.45 |
合计 | 9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58 | 62.37 |
31岁-40岁 | 23 | 24.73 |
41岁-50岁 | 8 | 8.60 |
51岁及以上 | 4 | 4.30 |
合计 | 9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的技术涵盖了核物理、微波技术、嵌入式数据处理、电子测量技术等领域,是集多种技术为一体的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公司通过不断自主研发,在射线传感器、微波水分传感器、高速数据处理模块、闭环控制软件算法等核心部件和软件算法的研发设计上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机器视觉系统的智能图像处理板卡、光源、恒流控制器、软件算法等核心部件和软件均系公司自主研发生产;自主研发的工业线阵相机,已于2021年大批量投入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以FPGA为核心处理器的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在图像信息处理能力和边缘计算能力等方面具备突出的技术优势,尤其在铜箔、铝箔、极片、薄膜、无纺布、纸张等高速、宽幅生产场景下,优势明显。
上述核心部件及软件算法构筑了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壁垒。公司技术水平受到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流延薄膜专业委员会和中国造纸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充分认可。
2、技术和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可拓展性强
公司成立以来,重视研发资源的投入,积累了传感器技术、闭环控制技术、高速线扫描相机技术和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在线测控技术和机器视觉检测技术两大技术平台。在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两大核心产品的协同并进下,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从造纸逐渐渗透至无纺布及卫材、薄膜、新能源电池、玻纤、印刷和食品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系列产品和多个应用领域的项目经验。凭借公司多个应用行业的技术积累和跨领域应用能力,充分了解下游用户需求和用户工艺后,基于两大技术平台做产品应用层面的迁移,向更多领域的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拓展。
3、具备提供测控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
与传统的纯机器视觉检测系统解决方案商或者纯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解决方案商有所不同,公司通过将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和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融合使用,能够为客户提供产品自动化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各系统间信息的交汇,还可有效节省客户的沟通成本,减少客户因设备故障等待不同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产生的停工时间损失,促进自动化生产线上不同设备的配合控制,减少客户后期运维服务的支出等。
目前,比亚迪、仙鹤股份、延江股份等客户采用了公司提供的一体化的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解决方案。比如锂电池行业中对锂电池极片的涂布面密度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共同使用,同时完成极片涂布面密度检测控制和涂布对齐度视觉检测;造纸行业中对纸张的定量、水分和灰分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纸张表面缺陷的视觉检测系统共同使用;薄膜行业中对薄膜的涂布量、厚度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薄膜表面缺陷的视觉检测系统共同使用等。
4、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因不同客户或同一客户不同生产线的配置差异,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需要工程师对系统不断调试和磨合以解决与客户生产线的其他设备之前的适配性、兼容性等问题。
公司从事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业务十多年,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项目安装和运维的工程师团队,能够有效应对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各项系统按照技术协议和客户要求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面密度/厚度/克重/定量、水分、灰分等工艺参数检测并对生产过程进行高精度闭环控制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以及适用于表面瑕疵检测、内部缺陷检测和尺寸测量的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公司产品目前已拓展到多个下游领域,成为新能源电池、薄膜、无纺布及卫材、造纸等相关行业内一流企业的供应商。凭借深厚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淀,公司积极向上游核心部件拓展,实现核心部件和软件算法的自主研制和设计,提高产品核心软硬件之间适配性,不断提升产品的自主可控水平,进一步降低产品的成本。
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816,859.76元,较2022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9.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87,669.59元,同比增长74.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468,200.20 元,同比增长79.7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93%,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报告期内经客户验收的产品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特别是金属箔材领域,公司产品2023年1-6月收入金额5,430.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幅104.85%。
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2,847,937.59元,较2022年上半年同期下滑3.59%,研发费用下滑主要系受当期研发项目所处具体研发阶段的影响以及当期新入职研发人员薪酬相对偏低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末研发人员人数为93人,较2022年上半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增长9.41%。
随着公司的发展,一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外购核心部件自研自产、开发新产品以解决下游领域客户的痛点,另一方面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的WIS视觉检测系统对图像数据处理速度快,可保证爆发性或持续性大量缺陷的实时处理,在片材检测场景中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因此,公司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将重点拓展3C电子及泛半导体产业链大量片材的生产场景的领域,如电子标箔、PI膜、电路板半固化片等,同时可搭配公司片材在线测控系统组合销售,提升市场开拓效率。此外,复合集流体、氢燃料电池膜电极、碳纤维等材料的生产过程存在大量的片材检测的应用场景,也将是公司重点拓展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财务与经营风险
1、新能源电池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鉴于锂电池产业链中锂电池及其原材料的产能较为集中的行业格局,公司未来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客户主体仍以产业链中的知名企业为主。若新能源电池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或公司的产品不能持续得到比亚迪、蜂巢能源等大客户的认可,公司经营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风险
随着下游新能源电池行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在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同时,未来应收款项和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上升,预计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应收款项及存货增加产生的资金占用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或及时获得足够融资以支持业务发展,则相关业务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紧张,并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类别及应用领域相对较多,不同类别产品和不同应用领域的同类产品的单价、成本及毛利率存在差异,通常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的毛利率相对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较高,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毛利率相对其他应用领域较低,因此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的结构变化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
若未来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以及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占比持续增加,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出现下降的风险。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及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及新能源电池领域营业收入占比继续上升,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可能继续增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加。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5、存货跌价和周转周期较长的风险
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存货管理能力未能及时跟进,发行人的存货跌价风险将进一步增加。由于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且需要在客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才可验收,存货周转较慢,其中应用于新能源电池行业的产品验收周期较其他行业相对较长,随着新能源电池的订单持续增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生产质量要求提高,公司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尤其是新能源锂电池行业,锂电池的能量密度比和安全性要求不断提升,对检测精度要求持续提高。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及时根据下游用户日益复杂的检测及控制需求提供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将会削弱公司的技术竞争能力,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重视底层技术的研发,搭建从核心部件到智能测控装备系列产品的布局,并实现新能源电池、薄膜等多个行业推广应用。技术人员需要积累不同应用场景的实践经验,才能总结提炼核心共性的技术问题,提升核心部件和新产品方案的研发能力。因此,技术人员的培养需要较长的周期。
若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将对高精度系列传感器的研发、AI技术应用研发等项目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公司新产品的推出受阻和市场竞争力削弱,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8,816,859.76 | 176,104,589.89 | 29.93 |
营业成本 | 134,120,047.37 | 100,703,074.49 | 33.18 |
销售费用 | 17,852,750.28 | 12,490,893.43 | 42.93 |
管理费用 | 9,572,789.76 | 7,758,356.05 | 23.39 |
财务费用 | -7,022,530.59 | -552,836.9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6,935.57 | -22,698.6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94,919.58 | -4,958,331.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97,802.06 | 54,713,468.67 | 3,071.7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客户需求增加,报告期内经客户验收的产品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IPO相关费用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发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研发项目阶段性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客户款项催收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首发募资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39,696,332.63 | 70.55 | 188,706,238.21 | 21.50 | 927.89 | 主要系首发募资到账所致 |
应收款项 | 119,532,794.92 | 4.35 | 99,262,649.42 | 11.31 | 20.42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合同资产 | 21,414,087.31 | 0.78 | 12,500,440.69 | 1.42 | 71.31 | 主要系本期质保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36,312,836.05 | 1.32 | 1,120,490.06 | 0.13 | 3,140.80 | 主要系钱塘智慧城总部大楼建设投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129,907.52 | 0.15 | 5,402,174.78 | 0.62 | -23.55 | 主要系计提折旧导致 |
短期借款 | 75,029,687.50 | 2.73 | 1,308,740.72 | 0.15 | 5,632.97 | 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779,410.20 | 0.03 | 2,165,721.53 | 0.25 | -64.01 | 主要系租赁房产本阶段租约将于24年末25年初到期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 300.00 | 100% | 792.17 | 413.75 | 895.70 | 96.0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耕自动化过程控制和机器视觉技术领域,有助于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品率,减少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人为干预,有助于保护生态、防止污染,从而助力国家碳中和战略的实施。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为新能源电池行业提供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及控制解决方案,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凯毕特 | 备注1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郑建 | 备注2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汪玲 | 备注3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胡美琴 | 备注4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丰泉汇 | 备注5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郑琳 | 备注6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方东良 | 备注7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胡宜贞、宋亿娜 | 备注8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巴大明 | 备注9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钟洪萍、刘波、陈文君、蔡强 | 备注10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宜宾晨道、宁波梅山超兴、无锡蜂云能创、金华毕方贰号 | 备注11 | 自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惠州利元亨 | 备注12 | 自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 | |||||||
股份限售 | 宁波和歆 | 备注13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凯毕特、郑建、丰泉汇、胡美琴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备注1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 | 备注1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股东 | 备注2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 备注2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美琴 | 备注2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2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美琴 | 备注2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元科技 | 备注2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胡美琴 | 备注2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凯毕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
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郑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3: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建之配偶汪玲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美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备注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丰泉汇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6:公司董事郑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东良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8:公司监事胡宜贞、宋亿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9:公司高管巴大明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10: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钟洪萍、刘波、陈文君、蔡强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11:IPO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宜宾晨道、宁波梅山超兴、无锡蜂云能创、金华毕方贰号承诺
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12:IPO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惠州利元亨投资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13:IPO申报前6个月受让老股新增股东宁波和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备注14: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凯毕特、郑建、丰泉汇投资和胡美琴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减持条件: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2、减持意向: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3、减持价格:如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减持公告: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如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约束措施: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若因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相关监管规则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则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公司上市后,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备注15: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发行人作出承诺:“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份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实施主体及措施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下述顺序采取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自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前公司总股本的0.1%,且不超过本次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前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3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和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值的5%和15%,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就公司回购措施而言仅指如下第(1)、第(2)所述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情形的。
5、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应取得的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备注16: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已作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份回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股份回购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4)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份回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股份回购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4)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份回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股份回购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4)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发行人董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份回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股份回购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之“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之“(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相关内容。备注17: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欺诈发行上市作出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都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被摊薄。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销售收入,科学管控成本、费用,提高利润水平、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增加公司投资价值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线开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程序,按照缓急轻重的原则安排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公司拟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收益的前提下能产生最大效益回报股东。
(2)提高公司销售收入,科学管控成本、费用,提高利润水平
公司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将显著提升,为公司加快发展和加强盈利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升级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推动公司业绩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3)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任何情形下,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7)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9)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等;
(5)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如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支持公司将员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8)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存在不同要求,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述事项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对该等事项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备注19: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①按法定顺序分配;
②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③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④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⑤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2)利润分配政策
①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②分配前提: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③中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④现金利润分配: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除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确定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最低比例: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本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3)的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⑤股票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和决策机制
①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⑥如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且公司上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具体的原因和考虑因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⑦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4)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①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有关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涉及对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审核意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完成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前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利润将一并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20: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督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股东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已通过招股说明书做出相关公开承诺。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公司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分红或其他收益,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公司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
3、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分别承诺,如其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薪酬、分红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
4、其他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已通过招股说明书做出相关公开承诺。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企业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企业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分红或其他收益,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备注21: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已就虚假陈述赔偿出具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
(1)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
(1)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
(1)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人承诺: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承诺: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验资机构承诺: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2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凯毕特、实际控制人郑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胡美琴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凯毕特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公司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持股5%以上的股东胡美琴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4、持股5%以上的股东胡美琴进一步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不会利用自发行人获取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等)支持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形成直接和/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从而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3)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持股5%以上的股东胡美琴之配偶陈耀武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杭州优视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联视泰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宁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皓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下同)未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所控制的杭州优视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接“3C电子产品的部件检测系统”相关业务,以避免该企业存在被认定与双元科技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可能。
(3)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参与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双元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不会利用配偶胡美琴自双元科技获取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等)支持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双元科技形成直接和/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从而对双元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双元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胡美琴作为双元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陈耀武控制的企业杭州优视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未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将不再承接“3C电子产品的部件检测系统”相关业务,以避免本企业存在被认定与双元科技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可能。
(3)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后,本企业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双元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胡美琴作为双元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且本企业作为其配偶控制的企业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7、陈耀武控制的企业苏州联视泰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宁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皓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未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后,本企业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双元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双元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
(4)本承诺函在胡美琴作为双元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且本企业作为其配偶控制的企业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备注23: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并因此受到处罚的,本人/本公司将按相关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以确保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上述事项受到任何损失。备注24: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备注25: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截至本专项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备注26:胡美琴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和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美琴已出具《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函》,具体如下:
1、本人认可并尊重郑建先生为双元科技的单独实际控制人;
2、本人作为公司股东、监事、董事期间,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凯毕特的股东会、丰泉汇投资的合伙人会议上均独立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独立行使表决权、独立投票,不存在共同决策、共同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委托决策和表决、共同提案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3、本人与郑建先生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自始不存在任何潜在和现实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安排。胡美琴已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认可郑建先生对双元科技的控制,并承诺在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双元科技股份期间内:
1、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双元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不以控制为目的持有双元科技股份;
3、不与双元科技除郑建先生之外的其他股东签订与谋求双元科技控制权有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郑建先生作为双元科技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浙江顺舟电力高技术有限公司 | 双元科技 | 厂房租赁 | 30.00 | 2021/9/11 | 2024/9/10 | / | / | / | 否 | 无 |
杭州理想自动门厂 | 双元科技 | 厂房租赁 | 56.84 | 2022/1/1 | 2024/12/31 | / | / | / | 否 | 无 |
杭州理想自动门厂 | 双元科技 | 厂房租赁 | 45.10 | 2022/3/1 | 2025/2/28 | / | / | / | 否 | 无 |
租赁情况说明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系报告期内租金实际支出金额。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1,861,223,916.00 | 1,666,358,672.21 | 651,577,840.80 | 1,666,358,672.21 | - | - | -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否 | 317,283,460.00 | 317,283,460.00 | - | -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否 | 148,151,340.80 | 148,151,340.80 | - | -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否 | 46,143,040.00 | 46,143,040.00 | - | -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否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日 | 否 | 0 | 1,014,780,831.41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466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上述置换事项。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357,000 | 100.00 | 951,890 | 951,890 | 45,308,890 | 76.6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464 | 4,464 | 4,464 | 0.0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4,357,000 | 100.00 | 944,048 | 944,048 | 45,301,048 | 76.5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3,067,797 | 74.55 | 941,070 | 941,070 | 34,008,867 | 57.5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289,203 | 25.45 | 2,978 | 2,978 | 11,292,181 | 19.09 | |||
4、外资持股 | 3,378 | 3,378 | 3,378 | 0.0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378 | 3,378 | 3,378 | 0.0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833,810 | 13,833,810 | 13,833,810 | 23.3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833,810 | 13,833,810 | 13,833,810 | 23.3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4,357,000 | 100.00 | 14,785,700 | 14,785,700 | 59,142,7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由4,435.7万股变更为5,914.27万股。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476,644股。截止报告期末,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394,3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凯毕特 | 0 | 0 | 23,188,406 | 23,188,406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8日 |
郑建 | 0 | 0 | 7,231,232 | 7,231,232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8日 |
丰泉汇投资 | 0 | 0 | 5,217,391 | 5,217,391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6月8日 |
胡美琴 | 0 | 0 | 4,057,971 | 4,057,971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8日 |
宜宾晨道 | 0 | 0 | 2,113,042 | 2,113,042 | 上市前持 | 2024年9 |
有股份限售 | 月29日 | |||||
无锡蜂云能创 | 0 | 0 | 1,130,435 | 1,130,435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7日 |
金华毕方贰号 | 0 | 0 | 439,568 | 439,568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7日 |
惠州利元亨投资 | 0 | 0 | 439,174 | 439,174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7日 |
宁波和歆 | 0 | 0 | 305,000 | 305,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6月8日 |
宁波梅山超兴 | 0 | 0 | 234,781 | 234,781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9日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476,644 | 476,644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5年6月8日 |
网下配售对象 | 0 | 0 | 869,546 | 869,546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8日 |
合计 | 0 | 0 | 45,703,190 | 45,703,190 | / | / |
注:截止2023年7月7日,因触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上表中凯毕特、郑建、胡美琴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05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3,188,406 | 39.21 | 23,188,406 | 23,188,40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郑建 | 0 | 7,231,232 | 12.23 | 7,231,232 | 7,231,23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217,391 | 8.82 | 5,217,391 | 5,217,39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胡美琴 | 0 | 4,057,971 | 6.86 | 4,057,971 | 4,057,97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113,042 | 3.57 | 2,113,042 | 2,113,04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无锡蜂云能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30,435 | 1.91 | 1,130,435 | 1,130,43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2,560 | 462,560 | 0.78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前海德弘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439,568 | 0.74 | 439,568 | 439,56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 0 | 439,174 | 0.74 | 439,174 | 439,17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歆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05,000 | 0.52 | 305,000 | 30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2,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56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8 |
廖永久 | 162,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29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0,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622 |
莫景献 | 160,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565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700 |
周军 | 84,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9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41 |
张亚红 | 79,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09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建;2.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郑建;3.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188,406 | 2026年12月8日 | 0 | 上市之日42个月内限售 |
2 | 郑建 | 7,231,232 | 2026年12月8日 | 0 | 上市之日42个月内限售 |
3 | 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17,391 | 2026年6月8日 | 0 | 上市之日36个月内限售 |
4 | 胡美琴 | 4,057,971 | 2026年12月8日 | 0 | 上市之日42个月内限售 |
5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13,042 | 2024年9月29日 | 0 | 上市之日15个月内限售 |
6 | 无锡蜂云能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0,435 | 2024年12月27日 | 0 | 上市之日18个月内限售 |
7 | 深圳市前海德弘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39,568 | 2024年12月27日 | 0 | 上市之日18个月内限售 |
8 |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 439,174 | 2024年12月27日 | 0 | 上市之日18个月内限售 |
9 | 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歆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5,000 | 2026年6月8日 | 0 | 上市之日36个月内限售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4,781 | 2024年9月29日 | 0 | 上市之日15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建;2.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郑建;3.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39,696,332.63 | 188,706,238.2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7,893,795.78 | 36,190,497.44 |
应收账款 | 七、5 | 119,532,794.92 | 99,262,649.4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3,997,739.71 | 18,624,105.8 |
预付款项 | 七、7 | 30,190,238.03 | 19,810,757.4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87,311,858.37 | 352,652,119.25 |
合同资产 | 七、10 | 21,414,087.31 | 12,500,440.6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7,206,077.47 | 105,290,23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2,403,658.20 | 836,580,913.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724,100.44 | 11,485,074.59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129,907.52 | 5,402,174.7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4,681,925.68 | 14,136,400.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06,866.41 | 417,543.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128,976.95 | 5,124,187.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549,075.00 | 3,607,91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833,688.05 | 41,293,780.75 | |
资产总计 | 2,749,237,346.25 | 877,874,694.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5,029,687.50 | 1,308,740.7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244,136.38 | 6,065,838.99 |
应付账款 | 七、36 | 54,868,557.78 | 36,766,475.2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72,500,149.91 | 326,513,028.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628,118.43 | 17,401,413.79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267,325.87 | 10,635,788.5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427,584.96 | 3,577,292.6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667,072.45 | 2,583,153.2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5,669,149.44 | 37,484,573.18 |
流动负债合计 | 587,301,782.72 | 442,336,304.4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045,833.33 | 50,055,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79,410.20 | 2,165,721.5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062,259.41 | 4,608,511.55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70,857.78 | 78,295.8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958,360.72 | 56,907,528.97 | |
负债合计 | 643,260,143.44 | 499,243,833.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9,142,700.00 | 44,357,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28,934,323.26 | 177,361,351.0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451,410.97 | 17,451,410.9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00,448,768.58 | 139,461,098.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5,977,202.81 | 378,630,861.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5,977,202.81 | 378,630,861.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49,237,346.25 | 877,874,694.43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9,632,649.49 | 188,704,903.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893,795.78 | 36,190,497.4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9,532,794.92 | 99,262,649.42 |
应收款项融资 | 13,597,739.71 | 18,624,105.80 | |
预付款项 | 30,186,712.95 | 19,810,348.7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90,331,042.12 | 353,463,083.45 | |
合同资产 | 21,414,087.31 | 12,500,440.6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556,408.06 | 105,290,23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2,665,305,964.32 | 837,390,133.9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700,000.00 | 1,7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428,208.15 | 10,124,173.28 | |
在建工程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35,289.16 | 4,994,826.80 | |
无形资产 | 14,681,925.68 | 14,136,400.0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6,866.41 | 417,543.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93,040.43 | 4,868,961.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49,075.00 | 3,607,91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307,240.88 | 40,970,305.75 | |
资产总计 | 2,741,613,205.20 | 878,360,439.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29,687.50 | 1,308,740.7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244,136.38 | 6,065,838.99 | |
应付账款 | 56,919,618.17 | 38,581,137.1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2,500,149.91 | 326,513,028.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03,574.36 | 17,103,185.72 | |
应交税费 | 4,355,224.77 | 10,082,790.55 | |
其他应付款 | 6,377,824.58 | 3,573,680.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19,241.14 | 2,537,095.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969,149.44 | 37,484,573.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9,418,606.25 | 443,250,069.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45,833.33 | 50,055,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61,628.00 | 1,789,651.5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062,259.41 | 4,608,511.55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857.78 | 78,295.8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640,578.52 | 56,531,459.01 | |
负债合计 | 635,059,184.77 | 499,781,528.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142,700.00 | 44,357,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28,934,323.26 | 177,361,351.0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451,410.97 | 17,451,410.97 | |
未分配利润 | 201,025,586.20 | 139,409,148.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6,554,020.43 | 378,578,910.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41,613,205.20 | 878,360,439.73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8,816,859.76 | 176,104,589.8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8,816,859.76 | 176,104,589.8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518,236.75 | 135,132,753.8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4,120,047.37 | 100,703,074.4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47,242.34 | 1,407,185.9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852,750.28 | 12,490,893.43 |
管理费用 | 七、64 | 9,572,789.76 | 7,758,356.05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财务费用 | 七、66 | -7,022,530.59 | -552,836.96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4,756.39 | 840,642.51 | |
利息收入 | 8,403,121.21 | 1,427,150.1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175,113.30 | 1,529,762.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38,068.4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120,559.99 | -1,733,261.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730,368.46 | -2,563,399.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25.83 | -33,420.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622,482.03 | 38,709,585.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3,268.00 | 93,120.7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1,001.12 | 1,522.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734,748.91 | 38,801,183.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747,079.32 | 3,902,449.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0.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0.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8,816,859.76 | 176,104,589.8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4,084,128.87 | 101,351,399.28 |
税金及附加 | 2,109,303.41 | 1,392,444.64 | |
销售费用 | 17,749,883.64 | 12,400,804.29 | |
管理费用 | 8,894,734.15 | 7,332,454.09 | |
研发费用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
财务费用 | -7,026,388.67 | -574,240.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1,270.91 | 819,275.43 | |
利息收入 | 8,402,799.81 | 1,426,633.30 | |
加:其他收益 | 15,175,113.30 | 1,523,6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38,068.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20,559.99 | -1,732,761.6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30,368.46 | -2,563,399.2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5.8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481,119.79 | 38,641,155.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3,268.00 | 93,120.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01.12 | 1,522.4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593,386.67 | 38,732,753.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976,949.23 | 3,923,845.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16,437.44 | 34,808,907.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16,437.44 | 34,808,907.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616,437.44 | 34,808,907.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275,451.05 | 156,606,987.9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74,713.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249,839.22 | 4,144,113.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700,003.57 | 160,751,101.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408,202.01 | 86,484,886.6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541,450.58 | 41,956,364.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35,075.86 | 21,989,669.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598,339.55 | 10,342,879.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583,068.00 | 160,773,800.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6,935.57 | -22,698.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99.50 | 108,849.5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0,578,465.7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9.50 | 60,687,315.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097,519.08 | 645,646.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97,519.08 | 65,645,646.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94,919.58 | -4,958,331.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504,678.6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446,513.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504,678.64 | 56,446,513.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1,944.47 | 38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204,932.11 | 1,353,045.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06,876.58 | 1,733,045.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397,802.06 | 54,713,468.6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84.8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8,425,502.94 | 49,732,438.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436,738.21 | 136,549,595.7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5,862,241.15 | 186,282,034.30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275,451.05 | 155,089,987.4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74,713.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3,369.70 | 4,083,312.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653,534.05 | 159,173,299.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9,191,914.98 | 86,831,915.8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064,952.40 | 40,859,114.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054,241.81 | 21,986,159.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86,881.78 | 10,246,043.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797,990.97 | 159,923,233.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55,543.08 | -749,933.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99.5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578,465.7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9.50 | 60,578,465.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954,989.08 | 574,098.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954,989.08 | 65,574,098.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52,389.58 | -4,995,632.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504,678.6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46,513.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504,678.64 | 56,446,513.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1,944.47 | 3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48,417.59 | 1,293,045.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50,362.06 | 1,673,045.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454,316.58 | 54,773,468.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84.8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8,363,154.97 | 49,027,902.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435,403.04 | 136,462,957.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5,798,558.01 | 185,490,859.96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17,451,410.97 | 139,461,098.99 | 378,630,861.01 | 378,630,861.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17,451,410.97 | 139,461,098.99 | 378,630,861.01 | 378,630,861.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60,987,669.59 | 1,727,346,341.80 | 1,727,346,341.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987,669.59 | 60,987,669.59 | 60,987,669.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1,666,358,672.21 | 1,666,358,672.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1,666,358,672.21 | 1,666,358,672.21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142,700.00 | 1,828,934,323.26 | 17,451,410.97 | 200,448,768.58 | 2,105,977,202.81 | 2,105,977,202.8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7,830,695.01 | 59,254,714.61 | 288,803,760.67 | 288,803,76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7,830,695.01 | 59,254,714.61 | 288,803,760.67 | 288,803,76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45,184.76 | 28,245,184.76 | 28,245,184.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98,734.76 | 34,898,734.76 | 34,898,734.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653,550.00 | -6,653,550.00 | -6,653,5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653,550.00 | -6,653,550.00 | -6,653,5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7,830,695.01 | 87,499,899.37 | 317,048,945.43 | 317,048,945.43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17,451,410.97 | 139,409,148.76 | 378,578,910.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17,451,410.97 | 139,409,148.76 | 378,578,910.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61,616,437.44 | 1,727,975,109.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616,437.44 | 61,616,437.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1,666,358,672.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85,700.00 | 1,651,572,972.21 | 1,666,358,672.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142,700.00 | 1,828,934,323.26 | 17,451,410.97 | 201,025,586.20 | 2,106,554,020.4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7,830,695.01 | 59,476,255.16 | 289,025,301.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357,000.00 | 177,361,351.05 | 7,830,695.01 | 59,476,255.16 | 289,025,301.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155,357.52 | 28,155,357.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08,907.52 | 34,808,907.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53,550.00 | -6,653,5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653,550.00 | -6,653,5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357,000.00 | - | - | - | 177,361,351.05 | - | - | - | 7,830,695.01 | 87,631,612.68 | 317,180,658.74 |
公司负责人:郑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浙江双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有限公司),双元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2785327408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5.70万元,总股本为4,435.7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法定代表人:郑建。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5.70元,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478.57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4.27万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总裁办、法务部、证券事务部、研发中心、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品管部和仓储管理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机电仪一体自动化控制系统(除计量);服务:机械电器仪表自动化一体高科技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安装;批发、零售:机械电器仪表自动化一体高科技产品,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产品为自动化控制及检测设备。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为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告五、12应收账款、财务报告五、16合同资产、财务报告五、23固定资产、财务报告五、29无形资产、财务报告五、35预计负债和财务报告五、38收入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三)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三)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四)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财务报告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五)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财务报告五、2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三)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四)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一)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财务报告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财务报告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三)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
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财务报告十一。
(五)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已完工尚未出货的半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已发出尚未完成验收的发出商品等。
(二)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三)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半成品和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验收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存货的盘存制度用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一)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
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一)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00% | 19.00%-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二)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5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一;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
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2020年度,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自2021年1月1日起,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设备销售:公司销售设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所销售的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2)系统部件及维修服务:公司销售系统部件、提供维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货物送达客户,完成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二)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13%、6%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负税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30076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966.90 | 18,970.90 |
银行存款 | 1,935,795,244.78 | 187,417,737.84 |
其他货币资金 | 637,829.47 | 1,269,529.47 |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 3,196,291.48 | |
合计 | 1,939,696,332.63 | 188,706,238.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37,800.00系履约保函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893,795.78 | 36,190,497.4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7,893,795.78 | 36,190,497.4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693,596.1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3,693,596.1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021,308.53 |
1年以内小计 | 113,021,308.53 |
1至2年 | 17,852,041.62 |
2至3年 | 2,606,545.35 |
3年以上 | 3,472,309.70 |
合计 | 136,952,205.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26.39 | 5,635,290.00 | 11,015,600.00 | 9.71 | 2,695,180.00 | 24.47 | 8,320,42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26.39 | 5,635,290.00 | 11,015,600.00 | 9.71 | 2,695,180.00 | 24.47 | 8,320,42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297,005.20 | 94.41 | 15,399,500.28 | 11.91 | 113,897,504.92 | 102,462,841.64 | 90.29 | 11,520,612.22 | 11.24 | 90,942,229.4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9,297,005.20 | 94.41 | 15,399,500.28 | 11.91 | 113,897,504.92 | 102,462,841.64 | 90.29 | 11,520,612.22 | 11.24 | 90,942,229.42 |
合计 | 136,952,205.20 | / | 17,419,410.28 | / | 119,532,794.92 | 113,478,441.64 | / | 14,215,792.22 | / | 99,262,649.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7,655,200.00 | 2,019,910.00 | 26.39 | 客户资金紧张 |
合计 | 7,655,200.00 | 2,019,910.00 | 26.3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5,366,108.53 | 5,268,305.42 | 5.00 |
1-2年 | 17,852,041.62 | 5,355,612.48 | 30.00 |
2-3年 | 2,606,545.35 | 1,303,272.68 | 50.00 |
3年以上 | 3,472,309.70 | 3,472,309.70 | 100.00 |
合计 | 129,297,005.20 | 15,399,500.28 | 11.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财务报告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95,180.00 | 675,270.00 | 2,019,91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20,612.22 | 3,911,688.06 | 32,800.00 | 15,399,500.28 | ||
合计 | 14,215,792.22 | 3,911,688.06 | 675,270.00 | 32,800.00 | 17,419,410.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8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3,176,242.21 | 46.13 | 4,214,039.71 |
第二名 | 8,251,200.00 | 6.02 | 479,310.00 |
第三名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第四名 | 6,612,400.00 | 4.83 | 445,920.00 |
第五名 | 6,313,800.00 | 4.61 | 505,890.00 |
小计 | 92,008,842.21 | 67.18 | 7,665,069.7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997,739.71 | 18,624,105.80 |
合计 | 13,997,739.71 | 18,624,105.8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18,624,105.80 | -4,626,366.09 | 13,997,739.71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292,824.44 | 93.72 | 13,046,207.54 | 65.85 |
1至2年 | 142,135.87 | 0.47 | 5,032,922.78 | 25.41 |
2至3年 | 1,321,487.70 | 4.38 | 1,299,342.25 | 6.56 |
3年以上 | 433,790.01 | 1.44 | 432,284.90 | 2.18 |
合计 | 30,190,238.03 | 100.00 | 19,810,757.4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1 | 1,260,000.00 | 2-3年 | 4.17 | 预付货款 |
合计 | 1,260,000.00 | 4.17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415,045.13 | 24.56 |
第二名 | 4,100,398.23 | 13.58 |
第三名 | 2,660,000.00 | 8.82 |
第四名 | 1,854,774.34 | 6.14 |
第五名 | 1,540,177.54 | 5.10 |
合计 | 17,570,395.24 | 58.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合计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83,982.19 |
1年以内小计 | 4,883,982.19 |
1至2年 | 702,787.00 |
2至3年 | 58,000.00 |
3年以上 | 67,088.85 |
合计 | 5,711,858.0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324,891.66 | 3,608,255.00 |
其他 | 386,966.38 | 602,601.96 |
合计 | 5,711,858.04 | 4,210,856.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41,843.28 | 53,050.00 | 72,088.85 | 666,982.1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200.00 | 16,2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0,608.07 | -40,250.00 | -5,000.00 | -115,858.0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55,035.21 | 29,000.00 | 67,088.85 | 551,124.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000.00 | 3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6,982.13 | -115,858.07 | 521,124.06 | |||
合计 | 666,982.13 | -115,858.07 | 551,124.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6.65 | 40,000.0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14.01 | 4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 | 1年以内 | 7.00 | 20,00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89,000.00 | 1年以内 | 6.81 | 19,45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380,000.00 | 1年以内 | 14.01 | 19,000.00 |
合计 | / | 2,769,000.00 | / | 48.48 | 138,45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8,128,333.54 | 7,838,329.87 | 90,290,003.67 | 91,419,417.47 | 7,465,260.33 | 83,954,157.14 |
在产品 | 7,107,167.99 | 7,107,167.99 | 4,394,163.50 | 4,394,163.50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29,350,149.91 | 1,934,272.20 | 27,415,877.71 | 36,321,679.11 | 1,095,209.61 | 35,226,469.50 |
发出商品 | 264,695,310.09 | 2,196,501.09 | 262,498,809.00 | 231,796,609.63 | 2,788,355.73 | 229,008,253.90 |
委托加工物资 | 69,075.21 | 69,075.21 | ||||
合计 | 399,280,961.53 | 11,969,103.16 | 387,311,858.37 | 364,000,944.92 | 11,348,825.67 | 352,652,119.2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465,260.33 | 373,069.54 | 7,838,329.8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1,095,209.61 | 839,062.59 | 1,934,272.20 | |||
发出商品 | 2,788,355.73 | -591,854.64 | 2,196,501.09 | |||
合计 | 11,348,825.67 | 620,277.49 | 11,969,103.1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款项 | 22,766,144.54 | 1,352,057.23 | 21,414,087.31 | 13,299,965.99 | 799,525.30 | 12,500,440.69 |
合计 | 22,766,144.54 | 1,352,057.23 | 21,414,087.31 | 13,299,965.99 | 799,525.30 | 12,500,440.6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款项 | 552,531.93 | / | ||
合计 | 552,531.93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上市费用 | 3,754,716.98 | |
预交增值税 | 14,430,801.60 | 10,042,677.97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93,125,606.46 | 91,492,835.62 |
待抵扣进项税 | 9,649,669.41 | |
合计 | 117,206,077.47 | 105,290,230.5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724,100.44 | 11,485,074.5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724,100.44 | 11,485,074.5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77,068.29 | 5,284,985.04 | 3,570,483.94 | 2,315,961.38 | 27,948,498.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097.03 | 75,444.92 | 367,541.95 | ||
(1)购置 | 292,097.03 | 75,444.92 | 367,541.9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00.88 | 4,600.88 | |||
(1)处置或报废 | 4,600.88 | 4,600.88 | |||
4.期末余额 | 16,777,068.29 | 5,572,481.19 | 3,570,483.94 | 2,391,406.30 | 28,311,439.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534,806.67 | 2,461,521.35 | 3,148,929.32 | 1,318,166.72 | 16,463,42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7,781.26 | 403,765.90 | 63,544.86 | 210,498.75 | 1,125,590.77 |
(1)计提 | 447,781.26 | 403,765.90 | 63,544.86 | 210,498.75 | 1,125,590.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5.55 | 1,675.55 | |||
(1)处置或报废 | 1,675.55 | 1,675.55 | |||
4.期末余额 | 9,982,587.93 | 2,863,611.70 | 3,212,474.18 | 1,528,665.47 | 17,587,339.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94,480.36 | 2,708,869.49 | 358,009.76 | 862,740.83 | 10,724,100.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42,261.62 | 2,823,463.69 | 421,554.62 | 997,794.66 | 11,485,074.5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36,312,836.05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1,120,490.06 | ||
合计 | 36,312,836.05 | 36,312,836.05 | 1,120,490.06 | 1,120,490.0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钱塘智慧城总部大楼 | 250,000,000.00 | 1,120,490.06 | 35,192,345.99 | 36,312,836.05 | 14.53 | 自筹 | ||||||
合计 | 250,000,000.00 | 1,120,490.06 | 35,192,345.99 | 36,312,836.0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66,410.42 | 8,066,410.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066,410.42 | 8,066,410.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64,235.64 | 2,664,235.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2,267.26 | 1,272,267.26 |
(1)计提 | 1,272,267.26 | 1,272,267.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36,502.90 | 3,936,502.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29,907.52 | 4,129,907.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02,174.78 | 5,402,174.7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160,000.00 | 34,188.03 | 14,194,188.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5,236.79 | 695,236.79 | |||
(1)购置 | 695,236.79 | 695,236.79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855,236.79 | 34,188.03 | 14,889,424.8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600.00 | 34,188.03 | 57,788.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711.11 | 149,711.11 | |||
(1)计提 | 149,711.11 | 149,711.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3,311.11 | 34,188.03 | 207,499.1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81,925.68 | 14,681,925.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136,400.00 | 14,136,400.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款 | 417,543.91 | 110,677.50 | 306,866.41 | ||
合计 | 417,543.91 | 110,677.50 | 306,866.4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546,251.50 | 531,937.73 | 1,676,871.33 | 251,530.70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损失 | 17,970,534.34 | 2,695,580.15 | 15,101,414.35 | 2,265,212.15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591,482.23 | 238,722.33 | 799,525.30 | 119,928.80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11,969,103.16 | 1,795,365.47 | 11,348,825.67 | 1,702,323.85 |
预计负债 | 5,062,259.41 | 759,338.92 | 4,608,511.55 | 691,276.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417,289.24 | 62,593.39 | 417,289.24 | 62,593.39 |
租赁资产抵扣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 292,262.94 | 45,438.96 | 198,958.57 | 31,321.79 |
合计 | 40,849,182.82 | 6,128,976.95 | 34,151,396.01 | 5,124,187.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472,385.20 | 70,857.78 | 521,972.57 | 78,295.89 |
合计 | 472,385.20 | 70,857.78 | 521,972.57 | 78,295.8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4,788,500.00 | 239,425.00 | 4,549,075.00 | 3,826,550.00 | 218,640.00 | 3,607,910.00 |
合计 | 4,788,500.00 | 239,425.00 | 4,549,075.00 | 3,826,550.00 | 218,640.00 | 3,607,91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75,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29,687.50 |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1,308,740.72 | |
合计 | 75,029,687.50 | 1,308,740.7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244,136.38 | 6,065,838.99 |
合计 | 14,244,136.38 | 6,065,838.9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4,661,565.67 | 36,407,196.75 |
1-2年 | 41,194.71 | 254,852.05 |
2-3年 | 61,411.10 | 40.10 |
3年以上 | 104,386.30 | 104,386.30 |
合计 | 54,868,557.78 | 36,766,475.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72,500,149.91 | 326,513,028.05 |
合计 | 372,500,149.91 | 326,513,028.0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108,227.89 | 42,279,418.91 | 48,021,339.22 | 11,366,307.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3,185.90 | 1,507,798.10 | 1,539,173.15 | 261,810.8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401,413.79 | 43,787,217.01 | 49,560,512.37 | 11,628,118.4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859,528.51 | 37,723,908.98 | 43,616,735.18 | 10,966,702.31 |
二、职工福利费 | 2,345,518.00 | 2,234,398.00 | 111,12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4,898.92 | 1,065,155.40 | 1,029,383.71 | 180,670.6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9,997.27 | 1,004,165.65 | 964,230.37 | 169,932.55 |
工伤保险费 | 14,901.65 | 60,989.75 | 65,153.34 | 10,738.06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3,040.00 | 832,310.00 | 830,310.00 | 5,0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0,760.46 | 312,526.53 | 310,512.33 | 102,774.6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108,227.89 | 42,279,418.91 | 48,021,339.22 | 11,366,307.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4,426.69 | 1,454,454.37 | 1,486,098.18 | 252,782.88 |
2、失业保险费 | 8,759.21 | 53,343.73 | 53,074.97 | 9,027.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93,185.90 | 1,507,798.10 | 1,539,173.15 | 261,81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62,411.13 | 5,392,020.6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999,557.82 | 4,253,657.91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106,953.19 | 269,892.93 |
印花税 | 458,494.14 | 73,167.32 |
教育费附加 | 45,837.08 | 115,668.39 |
地方教育附加 | 30,558.05 | 77,112.2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062,010.46 | 451,316.94 |
土地使用税 | 2,952.20 | |
房产税 | 1,504.00 | |
合计 | 14,267,325.87 | 10,635,788.5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427,584.96 | 3,577,292.67 |
合计 | 6,427,584.96 | 3,577,292.6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报销款 | 2,936,813.01 | 3,534,747.17 |
押金保证金 | 92,000.00 | |
未付发行费用 | 3,396,226.45 | |
其他 | 2,545.50 | 42,545.50 |
合计 | 6,427,584.96 | 3,577,292.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67,072.45 | 2,583,153.29 |
合计 | 2,667,072.45 | 2,583,153.2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承兑汇票 | 23,693,596.13 | 20,142,369.54 |
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应收账款 | 5,772,000.00 | |
待转销项税 | 11,975,553.31 | 11,570,203.64 |
合计 | 35,669,149.44 | 37,484,573.1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5,833.33 | 55,000.00 |
合计 | 50,045,833.33 | 50,055,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24,552.58 | 2,235,272.5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5,142.38 | 69,551.02 |
合计 | 779,410.20 | 2,165,721.5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4,608,511.55 | 5,062,259.41 | 计提质保费用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4,608,511.55 | 5,062,259.4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357,000.00 | 14,785,700.00 | 14,785,700.00 | 59,142,7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7,361,351.05 | 1,651,572,972.21 | 1,828,934,323.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77,361,351.05 | 1,651,572,972.21 | 1,828,934,323.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57万股,发行价格为12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43.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358,672.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8.57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651,572,972.2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451,410.97 | 17,451,410.9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451,410.97 | 17,451,410.9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9,461,098.99 | 59,254,714.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9,461,098.99 | 59,254,714.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987,669.59 | 96,480,650.3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620,715.9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653,55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0,448,768.58 | 139,461,098.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8,811,220.82 | 134,120,047.37 | 176,066,094.32 | 100,703,074.49 |
其他业务 | 5,638.94 | 38,495.57 | - | |
合计 | 228,816,859.76 | 134,120,047.37 | 176,104,589.89 | 100,703,074.4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在线检测及控制系统 | 133,271,302.64 | 133,271,302.64 |
机器视觉检测系统 | 91,289,061.11 | 91,289,061.11 |
系统部件及维修服务 | 4,250,857.07 | 4,250,857.0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28,271,220.82 | 228,271,220.82 |
境外 | 540,000.00 | 540,000.00 |
合计 | 228,811,220.82 | 228,811,220.8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5,817.84 | 792,424.65 |
教育费附加 | 508,207.63 | 339,610.56 |
房产税 | 7,461.48 | 2,688.00 |
土地使用税 | 876.56 | 3,272.2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93,343.02 | 40,443.52 |
地方教育附加 | 338,805.09 | 226,407.05 |
残保金 | ||
车船税 | 2,700.00 | 2,340.00 |
其他 | 10,030.72 | |
合计 | 2,147,242.34 | 1,407,185.9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66,091.21 | 6,595,872.30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5,045,182.50 | 2,466,173.09 |
业务招待费 | 2,988,467.67 | 1,484,215.01 |
差旅费 | 1,968,460.14 | 1,043,751.60 |
业务宣传费 | 710,634.58 | 595,878.94 |
折旧费 | 76,601.07 | 56,003.55 |
其他 | 97,313.11 | 248,998.94 |
合计 | 17,852,750.28 | 12,490,893.4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80,411.87 | 4,319,010.07 |
办公水电费 | 1,158,922.92 | 1,191,899.96 |
机构服务费 | 1,678,042.08 | 1,065,344.06 |
车辆及差旅费 | 387,233.54 | 668,914.58 |
折旧和摊销 | 222,722.64 | 208,521.63 |
房租物业费 | 435,922.11 | 105,865.68 |
其他 | 509,534.60 | 198,800.07 |
合计 | 9,572,789.76 | 7,758,356.0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10,917.86 | 11,299,152.48 |
直接材料 | 561,283.58 | 771,798.49 |
折旧与摊销 | 359,272.46 | 290,648.73 |
其他 | 516,463.69 | 964,481.18 |
合计 | 12,847,937.59 | 13,326,080.8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74,756.39 | 840,642.51 |
减:利息收入 | 8,403,121.21 | 1,427,150.14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5,684.89 | |
手续费支出 | 111,519.12 | 33,670.67 |
合计 | -7,022,530.59 | -552,836.9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175,113.30 | 1,529,6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2.51 | |
合计 | 15,175,113.30 | 1,529,762.5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36,418.06 | -1,617,047.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5,858.07 | -116,214.5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120,559.99 | -1,733,261.6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57,051.53 | -2,175,338.2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73,316.93 | -388,061.04 |
合计 | -1,730,368.46 | -2,563,399.2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25.83 | -33,420.63 |
合计 | -325.83 | -33,420.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33,268.00 | 93,120.75 | 133,268.00 |
合计 | 133,268.00 | 93,120.75 | 133,268.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税收滞纳金 | 1.12 | 1,522.47 | 1.12 |
其他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21,001.12 | 1,522.47 | 21,001.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759,003.19 | 4,681,505.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11,923.87 | -779,056.66 |
合计 | 8,747,079.32 | 3,902,449.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9,734,748.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460,212.3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1,072.7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5,130.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927,190.65 |
购置设备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8,747,079.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 | 1,000,400.00 | 1,529,762.51 |
收到的经营性往来款 | 1,641,918.91 | 1,361,546.34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3,574,058.89 | 1,159,684.38 |
收到的保函保证金 | 311,500.00 | |
收到的票据保证金 | 390,000.00 | |
其他 | 331,961.42 | 93,120.75 |
合计 | 7,249,839.22 | 4,144,113.9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期间费用 | 14,979,485.07 | 8,676,330.76 |
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 | 4,528,053.36 | 1,275,026.47 |
支付的保函保证金 | 69,800.00 | |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 | 390,000.00 | |
营业外支出-其他 | 21,001.12 | 1,522.47 |
合计 | 19,598,339.55 | 10,342,879.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理财收益 | 578,465.75 | |
合计 | 60,578,465.7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6,446,513.72 | |
合计 | 6,446,513.7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1,388,706.52 | 1,353,045.05 |
支付筹资性往来款 |
支付上市费用 | 29,816,225.59 | |
合计 | 31,204,932.11 | 1,353,045.0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0,987,669.59 | 34,898,734.7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30,368.46 | 2,563,399.27 |
信用减值损失 | 3,120,559.99 | 1,733,261.6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25,590.77 | 1,003,923.9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72,267.26 | 1,516,699.32 |
无形资产摊销 | -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677.50 | 104,396.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5.83 | 33,420.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2,442.09 | 301,743.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8,068.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4,789.5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438.11 | -779,056.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816,790.65 | -58,406,872.0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047,408.81 | -32,491,876.1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8,288,345.37 | 50,037,594.9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6,935.57 | -22,698.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35,862,241.15 | 186,282,034.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7,436,738.21 | 136,549,595.7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8,425,502.94 | 49,732,438.5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35,862,241.15 | 187,436,738.21 |
其中:库存现金 | 66,966.90 | 18,970.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35,795,244.78 | 187,417,737.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9.47 | 29.4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5,862,241.15 | 187,436,738.2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935,862,241.15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939,696,332.63元,差额3,834,091.48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
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应收银行存款利息3,196,291.48元,保函保证金637,800.00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37,800.00 | 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37,8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美元 | 0.49 | 6.9646 | 3.4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美元 | 51,022.26 | 6.9646 | 355,349.62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增值税软件退税 | 14,174,713.30 | 其他收益 | 14,174,713.30 |
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大装备首台套)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2年企业用工检测项目信息采集费 | 4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金华市兰溪市 | 金华市兰溪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3,997,739.71 | 13,997,739.71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997,739.71 | 13,997,739.7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为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银行理财产品、应收账款收益计划、信托产品、应收款项融资等,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为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及同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市场可比公司模型/近期交易法/资产基础法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可比交易价格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 | 39.21 | 39.2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建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郑建,郑建直接持有本公司12.23%的股份,并通过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39.21%股份,通过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本公司8.82%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0.26%股份。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00%以上股东 |
郑建 | 持股5.00%以上股东 |
胡美琴 | 持股5.00%以上股东 |
郑琳 |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 |
汪玲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郑宇峰 |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 |
朱丹丹 |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 |
方东良 | 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马冬明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郑梦樵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杨莹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巴大明 | 本公司副总经理 |
胡宜贞 |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宋亿娜 | 本公司监事 |
曹佳娟 | 本公司职工监事 |
杭州市拱墅区汪玲健康咨询服务部 | 其他 |
杭州优视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联视泰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宁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皓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晨鹰军泰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新求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齐齐哈尔英伟达经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云和县雾溪石门三级电站(普通合伙) | 其他 |
云和县双源水电站(普通合伙) | 其他 |
泰宁县大田溍弘水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靖安县宝云水电站(普通合伙) | 其他 |
泰宁县大田乡发欣水电站 | 其他 |
绍兴市上虞区木羊里火锅店 | 其他 |
绍兴市上虞区吉来音响设备店 | 其他 |
开原市光明沃家电子商行 | 其他 |
杭州耐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四川云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郑建共同控制的企业 |
胡春明 | 本公司董事胡美琴之表弟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1,035,398.23 | 4,495,575.2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6.24 | 436.1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 337,000.00 | 71,850.00 | 154,000.00 | 7,700.00 |
合同资产 | 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 154,000.00 | 7,700.00 | 508,000.00 | 25,4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094,609.79 | 23,993,596.13 |
小计 | 43,094,609.79 | 23,993,596.13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021,308.53 |
1年以内小计 | 113,021,308.53 |
1至2年 | 17,852,041.62 |
2至3年 | 2,606,545.35 |
3年以上 | 3,472,309.70 |
合计 | 136,952,205.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26.39 | 5,635,290.00 | 11,015,600.00 | 9.71 | 2,695,180.00 | 24.47 | 8,320,42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26.39 | 5,635,290.00 | 11,015,600.00 | 9.71 | 2,695,180.00 | 24.47 | 8,320,42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297,005.20 | 94.41 | 15,399,500.28 | 11.91 | 113,897,504.92 | 102,462,841.64 | 90.29 | 11,520,612.22 | 11.24 | 90,942,229.4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9,297,005.20 | 94.41 | 15,399,500.28 | 11.91 | 113,897,504.92 | 102,462,841.64 | 90.29 | 11,520,612.22 | 11.24 | 90,942,229.42 |
合计 | 136,952,205.20 | / | 17,419,410.28 | / | 119,532,794.92 | 113,478,441.64 | / | 14,215,792.22 | / | 99,262,649.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客户1 | 7,655,200.00 | 2,019,910.00 | 26.39 | 客户资金紧张 |
合计 | 7,655,200.00 | 2,019,910.00 | 26.3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5,366,108.53 | 5,268,305.42 | 5.00 |
1-2年 | 17,852,041.62 | 5,355,612.48 | 30.00 |
2-3年 | 2,606,545.35 | 1,303,272.68 | 50.00 |
3年以上 | 3,472,309.70 | 3,472,309.70 | 100.00 |
合计 | 129,297,005.20 | 15,399,500.28 | 11.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财务报告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95,180.00 | 675,270.00 | 2,019,91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20,612.22 | 3,911,688.06 | 32,800.00 | 15,399,500.28 | ||
合计 | 14,215,792.22 | 3,911,688.06 | 675,270.00 | 32,800.00 | 17,419,410.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8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3,176,242.21 | 46.13 | 4,214,039.71 |
第二名 | 8,251,200.00 | 6.02 | 479,310.00 |
第三名 | 7,655,200.00 | 5.59 | 2,019,910.00 |
第四名 | 6,612,400.00 | 4.83 | 445,920.00 |
第五名 | 6,313,800.00 | 4.61 | 505,890.00 |
小计 | 92,008,842.21 | 67.18 | 7,665,069.7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合计 | 5,160,733.98 | 3,543,874.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83,982.19 |
1年以内小计 | 4,883,982.19 |
1至2年 | 702,787.00 |
2至3年 | 58,000.00 |
3年以上 | 67,088.85 |
合计 | 5,711,858.0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324,891.66 | 3,608,255.00 |
其他 | 386,966.38 | 602,601.96 |
合计 | 5,711,858.04 | 4,210,856.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41,843.28 | 53,050.00 | 72,088.85 | 666,982.1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200.00 | 16,2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0,608.07 | -40,250.00 | -5,000.00 | -115,858.0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55,035.21 | 29,000.00 | 67,088.85 | 551,124.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000.00 | 3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6,982.13 | -115,858.07 | 521,124.06 | |||
合计 | 666,982.13 | -115,858.07 | 551,124.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6.65 | 40,000.0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14.01 | 4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 | 1年以内 | 7.00 | 20,00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89,000.00 | 1年以内 | 6.81 | 19,45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380,000.00 | 1年以内 | 14.01 | 19,000.00 |
合计 | / | 2,769,000.00 | / | 48.48 | 138,45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7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兰溪市弘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合计 | 1,700,000.00 | 1,7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8,811,220.82 | 134,084,128.87 | 176,066,094.32 | 101,351,399.28 |
其他业务 | 5,638.94 | 38,495.57 | - | |
合计 | 228,816,859.76 | 134,084,128.87 | 176,104,589.89 | 101,351,399.2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在线检测及控制系统 | 133,271,302.64 | 133,271,302.64 |
机器视觉检测系统 | 91,289,061.11 | 91,289,061.11 |
系统部件及维修服务 | 4,250,857.07 | 4,250,857.0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28,271,220.82 | 228,271,220.82 |
境外 | 540,000.00 | 540,000.00 |
合计 | 228,811,220.82 | 228,811,220.8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8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4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75,27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266.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8,141.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519,469.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91 | 1.37 | 1.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4 | 1.34 | 1.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郑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