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发挥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分配了额度。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审议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贸易”)向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相应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2、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610室
3、法定代表人:贾荣章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管道设备的销售;氨、氧、氢、奈、乙烯、粗苯、乙醇、煤焦沥青、煤焦油、石脑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以上不含储存、运输)的批发(仅限票据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盛贸易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77,750.50 | 80,230.83 |
负债总额 | 42,498.12 | 41,543.61 |
银行贷款额 | 5,00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2,498.12 | 41,505.5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0 | 0 |
净资产 | 35,252.38 | 38,687.22 |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1-6月 |
营业收入 | 77,547.50 | 41,770.75 |
利润总额 | 10,980.90 | 4,370.06 |
净利润 | 8,440.18 | 3,276.17 |
注: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4、授信金额:3,000万元
5、担保主债权金额:3,000万元
6、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届满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4,18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35.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8%。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