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