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号)核准,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81,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06,018,058.9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60,180.59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98,957,87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303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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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渤海石化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日,该次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77150078801000001070(监管账户)
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
2,092,569.46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77150078801500001069(监管账户)
渤海石化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79,519.98
77150076801400000160(监管子账户-通知存款户)
471,577,658.24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02111101040017925(监管账户)
渤海石化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1,565,855.36
合计
505,715,603.04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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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0,601.81减:发行费用
706.02
募集资金净额
69,895.79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减:募投项目投入
1,700.00减:购买理财产品
10,091.55加:收回理财产品
10,091.55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375.77募集资金余额50,571.56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1,70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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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签约人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 是否赎回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双利丰3,090.55 2023.1.1 2023.6.30 28.25
是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双利丰7,001.00 2023.1.1 2023.3.20 27.00合计10,091.55 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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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资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户
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
归还情况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77150078801500001069 13,000.00未到期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02111101040017925 7,000.00未到期合计20,000.00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渤海石化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目前正在按计划使用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00.00万元,该次募集资金结余68,195.79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43%,加上募集资金累计存放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支出)2,375.77万元,合计余额为70,571.56万元;扣除已经董事会批准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期末余额为50,5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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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渤海石化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其中: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已经履行先期投入置换的审议程序, 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渤海石化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尚未产生预计效益。
十、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无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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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69,895.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0.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丙烷脱氢装置技术
改造项目
否 68,195.79
2、支付重大资产重组
中介费用
否 1,700.00 1,700.00 100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895.79 1,700.00 2.43合计 69,895.79 1,700.00 2.4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丙烷脱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石化厂区现有土地变更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公司以1,70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