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
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玛智控”)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天玛智控作为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北京煤科天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天玛”)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建设期 |
1 | 新一代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 51,641.84 | 51,641.84 | 4年 |
2 | 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36,224.57 | 36,224.57 | 2年 |
3 | 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21,689.21 | 21,689.21 | 3年 |
4 | 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62,146.25 | 62,146.25 | 3年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8,298.13 | 28,298.13 | -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 |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本次增加天玛智控作为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后 | 实施主体 |
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变更前 | 煤科天玛 |
变更后 | 天玛智控、煤科天玛 |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建设期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天玛智控作为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