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制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制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