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金田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飞来石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 | 474,029,899 | 32.31% |
2 | 厦门金田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041,280 | 27.81% |
3 | 厦门飞来石投资有限公司 | 40,320,000 | 2.75% |
合计 | 922,391,179 | 62.86% |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相关减持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