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48,4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22,425,609股增至1,487,374,06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22,425,609元增至1,487,374,06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242.560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7,374,062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2,425,609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7,374,062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根据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相关授权,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