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2022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
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3、关于处置闲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在未来三年内陆续处置36套闲置办公用房。
4、关于为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与华美银行签订《保证协议》,支持Kilikanoon公司与华美银行的期限18个月、澳元1500万元可循环授信,用于其流动资金周转。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