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43 公司简称:国科军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公司负责人毛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卫勇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国科军工 | 指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控股股东、军工控股 | 指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成国资 | 指 |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更名前的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 | 指 |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泰豪科技 | 指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嘉晖 | 指 | 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宜春先锋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九江国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星火军工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新明机械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航天经纬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温氏投资 | 指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温氏肆号 | 指 | 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横琴齐创 | 指 | 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盛世聚鑫 | 指 | 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航智能 | 指 | 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玖沐投资 | 指 |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产业投资基金 | 指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兵国调 | 指 |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保荐机构、保荐人、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裕投资 | 指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募投项目 | 指 | 拟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国防科工委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国防科工局 | 指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江西省科工办 | 指 | 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弹药装备 | 指 | 弹药装备通常指在金属或非金属壳体内装有火药、炸药或其他填充物(如烟火剂、照明剂、干扰剂等),能够对目标起毁伤作用或完成其他任务的军械物品。 |
引信及智能控制产品 | 指 | 引信及智能控制产品是弹药领域的重要子系统,作为感受环境和目标信息,从安全状态转换到待发状态,适时作用用以控制弹药发挥最佳作用的一种装置。 |
复合固体推进剂 | 指 | 复合固体推进剂是以高分子粘合剂为弹性基体、固体氧化剂和金属燃料为填料,具有一定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能的含能材料,它在固体发动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火箭弹和导弹固体发动机的能量来源。 |
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 | 指 | 按导弹(火箭弹)战术指标要求,研制的不同成份的推进剂 |
材料,按照特定的工艺经过物理与化学反应后浇注成特定形状并经固化,并与隔热结构、衬层结构等结合构成置于发动机壳体内的部件。 | ||
导弹安全模块 | 指 | 为导弹实现作战效能或在日常维护过程中实现相应安全与控制的部件。 |
导弹控制模块 | 指 | 为固体发动机在发射前(包括储存、运输等)起到安全保险功能,以及在发射状态可靠点燃的部件。 |
主用弹药 | 指 | 在特定武器装备配置的系列弹药中,决定其主要作战性能,配置量大的弹种。 |
特种弹药 | 指 | 依靠其产生的特种效应来完成特殊战术任务的弹药。 |
总体单位 | 指 | 把生产和采购的零部件装配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军品成品企业。 |
配套单位 | 指 | 为总体企业或下游企业生产和提供军品零部件的企业。 |
主战装备 | 指 | 在作战装备体系中,起主要、关键作用的装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科军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GUOKE DEFENCE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UOKE DEFENC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毛勇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7月2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湖东一路”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13 |
公司网址 | www.guoke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qb@guokegrou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卫勇 | 熊文茜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
电话 | 0791-88115098 | 0791-88115098 |
传真 | 0791-88107858 | 0791-88107858 |
电子信箱 | zqb@guokegroup.com | zqb@guokegrou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国科军工 | 68854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99,681,379.30 | 350,176,135.30 | 350,176,135.30 | 1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262,921.66 | 41,672,201.81 | 41,704,610.46 | 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437,347.04 | 40,498,373.05 | 40,530,781.70 | 4.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2,919.64 | -122,956,966.11 | -122,956,966.11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67,337,345.54 | 676,359,586.03 | 676,430,585.84 | 220.44 |
总资产 | 3,144,944,939.64 | 1,773,679,586.75 | 1,773,484,354.07 | 77.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8 | 0.38 | 2.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8 | 0.38 | 2.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7 | 0.37 | 5.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0 | 7.15 | 7.15 | 减少0.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8 | 6.95 | 6.95 | 减少0.8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42 | 6.99 | 6.99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14%,主要系今年上半年公司交付的产品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220.44%和77.31%,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527.97 | 第十节-七-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8,666.64 | 第十节-七-67/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09.71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090.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63.54 | |
合计 | 825,574.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主要围绕军事装备的研发和生产而展开,主要包括核工业、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工电子六大产业集群。其中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有关的分别为兵器工业、航空工业和航天工业。兵器工业行业主要从事进行坦克、枪械、火炮、弹药(含导弹)、火药与炸药等常规武器装备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航空工业主要从事航空飞行器、动力装置、机载设备、机载武器等设备产品研制、生产;航天工业主要是从事航天器、航天运载器及其所载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的研制、生产;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兵器工业的弹药领域,航空工业的机载武
器之空面(地、舰)、空空导弹领域以及航天工业的运载器领域。以上这三个行业都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综合性的高技术产业之一,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二)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注于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及弹药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军用产品为主,辅以少量民用产品业务。
公司产品涵盖各种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安全与控制模块,多型主战装备的主用弹药、特种弹药及引信与智能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防空反导、装甲突击、火力压制、空中格斗、空面(地、舰)与舰舰攻防等作战场景,承担了军方多项重点型号的科研生产任务和国家重点工程任务,是我军重要的武器装备供应商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及其应用范围(示例)如下:
在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从事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产品科研生产的企业之一,动力模块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导弹、火箭弹系统动力,凭借多年自主研发积累,在高性能材料技术与安全高效制备技术等产品研制与生产全领域形成了完善的自主技术体系,具有全产品自主研发技术能力,掌握多项核心技术,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承担了等多项国家重要列装导弹和军贸系列导弹火箭弹等多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的研制批产任务,与各大军工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依托公司技术储备及火工产品研制经验,研发扩充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控制模块业务, 研发的新型固体发动机点火控制装置及导弹
安全保险装置应用于某新型空空导弹及战术导弹。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主要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包括军方定型列装批产产品18型,型号研制项目18项。在弹药装备领域:公司是国内重要的弹药装备研制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主用弹药、特种弹药和引信及智能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防空反导、装甲突击、反恐处突、海洋调查等多个领域。通过长期研发及型号迭代,公司围绕弹药建立并完善了自有技术体系,拥有各类型弹药的完整研发技术能力。在弹药总体设计、精度控制、毁伤效果等核心环节积累多项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在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方面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多项关键技术和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形成持续性竞争优势,在军队产品升级换代“科研择优竞标”进程中连续中标。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主要弹药装备类产品包括军方定型列装批产产品11型,型号研制项目9项。
同时,公司应用成熟军品技术投入民用领域,生产的炮射防雹增雨弹系行业首型B级弹(高炮形式作业),具备消雹效果好、性价比高、安全可靠性高等优良特性,产品已应用于云南、贵州、四川等多个省份。公司产品与技术历获国家国防科工委、兵器工业部、航天航空工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省部级各等级奖项;公司产品在多次对外防御作战中因表现突出、保障有力而受到表彰,参加了包括“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建军90周年”、“建国70周年”及“建党100周年”等在内的多次阅兵、专项展示、军事演习任务和重大活动保障。报告期,公司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特别表彰。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介绍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二是弹药装备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主要用途描述 |
1 | 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 | 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 | 为导弹、火箭弹提供飞行动力 |
导弹安全与控制模块 | 保证导弹、火箭弹在发射前的安全及发射时可靠点火 | ||
2 | 弹药装备 | ①主用弹药 ②特种弹药 | 用于毁伤敌有生力量、装备与设施或使其失去或降低战斗能力 |
引信与智能控制产品 | 保证弹药在预定点可靠引爆及引爆前的安全 | ||
炮射防雹增雨弹 | 用于防雹减灾等 |
除产品销售外,公司在经过军方科研竞标后承担军方武器装备的型号研制任务,或为其他军工企业及军队院校提供特定产品的受托研制服务。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军工领域深耕多年,产品跟随军事科技发展不断进行迭代和优化,形成了两大产品系列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具备较强的军品技术攻关和配套研制能力,在数个细分产品领域形成持续性竞争优势。在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领域,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高燃速推进剂配方方面:公司独有的高性能复合推进剂配方技术和高性能复合推进剂制备参数智能模型与控制技术可实现对推进剂燃速进行精准控制,产品燃速变动小,产品质量一致性好,燃速波动公差相较行业同类产品小,且该技术极大解决了批产阶段所需的安全高效瓶颈;该综合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新型隔热材料技术方面,公司首创的新型隔热复合材料技术,可实现对固体发动机的能量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解决了行业难题。相较行业同类产品,可以大幅减少隔热系统重量和占用体积,大幅提升终端产品的比冲和射程,该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3)安全高效制备技术方面:公司首创的绝热层高质量高效制造技术,制造效率大幅提升至10倍以上,且产品质量水平高;开发的动力模块高效制造技术,可实现数十发中小口径产品同时生产,大幅提升规模化生产效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在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领域,公司在行业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持续发力,突破了新型高能钝感推进剂、新型可浇注衬层等高性能材料技术,并在公司产品上开始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未来产品竞争力。
在弹药装备领域,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弹药总体设计技术方面:经过长期各类弹种、多型号研制任务历炼,较一般弹药企业仅具有单一弹种或少数弹种研发能力相比,公司掌握了全弹种总体设计技术,处于行业先进行列。
(2)弹药战斗部技术方面:公司开发的战斗部高效毁伤技术,弹药毁伤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大炸高聚能战斗部设计技术、纯铁导带技术,整体脱壳技术,均系国内首创,实现重要关键功能,处国内领先水平。
(3)引信精确探测方面:公司首创的C&R双模复合目标探测技术,应用于主战坦克弹药,首次实现某重要作战功能;首创的引信复合定距技术,产品定距精度大幅提高;抗超高(冲击)过载缓冲技术,可满足超高爆炸冲击过载条件下引信机构的正常作用。
报告期内,在弹药装备及引信与智能控制产品领域,公司在小口径高炮新型预制破片弹总体设计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技术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为下阶段的科研竞标打下坚实基础。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1991 | 某型炮弹及某型引信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1985 | 某式自行火箭炮杀伤爆破榴弹及引信 | 三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本期新增专利申请11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已授权专利141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14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 | 3 | 52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7 | 137 | 11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1 | 10 | 189 | 14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5,669,858.87 | 24,487,513.50 | 4.8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5,669,858.87 | 24,487,513.50 | 4.8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42 | 6.99 | -0.5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弹药类16项 | / | / | / | 工程研制 | / | / | / |
2 | 武器系统3项 | / | / | / | 工程研制 | / | / | / |
3 | 引信与智控装置10项 | / | / | / | 工程研制 | / | / | / |
4 | 固体发动机动力13项 | / | / | / | 工程研制 | / | / | / |
5 | 弹药与武器系统类11项 | / | / | / | 关键技术 | / | / | / |
6 | 引信与智控类10项 | / | / | / | 关键技术 | / | / | / |
7 | 固体发动机动力13项 | / | / | / | 关键技术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合计76项,其中工程研制项目42项,关键技术研究34项。公司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30,074.29万元,本期投入2,566.99万元,累计投入20,149.19万元。公司在新一代智能弹药及引信、高燃速导弹(火箭弹)先进动力模块与控制产品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赋能公司发展。根据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涉军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及进度豁免披露,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60 | 1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46 | 17.9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10.07 | 1,035.0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8.81 | 6.85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21 | 13.13 |
本科 | 120 | 75.00 |
大专 | 15 | 9.38 |
大专以下 | 4 | 2.50 |
合计 | 16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57 | 35.63 |
31-40岁 | 63 | 39.38 |
41-50岁 | 16 | 10.00 |
51岁及以上 | 24 | 15.00 |
合计 | 16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围绕主责主业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科技成果显著,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导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业务领域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高、中、低各种燃速产品,产品已应用于空中格斗、空面(地、舰)与舰舰攻防等多场景下多款现役主战导弹(火箭弹)装备或新一代型号研制装备,特别是公司高燃速动力模块产品以其优异的性能不仅在列装产品大量应用,而且在新一代产品型号研制和预研阶段亦广泛应用。同时,公司近年来利用积累的引信类产品相关技术,开发了导弹高可靠、高价值的直列式点火控制系列产品和全电子安保装置系列产品,应用于新一代导弹。
2、在弹药装备领域持续深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于小口径、中口径各类型弹药的科研生产,并逐渐发展成为以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为特色,多类型中、小口径弹药同步发展的新型弹药企业。公司依托自主研发
的多弹种技术积淀优势,围绕弹药的毁伤能力和精确打击能力,开发出新一代防空反导弹药产品,获得军方认可,是我军新型防空系统主要弹种。在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领域,从现有订货规模、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来看,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引信与智能控制产品领域,公司充分发挥自主研发的高瞬发度技术、抗超高过载缓冲技术等技术,不断拓展产品应用,是某类武器系统弹药引信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围绕弹药智能化方向,开发了某主战装备新型弹药智能引信等产品。
3、定型产品和型号研制任务优势
获得型号研制任务是承担军品科研生产综合能力的重要表征,亦是军方对公司技术能力、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其成熟度、及在行业中技术与产品比较优势的综合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中标型号研制项目8项,同时原在研型号项目5项转入批产阶段,公司产品的功能与战术技术性达到军方要求并获得客户认可,定型产品和型号研制任务持续增加。
4、客户优势
公司基于自身长期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从材料创新、结构优化和性能提升等角度进行技术突破,研制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我军主战装备主用弹药或其关键部件,能够满足我军最新的作战效能和应用环境需求,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得到了军方单位等终端客户的认可。公司与军工央企集团B、军工集团C、军工集团G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是军工集团F某单位的战略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公司与军工集团G下属单位G2在原有项目合作基础上,新增某型新产品预研合作,新增与科研机构G、军工单位I、科研机构F开展了多型新领域预研项目合作,持续扩宽客户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5、研发生产优势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科研生产企业中唯一的地方军工企业,同行业内其他企业均为军工央企集团体系内单位。区别于其他军工央企集团科研研制、生产制造分属不同子公司的模式,公司是唯一具有动力模块材料技术研究、装药工艺研究、发动机总装以及地面点火试验完整能力链的动力模块科研生产企业,产品覆盖高、中、低燃速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产品。在导弹安全与控制模块业务领域,公司产品凭借技术优势,也逐步扩大了市场份额。
公司已成为除军工央企集团之外唯一具备中、小口径多种型号弹种的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产品覆盖穿甲弹、杀爆弹、多功能弹药等各类弹种,应用于地面打击、防空反导等作战领域。公司具备多弹种总体设计能力技术,相较于一般弹药企业往往只具备单一弹种或少数弹种的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综合优势,行业内仅少数大型央企具备多弹种总体设计技术。
公司建立了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一体化的科研生产技术能力体系,形成了公司科研生产速度快,效率高的技术能力体系优势;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其中首创的部分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确立了公司细分领域的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科研试验条件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B区、C区和技改项目B建设,公司已逐步实现设计数字化、制造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随着B区的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弹药产能以及生产效率将不断的得到提升。在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领域持续扩大产能,以满足型号研制任务转批产的能力需要,支撑公司规模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实现募集资金净额14.43亿元,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和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顺利交付。在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攻克了多项技术难题,5项型号研制项目转批产,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中标并新增型号研制项目8项,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市场方面,公司在稳固原有客户关系的同时,重点围绕部队需求,积极拓宽新产品、新项目、新市场、新领域,拓展了十余家客户,为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在技改方面,公司技改转产鉴定和试生产工作在持续推进,能力转移也已初具雏形,部分产线已投入使用,机加等自动化产线的投入使用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了企业的本质安全。办公、住宿、生活保障、门禁、空调、转运设备等各项配套设备设施基本建成,现已投入使用。同时,各单位分批启动了能力转移和搬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以军用产品作为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军用产品受地缘关系、国际政治局势、国家军事投入和军费开支的影响较大,行业较民用产品具有一定特殊性,武器装备的销售、涉军原材料的采购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持续性。随着我军实战化、常态化训练的提升,以及现代战争高消耗强对抗的特点,我军对消耗性武器装备如导弹、火箭弹等弹药装备的需求量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收入及盈利能力提升带来正向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96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4%;实现营业利润5,377.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6.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军工企业特有风险
公司作为重要的军品总装及配套生产单位,以军品业务作为核心主营业务,处于军品产业链的高端和核心环节。军品科研生产具有较高的市场准入和客户壁垒、产品技术要求高、产品科研生产军方全流程管控的特点,公司盈利能力主要受国防开支和军队装备采购计划、公司科研能力、
公司军品订单规模、军品定价模式、公司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具有军工企业所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军品市场准入风险
进入军品市场承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业务,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军品生产资质,具有较高的市场准入壁垒。公司一直专注于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长期从事军工生产活动,符合现有军品市场准入条件,具备军工生产所需的全部资质。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应持续满足各项军工资质的认定条件,并需要进行定期审查或延续审查。但是,如果未来不能持续符合军品市场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场所搬迁所导致的军品相关资质认证风险
公司目前具备从事军工生产所需的相关全部资质,正常进行军品任务的科研生产。公司正在实施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建设,并按照既定计划进行生产能力的转移,新增科研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涉密场所,在正式形成批产能力前,需要进行军品资质重新认证和转产鉴定。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管理,提升科研生产条件,正在进行军品资质重新认证和转产鉴定的相关工作,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该新建园区通过上述认证和鉴定,将不能将现有军品生产任务转移至新建园区,或在新园区开展新的军品任务生产,则公司经营将面临重大风险。
3、新产品研发风险
军品科研能力是军工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决定着企业获取军品订单的能力。公司业务涵盖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弹药装备等领域,为不断满足军方对高性能产品的要求,公司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员、资金用于产品方案与关键技术的预先研究,同时需要通过激烈的军方“科研择优竞标”获取型号研制项目;对于获得的军品型号研制项目,则需要经过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状态鉴定等多个阶段并最终实现列装定型,研发周期跨度大,研发投入较高,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在军品研发方面取得持续进展,技术开发受阻,或者武器装备技术发生重大变革,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新增军品订单,将可能降低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并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4、军品订单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军品销售及受托研制服务,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承担29个军方定型列装产品的批量生产任务和27项军方型号研制项目。2023年1-6月,公司军品收入和受托研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2.39%,占比较大。公司军品订单受国家国防开支、部队装备更新换代、军队装备采购计划及模式变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能力,不能持续获得军品订单或订单大幅下降,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军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作为重要的军品总装及配套生产单位,主要客户为军方单位和以军工央企为主的其他军工客户、科研机构等。2023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为30,794.90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7.21%,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军工行业具有下游客户高度集中以及产品终端用户为军方的行业特性。军方单位A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订购部门,为公司弹药装备产品的终端用户。军工集团B是我国专业从事导弹、火箭弹产品服务的军工央企集团,具备行业垄断性。公司军品以总装产品和核心配套产品为主,在军工产业链中配套层级较高,细分产品存在客户依赖情形具有合理性。预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基于行业特性,公司仍将存在大客户依赖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军品定价模式风险
根据军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对于需要军方最终审价的产品,在军方未审定前按照暂定价格签署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并确认收入,待军方完成严格的军品审价流程并取得军方对军品销售单价最终审定的批复后,按照最终批复的价格将差额一次性在当期营业收入中调整结算。结合公司历史产品情况,军方最终审定价一般与暂定价差异不大。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主要产品DJ014/XF弹为新定型列装产品,尚未完成武器装备最终审价,产品以暂定价确认收入。如果后续审定价较暂定价价格有所下调,有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负面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弹药装备的研发生产,生产过程中涉及火工作业,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为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公司还需进行大量涉火科研试验,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但若出现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情况,将会面临安全生产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968.14万元,同比增长14.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6.29万元,同比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43.73万元,同比增长4.7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9,681,379.30 | 350,176,135.30 | 14.14 |
营业成本 | 263,404,762.15 | 222,257,542.45 | 18.51 |
销售费用 | 6,265,425.63 | 5,847,479.84 | 7.15 |
管理费用 | 34,726,781.44 | 27,799,954.30 | 24.92 |
财务费用 | 6,787,673.90 | 5,184,899.02 | 30.91 |
研发费用 | 25,669,858.87 | 24,487,513.50 | 4.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2,919.64 | -122,956,966.1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09,285.38 | -100,546,282.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0,464,213.55 | -78,342,106.2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14%,主要系公司上半年交付的产品规模较上期同期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51%,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15%,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4.92%,主要系公司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增加及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增加共同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91%,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周转借款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83%,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65,953.53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836,997.19元,主要系随着在建工程逐渐转固,工程款结算需求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68,806,319.81元,主要系公司于 2023 年 6月在科创板上市并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48,862,114.88 | 49.25 | 340,930,477.13 | 19.22 | 354.30 | 主要系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款项 | 372,921,207.16 | 11.86 | 116,772,166.70 | 6.58 | 219.36 | 主要系公司回款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交付的产品货款待结算所致 |
存货 | 240,756,140.82 | 7.66 | 263,833,759.52 | 14.87 | -8.75 | 主要系上期部分已完工的产品在本期完成交付所致 |
合同资产 | 12,127,601.25 | 0.39 | 7,030,786.25 | 0.40 | 72.49 | 主要系本期质保金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固定资产 | 652,468,931.20 | 20.75 | 663,825,447.52 | 37.43 | -1.71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84,498,184.64 | 2.69 | 75,055,846.69 | 4.23 | 12.58 | 主要系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继续投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9,780,525.42 | 0.31 | 9,698,642.86 | 0.55 | 0.84 | |
短期借款 | 129,112,347.23 | 4.11 | 44,598,074.58 | 2.51 | 189.50 | 主要系上半年根据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92,205,820.94 | 2.93 | 105,905,999.85 | 5.97 | -12.94 | 主要系部分预收款合同逐步履行完成产品交付所致 |
长期借款 | 159,608,174.40 | 5.08 | 300,752,897.63 | 16.96 | -46.93 | 主要系本期提前偿还部分项目贷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267,176.91 | 0.04 | 1,034,960.22 | 0.06 | 22.44 | 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危险运输车所致 |
应收票据 | 50,511,550.00 | 1.61 | 128,690,186.98 | 7.26 | -60.75 |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93,156,722.48 | 2.96 | 94,303,266.00 | 5.32 | -1.22 | 主要系土地使用权摊销所致 |
应付账款 | 332,868,392.98 | 10.58 | 368,321,720.87 | 20.77 | -9.63 | 主要系本期支付了项目款及材料款结算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部分披露。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宜春先锋 | 弹药装备 | 100.00% | 40,000,000.00 | 419,152,271.95 | 120,068,824.00 | 99,264,905.68 | 12,826,210.81 |
九江国科 | 弹药装备 | 100.00% | 100,000,000.00 | 382,407,587.90 | -13,179,559.37 | 64,524,425.37 | -1,637,251.70 |
星火军工 | 引信及智能控制装备 | 100.00% | 30,000,000.00 | 100,209,166.45 | 49,212,118.81 | 32,968,079.24 | 5,292,966.04 |
新明机械 | 引信及智能控制装备 | 86.25% | 20,000,000.00 | 283,322,350.34 | 80,456,094.35 | 122,250,954.94 | 29,914,072.51 |
航天经纬 | 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 | 100.00% | 100,000,000.00 | 414,113,898.93 | 156,450,368.14 | 92,109,412.24 | 26,742,027.6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十个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大会应到股东17人,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标准如下:(1)在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制造等部门担任主要职务;(2)相应人员拥有深厚的行业背景、科研成果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从业经历;(3)相应人员对公司核心技术突破、产品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获取有突出贡献。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3.8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未被列入各属地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的废气、废水、噪声均经环保设备设施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要求妥善处置;已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取得了必要的排污许可。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建设过程中,公司除了按要求购置、安装环保设备,还在各机加工自动化产线上加装了油雾收集器,以减少润滑剂等液体挥发产生的废气。公司产品研发过程中采用数字化设计,仿真试验可行后再试制、科研试验,实现绿色科研。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采用线上办公平台,以节约用纸,减少资源浪费。同时注意节电、节水等,倡导员工养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5.7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有3个工房采用无动力风机换气。另有多个工房安装无动力风机的计划正在推进中。 |
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房安装的无动力风机换气量为4500m
/h,每个工房66台,则每个工房每小时换气297000m?。若要达到同样的换气效果,每个工房需安装30000m?/h、750W的普通排风扇10个,每小时耗电量为0.75kW×1h×10=7.5kW?h。3个工房上半年耗电量为7.5kW?h×24h×181天×3=97740kW?h。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 t CO
/MWh,则使用无动力风机换气,可以减少排放0.5703 t CO
/MWh×97740kW?h≈55.74t CO
,预计全年减排112.41t CO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规划
习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被摆在首位。2021年7月,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及省军工集团的正确部署下,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持续选派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职工前往赣州市安远县孔田镇上魏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021-2023年,帮扶村在村情村貌、群众生活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得到全面提升。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司始终牢记二十大相关精神,把民生放在首要帮扶位置。一是大力支持挂点帮扶村所属乡镇孔田镇国防教育事业。2023年5月,公司所属企业新明公司捐赠退役的试验用炮一门为孔田镇红色历史文化增添底蕴。二是点对点开展消费帮扶。公司帮扶上魏村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销售农产品近9吨。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提高结对帮扶群众的经济收入,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助力村集体经济健康增长。自驻村以来,时刻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做文章,持续推进消费帮扶、产品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等系列措施,同时挖掘具有高效益的精品产业项目,上魏村村集体经济由2021年40万元增长到2022年80万元。
3.下一步乡村振兴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江西省军工集团党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按照江西省军工集团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消费帮扶、产业振兴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帮扶,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 | 详见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 | 详见注3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 | 详见注4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产业投资基金、中兵国调 | 详见注5 | 2021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杨明华、陈功林 | 详见注6 | 2022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泰豪科技、温氏投资、中航智能、玖沐投资、温氏肆号、盛世聚鑫、李晓宁、孟靖凯、王文庆、安江波、横琴齐创 | 详见注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及高级管理人员钟鸣晓、邓卫勇 | 详见注8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涂伟忠、齐敏 | 详见注9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欧阳稠、殷德帅、司马凯、孙雪明 | 详见注1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黄军华、张立新 | 详见注1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 | 详见注1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科技、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明华、陈功林,及温氏投资、温氏肆号、横琴齐创。 | 详见注13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14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 | 详见注15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16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 | 详见注17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18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1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20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21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 | 详见注2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 | 详见注23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2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25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 | 详见注26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27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 | 详见注28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监事涂伟忠、卢婕敏、齐敏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 | 详见注2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30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详见注31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3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科技、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温氏投资、温氏肆号及横琴齐创、杨明华、陈功林 | 详见注33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监高 | 详见注3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35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 | 详见注36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 | 详见注37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监高 | 详见注38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科军工 | 详见注3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和披露股票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公司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3: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单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间接转让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5:公司股东产业投资基金、中兵国调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所持股份自取得之日(即2021年12月22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6:公司股东杨明华、陈功林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承诺,所持股份自取得之日(即2022年4月1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7:公司股东泰豪科技、温氏投资、中航智能、玖沐投资、温氏肆号、盛世聚鑫、李晓宁、孟靖凯、王文庆、安江波、横琴齐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8: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及高级管理人员钟鸣晓、邓卫勇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和披露股票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9:监事涂伟忠、齐敏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和披露股票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0:核心技术人员欧阳稠、殷德帅、司马凯、孙雪明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1: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黄军华、张立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和减持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2: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1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科技、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明华、陈功林及温氏投资、温氏肆号、横琴齐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科技及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明华、陈功林承诺:
① 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②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企业/本人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企业/本人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温氏投资、温氏肆号、横琴齐创承诺:
① 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②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公告程序(如需)。
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14: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5: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发行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发行人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措施中以回购方式稳定股价时,本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分得的现金股利的20%,当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分得的现金股利的50%。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需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6: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7: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措施时,本人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人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20%,当年度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5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如本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注18: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9: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保证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0: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多年进行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快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在品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多层次、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成长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2)加强公司日常运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强化产品销售管理,在合理保证销售利润率水平的前提下,努力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利润;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公司将实行科学严格的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采购、生产、质控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空间。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4)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注21: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1)就发行人在发生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下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22: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就发行人在发生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下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注23: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2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分红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就利润分配政策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规定或措施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注25: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6: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下列步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 本公司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7: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利用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地位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督促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28: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
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9:公司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监事涂伟忠、卢婕敏、齐敏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监事涂伟忠、卢婕敏、齐敏及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下列步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 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30: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31: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昌嘉晖、泰豪科技、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温氏投资、温氏肆号、横琴齐创、杨明华、陈功林及发行人董事毛勇、余永安、魏学忠、罗新杰、张树敏、姚林香、王树山、监事涂伟忠、卢婕敏、齐敏、高级管理人员邓卫勇、钟鸣晓、黄军华、张立新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32: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2)本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与发行人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企业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地位,本企业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如因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同意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注3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科技、合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温氏投资、温氏肆号、横琴齐创及杨明华、陈功林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与发行人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正当利用股东地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同意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注34:公司全体董监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2)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与发行人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注35: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公司/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注36:公司控股股东军工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大成国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
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及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因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37: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
注38:公司全体董监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及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因此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39: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公司一级股东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16%股份,除前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3/17 | 2023/3/17 | 2023/9/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3/28 | 2023/3/28 | 2023/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4/4 | 2023/4/4 | 2023/10/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公司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5/19 | 2023/5/19 | 2023/11/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00,000.00 | 2023/5/19 | 2023/5/19 | 2023/11/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 | 2023/4/12 | 2023/4/12 | 2023/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4/12 | 2023/4/12 | 2023/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4/12 | 2023/4/12 | 2023/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 | 2023/4/12 | 2023/4/12 | 2023/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 | 2023/4/12 | 2023/4/12 | 2023/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4 | 2023/3/24 | 2023/9/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0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 | 公司本部 | 宜春先锋 | 全资子公 | 1,0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30 | 连带责 | 否 | 否 | 否 |
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司 | 任担保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29 | 2023/3/29 | 2024/3/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2/11/29 | 2022/11/29 | 2023/11/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180,000.00 | 2022/5/31 | 2022/5/31 | 2028/8/2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5,074,349.73 | 2022/1/29 | 2022/1/29 | 2028/8/2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1,646,973.50 | 2020/8/27 | 2020/8/27 | 2028/8/2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230,000.00 | 2022/5/31 | 2022/5/31 | 2028/8/2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3/2/15 | 2023/2/15 | 2023/8/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 | 2023/3/28 | 2023/3/28 | 2023/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 | 2023/6/29 | 2023/6/29 | 2023/12/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 | 2023/6/30 | 2023/6/30 | 2023/12/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9,000,000.00 | 2021/6/30 | 2021/6/30 | 2023/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9/2 | 2022/9/2 | 2028/9/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9,000,000.00 | 2022/12/28 | 2022/12/28 | 2023/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公司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3/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 | 2023/4/26 | 2023/4/26 | 2023/10/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 | 控股子公司 | 444,468.15 | 2023/5/30 | 2023/5/30 | 2023/11/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 | 2023/6/28 | 2023/6/28 | 2023/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74,754.02 | 2023/6/28 | 2023/6/28 | 2023/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828,513.20 | 2021/7/30 | 2021/7/30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50,000.00 | 2021/7/30 | 2021/7/30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536,400.00 | 2022/1/20 | 2022/1/20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800,000.00 | 2022/1/20 | 2022/1/20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10,200.00 | 2022/4/28 | 2022/4/28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 | 全资子公 | 100,000.00 | 2022/4/28 | 2022/4/28 | 2026/7/29 | 连带责 | 是 | 否 | 否 |
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司 | 任担保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20,423.00 | 2022/6/1 | 2022/6/1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 | 2022/6/1 | 2022/6/1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2,812,638.20 | 2022/6/29 | 2022/6/29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00,000.00 | 2022/6/29 | 2022/6/29 | 2026/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7/22 | 2022/7/22 | 2023/7/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3/4/14 | 2023/4/14 | 2024/4/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 | 2023/4/25 | 2023/4/25 | 2024/4/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70,000.00 | 2023/4/27 | 2023/4/27 | 2024/4/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30,000.00 | 2023/5/29 | 2023/5/29 | 2024/4/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40,369,222.1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3,877,396.5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53,877,396.5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7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84,369,222.1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84,369,222.1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6日 | 1,601,378,900.00 | 1,442,913,368.76 | 75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6日 | 否 | 329,000,000.00 | 329,000,0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6日 | 否 | 196,000,000.00 | 196,000,0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16日 | 否 | 2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000,000 | 100 | 3,509,185 | 3,509,185 | 113,509,185 | 77.3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2,300,000 | 47.55 | 52,300,000 | 35.66 | |||||
3、其他境内资持股 | 57,700,000 | 52.45 | 3,509,185 | 3,509,185 | 61,209,185 | 41.7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7,580,769 | 43.24 | 1,373,940 | 1,373,940 | 48,954,709 | 33.3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119,231 | 9.21 | 2,135,245 | 2,135,245 | 12,254,476 | 8.3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3,160,815 | 33,160,815 | 33,160,815 | 22.6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3,160,815 | 33,160,815 | 33,160,815 | 22.6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10,000,000 | 100 | 36,670,000 | 36,670,000 | 146,67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4,667万股。其中:部分网下限售股2,135,245股,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证裕投资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1,373,940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证裕投资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述战略投资者出借国科军工股份数量为1,373,600股,余额为34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军工控股(SS) | 0 | 0 | 49,500,000 | 49,5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6月21日 |
南昌嘉晖 | 0 | 0 | 15,000,000 | 15,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6年6月21日 |
泰豪科技 | 0 | 0 | 13,000,000 | 13,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温氏投资 | 0 | 0 | 5,492,308 | 5,492,308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杨明华 | 0 | 0 | 5,000,000 | 5,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1日 |
中航智能 | 0 | 0 | 4,000,000 | 4,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玖沐投资 | 0 | 0 | 3,650,000 | 3,65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产业投资基金(SS) | 0 | 0 | 2,800,000 | 2,8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2日 |
中兵国调 | 0 | 0 | 2,700,000 | 2,7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2日 |
温氏肆号 | 0 | 0 | 2,000,000 | 2,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陈功林 | 0 | 0 | 2,000,000 | 2,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1日 |
盛世聚鑫 | 0 | 0 | 1,538,461 | 1,538,461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李晓宁 | 0 | 0 | 1,000,000 | 1,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孟靖凯 | 0 | 0 | 1,000,000 | 1,0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王文庆 | 0 | 0 | 769,231 | 769,231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安江波 | 0 | 0 | 350,000 | 35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横琴齐创 | 0 | 0 | 200,000 | 200,000 | 上市前持有股份限售 | 2024年6月21日 |
证裕投资 | 0 | 0 | 1,373,940 | 1,373,940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 2025年6月21日 |
限售 | ||||||
网下比例限售股份 | 0 | 0 | 2,135,245 | 2,135,245 | IPO网下发行限售 | 2023年12月21日 |
合计 | 0 | 0 | 113,509,185 | 113,509,185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46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军工控股(SS) | 0 | 49,500,000 | 33.75 | 49,500,000 | 49,5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南昌嘉晖 | 0 | 15,000,000 | 10.23 | 15,000,000 | 15,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泰豪科技 | 0 | 13,000,000 | 8.86 | 13,000,000 | 13,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温氏投资 | 0 | 5,492,308 | 3.74 | 5,492,308 | 5,492,30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杨明华 | 0 | 5,000,000 | 3.41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航智能 | 0 | 4,000,000 | 2.73 | 4,000,000 | 4,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玖沐投资 | 0 | 3,650,000 | 2.49 | 3,650,000 | 3,6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产业投资基金(SS) | 0 | 2,800,000 | 1.91 | 2,800,000 | 2,8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兵国调 | 0 | 2,700,000 | 1.84 | 2,700,000 | 2,7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功林 | 0 | 2,000,000 | 1.36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温氏肆号 | 0 | 2,000,000 | 1.36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6,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228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7,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607,026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7,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577,199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25,727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727 | ||||||||
段焰伟 | 345,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051 | ||||||||
鲍智良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 | ||||||||
陈月升 | 315,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790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3,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676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276,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740 |
林伟钿 | 239,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39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军工控股与南昌嘉晖为一致行动关系;温氏投资为温氏肆号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陈功林系杨明华配偶的弟弟。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军工控股(SS) | 49,500,000 | 2026年6月21日 | 0 | 36个月 |
2 | 南昌嘉晖 | 15,000,000 | 2026年6月21日 | 0 | 36个月 |
3 | 泰豪科技 | 13,0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0 | 12个月 |
4 | 温氏投资 | 5,492,308 | 2024年6月21日 | 0 | 12个月 |
5 | 杨明华 | 5,000,000 | 2025年4月1日 | 0 | 22个月 |
6 | 中航智能 | 4,0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0 | 12个月 |
7 | 玖沐投资 | 3,650,000 | 2024年6月21日 | 0 | 12个月 |
8 | 产业投资基金(SS) | 2,800,000 | 2024年12月22日 | 0 | 18个月 |
9 | 中兵国调 | 2,700,000 | 2024年12月22日 | 0 | 12个月 |
10 | 陈功林 | 2,000,000 | 2025年4月1日 | 0 | 22个月 |
11 | 温氏肆号 | 2,0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0 | 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军工控股与南昌嘉晖为一致行动关系;温氏投资为温氏肆号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陈功林系杨明华配偶的弟弟。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大信审字[2023]第6-00001号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贵公司主要从事导弹(火箭)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弹药装备的研制、生产与销售,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一),报表项目营业收入项目的披露详见附注五-(三十六)。贵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9,968.14万元、35,017.61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利润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可能操纵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对贵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和评估,并测试其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和与管理层访谈,了解贵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
(3)我们执行分析复核程序,从产品销售结构、价格、成本等方面,评价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我们从本期产品销售业务中选取样本,核对合同、产品合格证、出库单、签收单或验收单等;
(5)我们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函证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当期销售额,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测试;
(6)我们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产品销售交易中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和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贵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截止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41,980,367.91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69,059,160.75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72,959,122.11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6,186,955.41元。贵公司为军工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我们设计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对贵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分析计算贵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6)检查管理层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对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进行恰当的列报与披露。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国平(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军华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48,862,114.88 | 340,930,477.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0,511,550.00 | 128,690,186.98 |
应收账款 | 七、5 | 372,921,207.16 | 116,772,166.7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8,224,922.61 | 5,353,984.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828,751.12 | 1,520,125.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40,756,140.82 | 263,833,759.52 |
合同资产 | 七、10 | 12,127,601.25 | 7,030,786.2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9,094,543.26 | 46,166,683.31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4,326,831.10 | 910,298,169.2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52,468,931.20 | 663,825,447.52 |
在建工程 | 七、22 | 84,498,184.64 | 75,055,846.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780,525.42 | 9,698,642.86 |
无形资产 | 七、26 | 93,156,722.48 | 94,303,266.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1,310,904.82 | 1,310,904.8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516,715.50 | 1,655,484.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589,657.51 | 14,680,611.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1,296,466.97 | 2,851,213.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0,618,108.54 | 863,381,417.48 | |
资产总计 | 3,144,944,939.64 | 1,773,679,586.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29,112,347.23 | 44,598,074.5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5,154,320.07 | 72,161,826.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332,868,392.98 | 368,321,720.8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2,205,820.94 | 105,905,999.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4,759,338.68 | 42,947,334.52 |
应交税费 | 七、40 | 9,096,694.22 | 14,524,387.8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889,890.80 | 7,655,550.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0,544,176.87 | 62,752,946.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343,258.30 | 53,670,583.42 |
流动负债合计 | 782,974,240.09 | 772,538,424.6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59,608,174.40 | 300,752,897.6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267,176.91 | 1,034,960.22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6,055.61 | 26,055.6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019,459.56 | 1,039,359.7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946,666.64 | 11,154,333.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703,107.93 | 3,842,326.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3,570,641.05 | 317,849,932.74 | |
负债合计 | 966,544,881.14 | 1,090,388,357.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6,670,000.00 | 1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70,731,330.87 | 264,487,962.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6,717,848.42 | 21,916,379.33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426,174.61 | 20,426,174.6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02,791,991.64 | 259,529,069.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67,337,345.54 | 676,359,586.0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062,712.96 | 6,931,643.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8,400,058.50 | 683,291,229.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44,944,939.64 | 1,773,679,586.75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97,113,592.30 | 132,701,401.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1,450.6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88,264,331.35 | 175,155,805.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187,641.88 | 21,361,481.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08,337,016.14 | 329,218,688.9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7,922,684.41 | 171,594,416.46 | |
在建工程 | 3,509,376.75 | 2,934,00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178,671.75 | 38,631,731.8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13,260.06 | 616,938.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665,437.60 | 516,318,531.01 | |
资产总计 | 2,424,002,453.74 | 845,537,219.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449,207.95 | 14,587,050.3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185,099.55 | 6,741,061.46 | |
应交税费 | 585,897.56 | 758,629.51 | |
其他应付款 | 194,341,648.89 | 138,160,408.9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145,000.00 | 40,182,777.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5,706,853.95 | 200,429,927.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58,611.13 | 5,710,277.7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058,611.13 | 105,710,277.79 | |
负债合计 | 332,765,465.08 | 306,140,205.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6,670,000.00 | 1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47,952,087.19 | 241,708,718.4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270,925.91 | 20,270,925.91 | |
未分配利润 | 276,343,975.56 | 167,417,369.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91,236,988.66 | 539,397,014.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24,002,453.74 | 845,537,219.93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99,681,379.30 | 350,176,135.3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99,681,379.30 | 350,176,135.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7,212,338.47 | 285,762,501.5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63,404,762.15 | 222,257,542.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57,836.48 | 185,112.39 |
销售费用 | 七、63 | 6,265,425.63 | 5,847,479.84 |
管理费用 | 七、64 | 34,726,781.44 | 27,799,954.30 |
研发费用 | 七、65 | 25,669,858.87 | 24,487,513.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6,787,673.90 | 5,184,899.02 |
其中:利息费用 | 7,135,187.67 | 5,698,082.15 | |
利息收入 | 461,924.68 | 581,397.0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49,498.35 | 1,443,740.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254,911.04 | -8,171,725.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87,285.00 | -5,190,394.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776,343.14 | 52,495,254.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2,788.76 | 114,1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0,426.44 | 196,324.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858,705.46 | 52,413,030.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673,485.03 | 9,505,788.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185,220.43 | 42,907,242.3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185,220.43 | 42,907,242.3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262,921.66 | 41,672,201.8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22,298.77 | 1,235,040.5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185,220.43 | 42,907,242.3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262,921.66 | 41,672,201.8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22,298.77 | 1,235,040.5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2,491,145.04 | 2,281,179.22 | |
管理费用 | 16,036,417.81 | 16,778,379.42 | |
研发费用 | 251,311.02 | ||
财务费用 | 2,466,551.86 | 2,321,292.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50,027.76 | 3,814,833.32 | |
利息收入 | 211,598.34 | 1,513,138.11 | |
加:其他收益 | 174,631.49 | 153,525.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30,000,000.00 | 89,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00.01 | 379,617.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926,605.75 | 68,152,291.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926,605.75 | 68,152,291.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926,605.75 | 68,152,291.7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926,605.75 | 68,152,291.7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8,926,605.75 | 68,152,291.7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5,066,596.70 | 112,137,816.6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442,554.73 | 8,131,681.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509,151.43 | 120,269,498.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3,759,090.39 | 140,201,953.2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6,424,117.90 | 72,956,435.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88,404.88 | 926,859.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860,457.90 | 29,141,216.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7,932,071.07 | 243,226,464.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2,919.64 | -122,956,966.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4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4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712,925.38 | 100,546,282.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712,925.38 | 100,546,282.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09,285.38 | -100,546,282.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64,934,564.6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 | 53,134,010.9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958,754.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4,893,319.33 | 53,134,010.9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8,831,323.23 | 122,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277,822.39 | 8,114,937.1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19,960.16 | 461,1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429,105.78 | 131,476,117.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0,464,213.55 | -78,342,106.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0,332,008.53 | -301,845,354.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504,428.08 | 373,143,892.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4,836,436.61 | 71,298,537.80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838,581.67 | 24,461,278.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838,581.67 | 24,461,278.2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80,942.56 | 9,432,952.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855,692.09 | 330,897,571.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636,634.65 | 340,330,524.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98,052.98 | -315,869,246.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175,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175,5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835,355.46 | 16,189,538.3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35,355.46 | 16,189,538.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5,355.46 | 159,310,461.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64,934,564.6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4,934,564.6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02,305.54 | 3,893,166.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02,305.54 | 23,893,166.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2,232,259.12 | -23,893,166.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2,598,850.68 | -180,451,951.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132,701,401.78 | 207,264,084.25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5,300,252.46 | 26,812,133.20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64,487,962.11 | 21,916,379.33 | 20,426,174.61 | 259,600,069.79 | 676,430,585.84 | 6,931,643.32 | 683,362,229.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0,999.81 | -70,999.81 | -70,999.8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264,487,962.11 | 21,916,379.33 | 20,426,174.61 | 259,529,069.98 | 676,359,586.03 | 6,931,643.32 | 683,291,229.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4,801,469.09 | 43,262,921.66 | 1,490,977,759.51 | 4,131,069.64 | 1,495,108,829.1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262,921.66 | 43,262,921.66 | 3,922,298.77 | 47,185,220.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1,442,913,368.76 | 1,442,913,368.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1,442,913,368.76 | 1,442,913,368.7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801,469.09 | 4,801,469.09 | 208,770.87 | 5,010,239.96 | |||||||||||
1.本期提取 | 9,323,914.47 | 9,323,914.47 | 266,458.71 | 9,590,373.18 |
2.本期使用 | 4,522,445.38 | 4,522,445.38 | 57,687.84 | 4,580,133.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6,670,000.00 | 1,670,731,330.87 | 26,717,848.42 | 20,426,174.61 | 302,791,991.64 | 2,167,337,345.54 | 11,062,712.96 | 2,178,400,058.5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64,487,962.11 | 18,644,219.68 | 15,793,117.45 | 153,685,824.31 | 562,611,123.55 | 4,327,273.62 | 566,938,397.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916.11 | -4,916.11 | -4,916.1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264,487,962.11 | 18,644,219.68 | 15,793,117.45 | 153,680,908.20 | 562,606,207.44 | 4,327,273.62 | 566,933,481.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3,095,510.24 | 41,672,201.81 | 44,767,712.05 | 1,305,453.04 | 46,073,165.09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672,201.81 | 41,672,201.81 | 1,235,040.52 | 42,907,242.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3,095,510.24 | 3,095,510.24 | 70,412.52 | 3,165,922.76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490,673.74 | 8,490,673.74 | 210,156.21 | 8,700,829.95 | |||||||||||
2.本期使用 | 5,395,163.50 | 5,395,163.50 | 139,743.69 | 5,534,907.1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64,487,962.11 | 21,739,729.92 | 15,793,117.45 | 195,353,110.01 | 607,373,919.49 | 5,632,726.66 | 613,006,646.15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41,708,718.43 | 20,270,925.91 | 167,417,369.81 | 539,397,014.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241,708,718.43 | 20,270,925.91 | 167,417,369.81 | 539,397,014.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108,926,605.75 | 1,551,839,974.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926,605.75 | 108,926,605.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1,442,913,368.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670,000.00 | 1,406,243,368.76 | 1,442,913,368.7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
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6,670,000.00 | 1,647,952,087.19 | 20,270,925.91 | 276,343,975.56 | 2,091,236,988.6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41,708,718.43 | 15,637,868.75 | 125,719,855.41 | 493,066,442.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241,708,718.43 | 15,637,868.75 | 125,719,855.41 | 493,066,442.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152,291.74 | 68,152,291.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52,291.74 | 68,152,291.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241,708,718.43 | 15,637,868.75 | 193,872,147.15 | 561,218,734.33 |
公司负责人: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卫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卫勇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系由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更名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防科技情报研究所以货币资金出资成立,于2007年12月29日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分别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900,000.00元(占99%)、江西省国防科技情报研究所100,000.00元(占1%),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该出资事项业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赣惠普内验字[2007]第071号验资报告。2011年,根据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决定》,经2011年1月25日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双方股权转让协议,股东江西省国防科技情报研究所将其持有的1%股权转让给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变更后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100%。
2011年,根据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赣国科工发[2011]18号《关于同意对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共增资12,222,221.00元,增资款由新股东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缴纳,本次增资后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222,221.00元,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88,888.00元(占40%),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3,333.00元(占15%)。本次增资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赣)验字[2011]4号验资报告。
2012年,根据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赣国科工发[2011]334号《关于同意对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共增资77,777,779.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0元。具体增资情况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59%股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35,000,000.00元;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64,473,143.04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31,111,112.00元;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24,177,428.64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1,666,667.00元。本次增资扩股后
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元(占40%),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00元(占15%)。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西分所审验并出具大华(赣)验字[2012]001号验资报告。
2013年,根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名称由江西国科军工产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根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双方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股权全部转让给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元(占40%),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15%)。
2016年3月,根据出资人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变更的股东大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改制后公司章程,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合为实收资本100,000,000.00元,扣除折合实收资本后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3月,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公司股东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股份以6,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雪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00元(占30%),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15%),上海雪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00元(占10%)。
2020年4月,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492,308股权以7,1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权以2,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权以2,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538,461股权以2,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769,231股权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文庆。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占20%),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15%),
上海雪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00元(占10%),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5,492,308.00(占5.4923%),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元(占2.00%),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461.00元(占1.5385%),王文庆769,231.00元(占0.769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占0.20%)。2020年6月,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上海雪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万股份以1,300.00万元转让给李晓宁,持有的本公司100万股份以1,300.00万元转让给孟靖凯,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以5,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5万股以45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安江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65万股以4,7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昌玖沐。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占20%),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15%),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5,492,308.00(占5.4923%),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元(占2.00%),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461.00元(占
1.5385%),王文庆769,231.00元(占0.769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占0.20%),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50,000.00元(占3.65%),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元(占4%),李晓宁1,000,000.00元(占)1%,孟靖凯1,000,000.00元(占1%),安江波350,000.00元(占
0.35%)。
2021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原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增资10,000,000.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000.00元。具体增资情况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81,045,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500,000.00元,资本公积76,545,000.00元;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0,428,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800,000.00元,资本公积47,628,000.00元;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为人民币48,627,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700,000.00元,资本公积45,927,000.00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占18.18%),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
13.64%),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5,492,308.00(占4.99%),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元(占1.82%),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461.00元(占1.40%),王文庆769,231.00元(占0.70%),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占0.18%),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50,000.00元(占3.32%),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元(占3.64%),李晓宁1,000,000.00元(占0.91%),孟靖凯1,000,000.00元(占0.91%),安江波350,000.00元(占0.32%),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800,000.00元(占2.55%),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0,000.00元(占2.45%)。本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6-10003号验资报告。
2022年4月,公司股东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杨明华、陈功林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00万股股份以9,071.4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明华,将其所持本公司200万股股份以3,628.5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功林。2022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4月1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完成备案。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500,000.00元(占4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00元(占11.82%),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00元(占13.64%),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5,492,308.00元(占4.99%),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元(占1.82%),广州盛世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461.00元(占1.40%),王文庆769,231.00元(占0.70%),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元(占0.18%),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50,000.00元(占3.32%),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元(占3.64%),李晓宁1,000,000.00元(占0.91%),孟靖凯1,000,000.00元(占0.91%),安江波350,000.00元(占0.32%),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800,000.00元(占2.55%),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0,000.00元(占2.45%),杨明华5,000,000.00元(占4.55%),陈功林2,000,000.00元(占1.82%)。
2023年5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11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0,000股。于2023年6月21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54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670,000.00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999号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69771691N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勇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五家子公司,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级 | 86.25% | 86.25%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a.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销售客户款项
应收票据组合1: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及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其他款项
b.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处理参照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处理参照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处理参照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5 | 2.38-9.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3-5 | 6.33-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3-5 | 6.79-12.1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5 | 9.50-24.2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
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
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军品业务
对于军品销售业务,销售对象为军方单位的军品销售,取得由主管军事代表室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文件后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对象为军工客户的军品销售,取得客户签收的相关凭证时确认收入。
(2)民品业务
本公司民品业务主要为炮射防雹增雨弹产品,其收入确认方法为客户签收并取得终端用户签收凭证时确认收入。
(3)受托研制业务
对于军品研制业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研制任务验收前,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当该项目累计发生成本已经超过合同金额时,则以合同金额为限确认收入;研制任务验收时,以合同金额与累计已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
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
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首次实施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实施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85,378.79 | 195,232.68 | 14,680,611.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76,093.81 | 266,232.49 | 3,842,326.30 |
未分配利润 | 259,600,069.79 | -70,999.81 | 259,529,069.98 |
2022年度1-6月合并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9,473,379.68 | 32,408.65 | 9,505,788.33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15%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15%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5%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5%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1月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0182),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2、2022年11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040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600004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023年6月9日该公司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申请,截止报告日相关部门正在审核中。
4、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600106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023年5月28日该公司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申请,截止报告日相关部门正在审核中。
5、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600035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2023年5月21日该公司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申请,截止报告日相关部门正在审核中。
6、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083号)中“军需工厂用地,凡专门生产军品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生产民营产品的,依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营产品的,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本公司符合条件的用于生产军工产品的工厂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7、依据财政部《关于军队房产免征房产税的通知》(财税字[1987]32号)中关于“军需工厂的房产,为照顾实际情况,凡生产军品的,免征房产税,生产经营民品的,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的规定,本公司符合条件的用于生产军工产品的房产,免缴房产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2,312.03 | 15,649.73 |
银行存款 | 1,544,814,124.58 | 334,488,778.35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5,678.27 | 6,426,049.05 |
合计 | 1,548,862,114.88 | 340,930,477.1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548,862,114.88 | 340,930,477.1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00.00 | 12,366,2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53,937,000.00 | 123,424,080.00 |
减:坏账准备 | 3,475,450.00 | 7,100,093.02 |
合计 | 50,511,550.00 | 128,690,186.9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34,983,500.00 | |
合计 | 1,700,000.00 | 34,983,5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987,000.00 | 100.00 | 3,475,450.00 | 6.44 | 50,511,550.00 | 135,790,280.00 | 100.00 | 7,100,093.02 | 5.23 | 128,690,186.98 |
其中: |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0,000.00 | 0.09 | 50,000.00 | 3,350,000.00 | 2.47 | 3,350,000.00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3,937,000.00 | 99.91 | 3,475,450.00 | 6.44 | 50,461,550.00 | 132,440,280.00 | 97.53 | 7,100,093.02 | 5.36 | 125,340,186.98 |
合计 | 53,987,000.00 | 3,475,450.00 | 50,511,550.00 | 135,790,280.00 | 7,100,093.02 | 128,690,186.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365,000.00 | 1,918,250.00 | 5 |
1至2年 | 15,572,000.00 | 1,557,200.00 | 10 |
合计 | 53,937,000.00 | 3,475,450.00 | 6.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00,093.02 | -3,624,643.02 | 3,475,450.00 | ||
合计 | 7,100,093.02 | -3,624,643.02 | 3,475,45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8,436,622.73 |
1年以内小计 | 378,436,622.73 |
1至2年 | 11,025,357.47 |
2至3年 | 3,356,000.00 |
3至4年 | 1,597,587.71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47,564,800.00 |
合计 | 441,980,367.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1,980,367.91 | 100.00 | 69,059,160.75 | 15.62 | 372,921,207.16 | 172,959,122.11 | 100.00 | 56,186,955.41 | 32.49 | 116,772,166.70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441,980,367.91 | 100.00 | 69,059,160.75 | 15.62 | 372,921,207.16 | 172,959,122.11 | 100.00 | 56,186,955.41 | 32.49 | 116,772,166.70 |
合计 | 441,980,367.91 | 100.00 | 69,059,160.75 | 15.62 | 372,921,207.16 | 172,959,122.11 | 100.00 | 56,186,955.41 | 32.49 | 116,772,166.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78,436,622.73 | 18,921,831.14 | 5.00 |
1至2年 | 11,025,357.47 | 1,102,535.75 | 10.00 |
2至3年 | 3,356,000.00 | 671,200.00 | 20.00 |
3至4年 | 1,597,587.71 | 798,793.86 | 50.00 |
4至5年 | - | - | 80.00 |
5年以上 | 47,564,800.00 | 47,564,800.00 | 100.00 |
合计 | 441,980,367.91 | 69,059,160.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6,186,955.41 | 12,872,205.34 | 69,059,160.75 | |||
合计 | 56,186,955.41 | 12,872,205.34 | 69,059,160.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军方单位A | 143,155,065.14 | 32.39 | 7,439,003.26 |
军工集团D下属单位D1 | 85,744,500.00 | 19.40 | 4,287,225.00 |
军工集团F下属单位F2 | 48,766,700.00 | 11.03 | 47,388,075.00 |
军工集团B下属单位B1 | 48,738,749.72 | 11.03 | 2,436,937.49 |
军工集团C下属单位C1 | 29,670,282.90 | 6.71 | 1,542,028.29 |
合 计 | 356,075,297.76 | 80.56 | 63,093,269.0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146,453.39 | 99.05 | 5,202,716.92 | 97.17 |
1至2年 | 78,469.22 | 0.95 | 151,267.10 | 2.83 |
合计 | 8,224,922.61 | 100.00 | 5,353,984.0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军工集团C下属单位C3 | 2,112,461.76 | 25.68 |
军工单位J | 2,000,000.00 | 24.32 |
军工集团C下属单位C5 | 470,000.00 | 5.71 |
科研机构F | 434,951.45 | 5.29 |
河南华宇怀邦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86 |
合 计 | 5,417,413.21 | 65.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28,751.12 | 1,520,125.36 |
合计 | 1,828,751.12 | 1,520,125.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12,004.41 |
1年以内小计 | 912,004.41 |
1至2年 | - |
2至3年 | 1,200,433.65 |
3年以上 | 4,000.00 |
3至4年 | - |
4至5年 | 121,148.41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237,586.47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40,676.63 | 162,12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261,000.00 | 1,343,900.00 |
代垫款项 | 147,656.47 | 140,770.13 |
其他 | 588,253.37 | 274,821.86 |
合计 | 2,237,586.47 | 1,921,611.99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89,684.82 | - | 11,801.81 | 401,486.63 |
2023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348.72 | 7,348.7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97,033.54 | 11,801.81 | 408,835.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401,486.63 | 7,348.72 | 408,835.35 | |||
合计 | 401,486.63 | 7,348.72 | 408,835.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保证金 | 1,200,000.00 | 2-3年 | 53.63 | 240,000.00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400,350.00 | 1年以内 | 17.89 | 20,017.50 |
胡鹏程 | 备用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2.68 | 3,000.00 |
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50,064.00 | 5年以上 | 2.24 | 50,064.00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 | 1年以内 | 1.79 | 2,000.00 |
合计 | / | 1,750,414.00 | / | 78.23 | 315,081.5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0,327,285.81 | 100,327,285.81 | 110,681,705.31 | 110,681,705.31 | ||
在产品 | 93,362,826.24 | 2,278,098.50 | 91,084,727.74 | 74,563,837.85 | 2,278,098.50 | 72,285,739.35 |
库存商品 | 111,582,136.27 | 80,348,678.75 | 31,233,457.52 | 146,731,087.22 | 80,348,678.75 | 66,382,408.47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9,161,462.53 | 9,161,462.53 | 8,837,310.05 | 8,837,310.05 | ||
发出商品 | 6,599,406.92 | 6,599,406.92 | 1,802,766.38 | 1,802,766.38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49,800.30 | 2,349,800.30 | 3,843,829.96 | 3,843,829.96 | ||
合计 | 323,382,918.07 | 82,626,777.25 | 240,756,140.82 | 346,460,536.77 | 82,626,777.25 | 263,833,759.5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2,278,098.50 | 2,278,098.50 | ||||
库存商品 | 80,348,678.75 | 80,348,678.7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82,626,777.25 | 82,626,777.2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12,979,575.00 | 851,973.75 | 12,127,601.25 | 7,495,475.00 | 464,688.75 | 7,030,786.25 |
合计 | 12,979,575.00 | 851,973.75 | 12,127,601.25 | 7,495,475.00 | 464,688.75 | 7,030,786.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组合计提 | 387,285.00 |
合计 | 387,285.0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IPO费用 | 7,669,811.27 | |
预缴税金 | 7,642.71 | |
待摊费用 | 13,015.00 | |
待抵扣进项税 | 785,033.50 | 24,792,186.73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8,301,867.05 | 13,691,670.31 |
合计 | 39,094,543.26 | 46,166,683.3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52,468,931.20 | 663,825,447.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52,468,931.20 | 663,825,447.52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4,646,069.43 | 278,908,021.14 | 8,848,814.47 | 27,165,762.91 | 839,568,667.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29,363.42 | 3,698,409.46 | 21,203.54 | 467,988.33 | 10,816,964.75 |
(1)购置 | 395,654.24 | 1,146,542.19 | 21,203.54 | 467,988.33 | 2,031,388.30 |
(2)在建工程转入 | 6,233,709.18 | 2,551,867.27 | - | - | 8,785,576.4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972.29 | 2,561,451.97 | 114,817.07 | - | 2,837,241.33 |
(1)处置或报废 | 160,972.29 | 2,561,451.97 | 114,817.07 | - | 2,837,241.33 |
4.期末余额 | 531,114,460.56 | 280,044,978.63 | 8,755,200.94 | 27,633,751.24 | 847,548,391.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321,383.79 | 99,575,310.89 | 5,688,093.26 | 15,109,719.31 | 170,694,507.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67,993.92 | 10,641,287.42 | 302,218.80 | 1,496,462.96 | 21,907,963.10 |
(1)计提 | 9,467,993.92 | 10,641,287.42 | 302,218.80 | 1,496,462.96 | 21,907,963.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154.67 | 2,346,492.47 | 109,076.22 | - | 2,571,723.36 |
(1)处置或报废 | 116,154.67 | 2,346,492.47 | 109,076.22 | - | 2,571,723.36 |
4.期末余额 | 59,673,223.04 | 107,870,105.84 | 5,881,235.84 | 16,606,182.27 | 190,030,746.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9,202.65 | 4,944,117.97 | 2,691.24 | 52,701.32 | 5,048,713.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9,202.65 | 4,944,117.97 | 2,691.24 | 52,701.32 | 5,048,713.1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1,392,034.87 | 167,230,754.82 | 2,871,273.86 | 10,974,867.65 | 652,468,931.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4,275,482.99 | 174,388,592.28 | 3,158,029.97 | 12,003,342.28 | 663,825,447.5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宜春先锋靶场的房屋及建筑物 | 4,826,175.74 | 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宜春先锋 |
技改项目B(三期)房屋及建筑物 | 24,166,001.0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4,498,184.64 | 75,055,846.6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4,498,184.64 | 75,055,846.69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 | 14,709,792.58 | 14,709,792.58 | 13,721,849.46 | 13,721,849.46 |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B区 | 63,409,201.12 | 63,409,201.12 | 56,167,165.02 | 56,167,165.02 | ||
技改项目B | 4,376,449.20 | 4,376,449.20 | 3,494,143.01 | 3,494,143.01 | ||
零星工程 | 2,002,741.74 | 2,002,741.74 | 1,672,689.20 | 1,672,689.20 | ||
合计 | 84,498,184.64 | 84,498,184.64 | 75,055,846.69 | 75,055,846.6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 | 36340万元 | 13,721,849.46 | 987,943.12 | 14,709,792.58 | 66.76 | 66.76 | 4,914,829.44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B区 | 28000万元 | 56,167,165.02 | 7,242,036.10 | 63,409,201.12 | 92.44 | 92.44 | 5,161,048.91 | 90,492.49 | 4.4175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技改项目B | 16000万元 | 3,494,143.01 | 9,601,277.33 | 8,718,971.14 | 4,376,449.20 | 110.76 | 99.74 | 271,825.57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80340万元 | 73,383,157.49 | 17,831,256.55 | 8,718,971.14 | 82,495,442.90 | / | / | 10,347,703.92 | 90,492.4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13,828.32 | 8,419,547.80 | 11,833,376.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658.82 | 449,658.82 | ||
(1)新增租赁 | 449,658.82 | 449,658.8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413,828.32 | 8,419,547.80 | 449,658.82 | 12,283,034.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38,945.08 | 495,788.18 | 2,134,733.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488.34 | 140,325.84 | 49,962.08 | 367,776.26 |
(1)计提 | 177,488.34 | 140,325.84 | 49,962.08 | 367,776.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16,433.42 | 636,114.02 | 49,962.08 | 2,502,509.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7,394.90 | 7,783,433.78 | 399,696.74 | 9,780,525.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74,883.24 | 7,923,759.62 | 9,698,642.86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527,062.18 | 2,410,171.57 | 106,937,233.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63.84 | 79,363.84 | |
(1)购置 | 79,363.84 | 79,363.8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4,527,062.18 | 2,489,535.41 | 107,016,597.5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380,706.96 | 1,253,260.79 | 12,633,967.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1,331.58 | 174,575.78 | 1,225,907.36 |
(1)计提 | 1,051,331.58 | 174,575.78 | 1,225,907.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432,038.54 | 1,427,836.57 | 13,859,875.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095,023.64 | 1,061,698.84 | 93,156,722.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146,355.22 | 1,156,910.78 | 94,303,266.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1,310,904.82 | 1,310,904.82 | ||||
合计 | 1,310,904.82 | 1,310,904.8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作为能独立其他单位产生最小现金流的组合,公司将其列为一个资产组,期末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宜春先锋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 63,200.66 | 34,473.06 | 28,727.60 | ||
新明机械试验场地改造 | 91,157.96 | 8,287.08 | 82,870.88 | ||
九江国科房屋改造 | 1,501,126.37 | 21,524.75 | 117,534.10 | 1,405,117.02 | |
合计 | 1,655,484.99 | 21,524.75 | 160,294.24 | 1,516,715.50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975,146.20 | 73,167,641.20 | 9,816,016.40 | 65,440,109.2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75,167.41 | 16,501,116.07 | 2,744,278.57 | 18,295,190.49 |
可抵扣亏损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3,276.55 | 7,355,177.00 | 952,571.55 | 6,350,477.00 |
递延收益 | 1,633,208.32 | 10,888,055.51 | 816,608.32 | 5,444,055.49 |
预计负债 | 152,918.93 | 1,019,459.56 | 155,903.95 | 1,039,359.70 |
租赁负债 | 249,940.10 | 1,666,267.30 | 195,232.68 | 1,301,551.22 |
合计 | 16,589,657.51 | 110,597,716.64 | 14,680,611.47 | 97,870,743.1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 | 3,403,544.18 | 22,690,294.54 | 3,576,093.81 | 23,840,625.42 |
使用权资产 | 299,563.75 | 1,997,091.64 | 266,232.49 | 1,774,883.24 |
合计 | 3,703,107.93 | 24,687,386.18 | 3,842,326.30 | 25,615,508.6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5,361,880.21 | 92,098,882.77 |
可抵扣亏损 | 191,139,643.02 | 212,859,830.74 |
合计 | 286,501,523.23 | 304,958,713.5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30,642,145.34 | ||
2024年度 | 37,256,278.37 | 37,256,278.37 | |
2025年度 | 21,790,153.63 | 32,636,168.93 | |
2026年度 | 50,994,569.77 | 55,769,904.19 |
2027年度 | 56,020,277.28 | 56,555,333.91 | |
2028年度 | 25,078,363.97 | ||
合计 | 191,139,643.02 | 212,859,830.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1,296,466.97 | 11,296,466.97 | 2,851,213.13 | 2,851,213.13 | ||
合计 | 11,296,466.97 | 11,296,466.97 | 2,851,213.13 | 2,851,213.1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4,000,000.00 | 29,55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2,347.23 | 48,074.58 |
合计 | 129,112,347.23 | 44,598,074.5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3,354,320.07 | 52,161,826.50 |
银行承兑汇票 | 21,8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75,154,320.07 | 72,161,826.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28,080,324.82 | 297,669,309.13 |
1-2年 | 80,859,571.71 | 40,214,104.26 |
2-3年 | 5,286,960.96 | 8,797,243.80 |
3-4年 | 1,935,082.71 | 3,300,727.67 |
4-5年 | 2,381,697.17 | 3,289,569.33 |
5年以上 | 14,324,755.61 | 15,050,766.68 |
合计 | 332,868,392.98 | 368,321,720.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军品供应商J | 15,480,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925,524.79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工集团E下属单位E3 | 8,439,75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C | 6,120,672.5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工集团D下属单位D4 | 4,674,412.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关联企业A | 4,272,793.02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C第二分公司 | 3,360,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C第三分公司 | 3,169,8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I | 2,374,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 1,951,781.01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工集团F下属单位F6 | 1,848,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H | 1,767,2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C第一分公司 | 1,630,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江西鑫晖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596,330.29 | 双方尚未结算 |
德安县佳明五金加工厂 | 1,557,886.61 | 双方尚未结算 |
北京华芯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11,044.95 | 双方尚未结算 |
江西德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464,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E | 1,459,996.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工单位L | 1,403,706.09 | 双方尚未结算 |
石家庄华青钢球有限公司 | 1,326,5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品供应商G | 1,324,64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285,211.09 | 双方尚未结算 |
军工单位K | 1,093,6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德安县嘉诚机械加工厂 | 1,079,737.58 | 双方尚未结算 |
郑州市弘远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20,000.00 | 双方尚未结算 |
合计 | 85,136,585.9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2,205,820.94 | 105,905,999.85 |
合计 | 92,205,820.94 | 105,905,999.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592,157.52 | 64,050,099.12 | 72,242,810.76 | 30,399,445.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49,251.70 | 3,344,535.90 | 4,715.80 | |
三、辞退福利 | 4,355,177.00 | 25,000.00 | 25,000.00 | 4,355,177.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2,947,334.52 | 67,424,350.82 | 75,612,346.66 | 34,759,338.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8,103,105.13 | 58,272,777.55 | 66,348,631.77 | 30,027,250.91 |
二、职工福利费 | 2,257,534.61 | 2,257,534.61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0,888.10 | 1,672,526.80 | 1,812,595.00 | 819.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0,888.10 | 1,441,207.42 | 1,581,275.62 | 819.90 |
工伤保险费 | 157,196.99 | 157,196.99 |
生育保险费 | 74,122.39 | 74,122.39 | ||
四、住房公积金 | 780,573.00 | 778,998.00 | 1,57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8,164.29 | 1,066,687.16 | 1,045,051.38 | 369,800.07 |
合计 | 38,592,157.52 | 64,050,099.12 | 72,242,810.76 | 30,399,445.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33,180.22 | 3,228,741.82 | 4,438.40 | |
2、失业保险费 | 116,071.48 | 115,794.08 | 277.40 | |
合计 | 3,349,251.70 | 3,344,535.90 | 4,715.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45,595.44 | 1,048,115.46 |
企业所得税 | 6,265,635.53 | 11,063,268.34 |
个人所得税 | 352,650.32 | 2,213,961.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25.11 | 98,390.07 |
教育费附加 | 38,165.11 | 47,425.0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443.41 | 31,616.75 |
印花税 | 363,435.26 | 4,766.47 |
房产税 | 16,844.04 | 16,844.04 |
合计 | 9,096,694.22 | 14,524,387.81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889,890.80 | 7,655,550.44 |
合计 | 21,889,890.80 | 7,655,550.44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040,629.61 | 3,803,342.67 |
往来款 | 14,904,672.08 | 475,599.32 |
代收代付款 | 343,209.32 | 63,898.37 |
某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 | 1,101,379.79 | 1,812,710.08 |
合计 | 21,889,890.80 | 7,655,550.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1,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9,900,000.00 | 62,036,6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9,090.39 | 266,591.00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45,086.48 | 449,755.67 |
合计 | 50,544,176.87 | 62,752,946.67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9,016,2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34,983,500.00 | 41,271,380.00 |
待转销项税 | 2,359,758.30 | 3,383,003.42 |
合计 | 37,343,258.30 | 53,670,583.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59,608,174.40 | 300,752,897.63 |
合计 | 159,608,174.40 | 300,752,897.6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55,868.79 | 1,473,171.9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9,601.49 | 171,620.7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9,090.39 | 266,591.00 |
合计 | 1,267,176.91 | 1,034,960.22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6,055.61 | 26,055.61 |
合计 | 26,055.61 | 26,055.61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DA001/XF | 26,055.61 | 26,055.61 | |||
合计 | 26,055.61 | 26,055.61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1,039,359.70 | 1,019,459.56 | |
合计 | 1,039,359.70 | 1,019,459.5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154,333.28 | 7,100,000.00 | 307,666.64 | 17,946,666.64 | |
合计 | 11,154,333.28 | 7,100,000.00 | 307,666.64 | 17,946,666.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3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3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航天经纬安全改造项 | 376,000.00 | 23,500.00 | 35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目 | |||||||
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 | 475,000.00 | 50,000.00 | 4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两用智能化电子产品项目 | 240,000.00 | 200,000.00 | 39,166.67 | 400,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C区 | 1,158,888.82 | 1,158,888.82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608,472.23 | 10,833.33 | 597,638.90 | 与资产相关 |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 | 5,101,805.56 | 90,833.33 | 5,010,972.23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投资 | 500,000.00 | 8,333.33 | 491,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人雨弹生产线改造专项资金 | 694,166.67 | 34,999.98 | 659,166.69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项目B改造项目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两用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能力平台建设项目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1,500,000.00 | 50,000.00 | 1,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1,154,333.28 | 7,100,000.00 | 307,666.64 | 17,946,666.6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0,000,000.00 | 36,670,000.00 | 36,670,000.00 | 146,67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3]1011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23年6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78,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8,465,531.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2,913,368.76元,其中增加股本36,6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406,243,368.76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5,657,546.19 | 1,406,243,368.76 | 1,641,900,914.9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830,415.92 | 28,830,415.92 | ||
合计 | 264,487,962.11 | 1,406,243,368.76 | 1,670,731,330.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股本其他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1,916,379.33 | 9,323,914.47 | 4,522,445.38 | 26,717,848.42 |
合计 | 21,916,379.33 | 9,323,914.47 | 4,522,445.38 | 26,717,848.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426,174.61 | 20,426,174.61 | ||
合计 | 20,426,174.61 | 20,426,174.6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9,600,069.79 | 153,685,824.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0,999.81 | -4,916.1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9,529,069.98 | 153,680,908.2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262,921.66 | 110,481,218.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33,057.1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2,791,991.64 | 259,529,069.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0,999.81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8,831,030.36 | 263,363,363.63 | 349,486,532.99 | 222,188,711.24 |
其他业务 | 850,348.94 | 41,398.52 | 689,602.31 | 68,831.21 |
合计 | 399,681,379.30 | 263,404,762.15 | 350,176,135.30 | 222,257,542.4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军品 | 364,478,493.73 |
民品 | 30,351,442.49 |
研制收入 | 4,001,094.14 |
其他业务 | 850,348.9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95,680,285.16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4,001,094.14 |
合计 | 399,681,379.30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8,114.24 | 77,305.61 |
教育费附加 | 61,309.04 | 39,408.20 |
房产税 | 33,688.08 | 33,688.08 |
车船使用税 | 1,800.00 | 1,800.00 |
印花税 | 82,052.46 | 6,638.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0,872.66 | 26,272.10 |
合计 | 357,836.48 | 185,112.3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40,559.53 | 4,124,141.30 |
汽车费 | 95,596.45 | 85,004.20 |
办公及差旅费 | 434,868.52 | 321,053.87 |
业务招待费 | 893,564.67 | 728,271.58 |
会务费 | 18,300.00 | 57,144.02 |
租赁费 | 63,010.00 | 51,900.00 |
宣传费 | 1,443.00 | 94,714.55 |
其他 | 418,083.46 | 385,250.32 |
合计 | 6,265,425.63 | 5,847,479.84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917,170.33 | 12,153,557.70 |
折旧与摊销 | 10,167,806.21 | 8,438,815.16 |
办公及差旅费 | 1,382,414.69 | 1,393,027.23 |
物业及水电费 | 1,079,323.11 | 1,858,132.97 |
租赁费 | 312,781.23 | 385,716.90 |
业务招待费 | 2,210,650.69 | 1,247,526.05 |
汽车费用 | 1,187,629.93 | 794,123.87 |
中介费用 | 1,438,309.82 | 605,010.46 |
其他 | 2,030,695.43 | 924,043.96 |
合计 | 34,726,781.44 | 27,799,954.3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100,745.89 | 10,350,238.54 |
材料费 | 5,551,251.60 | 9,885,885.83 |
委外研发费 | 1,464,424.49 | 770,248.41 |
折旧及摊销 | 854,261.11 | 778,167.57 |
试验和试制费用 | 1,811,810.57 | 1,828,056.13 |
差旅费 | 529,933.96 | 225,560.46 |
咨询费 | 428,200.00 | 140,790.10 |
会务费 | 166,477.00 | 37,875.98 |
招待费 | 73,336.45 | 5,520.50 |
水电费 | 87,950.98 | 85,930.50 |
其他 | 601,466.82 | 379,239.48 |
合计 | 25,669,858.87 | 24,487,513.50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135,187.67 | 5,698,082.15 |
减:利息收入 | 461,924.68 | 581,397.06 |
手续费支出 | 114,410.91 | 68,213.93 |
合计 | 6,787,673.90 | 5,184,899.0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338,002.64 | |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转入 | 307,666.64 | 203,500.00 |
研发投入奖励 | 213,000.00 | |
某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0 | |
科技入园奖励 | 105,000.00 | 50,000.00 |
创新平台载体补助 | 100,000.00 | |
研发平台奖励 | 100,000.00 | |
高企培育引导资金 | 10,000.00 | |
科技奖励 | 23,000.00 | |
两用专项发展资金 | 10,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90,831.71 | 16,238.15 |
科技专项资金 | 46,0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竞现奖励 | 150,000.00 | |
中央转移支付切块资金 | 20,000.00 | |
研发投入奖励 | 10,000.00 | |
合计 | 949,498.35 | 1,443,740.7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624,643.02 | -1,121,058.1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872,205.34 | -7,488,639.3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348.72 | 437,972.27 |
合计 | -9,254,911.04 | -8,171,725.1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387,285.00 | -141,681.5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048,713.18 | |
合计 | -387,285.00 | -5,190,394.6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 | 122,788.76 | 14,100.00 | 122,788.76 |
合计 | 222,788.76 | 114,100.00 | 222,788.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527.97 | 11,527.9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527.97 | 11,527.97 |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 | 28,898.47 | 96,324.07 | 28,898.47 |
合计 | 140,426.44 | 196,324.07 | 140,426.44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721,749.44 | 10,411,363.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48,264.41 | -905,574.88 |
合计 | 6,673,485.03 | 9,505,788.3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3,858,705.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464,676.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493,209.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86,077.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23,460.9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966,316.26 |
加计扣除影响 | -4,226,914.65 |
所得税费用 | 6,673,485.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587,665.93 | 4,274,881.46 |
利息收入 | 461,924.68 | 581,397.06 |
政府补助 | 7,841,831.71 | 1,340,240.79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22,788.76 | 14,100.00 |
其他货币资金 | 6,428,343.65 | 1,921,062.23 |
合计 | 16,442,554.73 | 8,131,681.5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348,355.78 | 1,146,004.91 |
管理费用 | 12,949,636.69 | 6,858,589.17 |
研发费用 | 11,459,263.86 | 13,321,309.57 |
销售费用 | 1,831,919.32 | 1,599,118.69 |
营业外支出 | 128,898.47 | 196,324.07 |
财务手续费等 | 114,410.91 | 68,213.93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7,972.87 | 5,951,655.68 |
合计 | 30,860,457.90 | 29,141,216.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9,958,754.67 | |
合计 | 9,958,754.6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有关的现金 | 133,300.00 | 461,180.00 |
支付IPO发行费用有关的现金 | 8,186,660.16 | |
合计 | 8,319,960.16 | 461,18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7,185,220.43 | 42,907,242.3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7,285.00 | 5,190,394.68 |
信用减值损失 | 9,254,911.04 | 8,171,725.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907,963.10 | 16,605,644.2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7,776.26 | 637,218.42 |
无形资产摊销 | 1,225,907.36 | 1,160,764.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0,294.24 | 236,643.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27.9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135,187.67 | 5,698,082.1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09,046.04 | -1,005,835.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9,218.37 | 100,260.4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77,618.70 | -88,808,634.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799,942.22 | -211,024,443.4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288,404.78 | 97,173,971.9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2,919.64 | -122,956,966.1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44,836,436.61 | 71,298,537.8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4,504,428.08 | 373,143,892.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0,332,008.53 | -301,845,354.9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44,836,436.61 | 334,504,428.08 |
其中:库存现金 | 22,312.03 | 15,649.7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44,814,124.58 | 334,488,778.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4,836,436.61 | 334,504,428.0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25,678.2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 | 28,992,176.76 |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合计 | 33,017,855.03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转入 | 307,666.64 | 其他收益 | 307,666.64 |
研发投入奖励 | 213,000.00 | 其他收益 | 213,000.00 |
科技入园奖励 | 105,0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0 |
创新平台载体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研发平台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企培育引导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科技奖励 | 23,000.00 | 其他收益 | 23,000.00 |
两用智能化电子产品项目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39,166.67 |
两用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创新能力平台建设项目 | 4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00 |
优秀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合计 | 8,058,666.64 | 8,058,666.6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弹药装备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江西进贤 | 江西进贤 | 引信及智能控制装备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江西泰和 | 江西泰和 | 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江西德安 | 江西德安 | 弹药装备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九江 | 引信及智能控制装备 | 86.25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3.75% | 3,922,298.77 | 11,062,712.9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88,118,219.09 | 95,204,131.25 | 283,322,350.34 | 160,910,656.95 | 41,955,599.04 | 202,866,255.99 | 167,532,900.18 | 96,224,782.85 | 263,757,683.03 | 171,946,842.67 | 41,398,888.82 | 213,345,731.4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22,250,954.94 | 28,525,809.21 | 28,525,809.21 | 4,418,614.97 | 66,820,184.57 | 8,982,112.88 | 8,982,112.88 | -13,553,970.0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但均为信誉较高、综合实力强的军方单位或军工客户,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此外,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将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降到最低。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不存在汇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万元 | 33.75 | 43.9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015年12月15日,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南昌嘉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10.23%股权与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协议有效期至本公司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协议有效期间,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持股以及一致行动关系实际控制本公司43.98%股权。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西星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江西华声电器总厂破产清算组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江西先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西紫宏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 2022年3之前属于同一母公司,2022年3月之后属于母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
江西军工靶场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西洪都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企业A | 采购材料 | 12,202,627.63 | 30,154,722.00 | 否 | 9,219,508.40 |
关联企业B | 试验费 | 795,604.72 | 336,000.00 | 否 | 384,205.66 |
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318,584.06 | 360,000.00 | 否 | 177,876.11 |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费及软件 | 8,444.58 | 100,000.00 | 否 | 1,207.55 |
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 | 材料加工费 | 3,135.00 | |||
江西洪都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47,120.8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企业A | 销售产品 | 798,000.00 | 544,637.1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华声电器总厂破产清算组 | 房屋 | 45,000.00 | 3,147.15 | ||||||||
江西星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78,750.00 | 3,060.17 | ||||||||
江西先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33,300.00 | 461,180.00 | 29,911.03 | 45,673.04 | 845,891.5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3/17 | 2023/9/17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3/28 | 2023/9/28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4/4 | 2023/10/4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5/19 | 2023/11/19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23/5/19 | 2023/11/19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3/4/12 | 2023/10/12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4/12 | 2023/10/12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4/12 | 2023/10/12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3/4/12 | 2023/10/12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3/4/12 | 2023/10/12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4 | 2023/9/24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29 | 2024/3/29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2/11/29 | 2023/11/29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6,180,000.00 | 2022/5/31 | 2028/8/27 | 是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25,074,349.73 | 2022/1/29 | 2028/8/27 | 是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81,646,973.50 | 2020/8/27 | 2028/8/27 | 是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7,230,000.00 | 2022/5/31 | 2028/8/27 | 是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2/15 | 2023/8/15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3/3/28 | 2023/9/28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6/29 | 2023/12/29 | 否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6/30 | 2023/12/29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1/6/30 | 2023/6/30 | 是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9/2 | 2028/9/2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2/12/28 | 2023/12/28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1/18 | 2023/7/17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3/4/26 | 2023/10/26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444,468.15 | 2023/5/30 | 2023/11/30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6/28 | 2023/12/28 | 否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474,754.02 | 2023/6/28 | 2023/12/28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30,828,513.20 | 2021/7/30 | 2026/7/29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 | 950,000.00 | 2021/7/30 | 2026/7/29 | 是 |
工有限公司 |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3,536,400.00 | 2022/1/20 | 2026/7/29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022/1/20 | 2026/7/29 | 是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810,200.00 | 2022/4/28 | 2026/7/29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2/4/28 | 2026/7/29 | 是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520,423.00 | 2022/6/1 | 2026/7/29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2/6/1 | 2026/7/29 | 是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2,812,638.20 | 2022/6/29 | 2026/7/29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2022/6/29 | 2026/7/29 | 是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7/22 | 2023/7/22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4/14 | 2024/4/5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4/25 | 2024/4/5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970,000.00 | 2023/4/27 | 2024/4/5 | 否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030,000.00 | 2023/5/29 | 2024/4/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0/2/26 | 2028/1/12 | 否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2/26 | 2028/1/12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7.50 | 132.9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 | 4.55 | |||
预付款项 | 关联企业A | 604,304.63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150.00 | ||
合计 | 4.55 | 607,304.63 | 1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关联企业A | 11,570,218.33 | 10,549,578.80 |
应付票据 | 关联企业A | 4,3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账款 | 关联企业B | 593,350.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12,036.06 | 793,452.00 |
应付账款 | 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 | 77,699.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华声电器总厂破产清算组 | 4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星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78,75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紫宏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18,609,354.39 | 14,930,729.8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68,264,331.35 | 175,155,805.56 |
合计 | 388,264,331.35 | 175,155,805.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2,098,338.96 |
1年以内小计 | 162,098,338.96 |
1至2年 | 106,170,117.90 |
合计 | 268,268,456.8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8,185,946.58 | 175,126,821.06 |
其他 | 82,510.28 | 30,510.00 |
合计 | 268,268,456.86 | 175,157,331.0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25.50 | 1,525.5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00.01 | 2,600.0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125.51 | 4,125.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525.50 | 2,600.01 | 4,125.51 | |||
合计 | 1,525.50 | 2,600.01 | 4,125.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3,380,747.00 | 1年以内及1-2年 | 90.72 |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164,538.69 | 1年以内 | 6.77 |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640,660.89 | 1年以内 | 2.48 | |
张尧 | 备用金 | 29,164.70 | 1年以内 | 0.01 | 1,458.24 |
魏莱 | 备用金 | 12,997.83 | 1年以内 | 0.0048 | 649.89 |
合计 | / | 268,228,109.11 | / | 99.98 | 2,108.1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
合计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39,686,402.79 | 39,686,402.79 |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22,541,839.93 | 22,541,839.93 |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101,654,762.00 | 101,654,762.00 |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18,619,560.12 | 18,619,560.12 |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120,038,879.79 | 120,038,879.79 | ||||
合计 | 302,541,444.63 | 302,541,444.6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000,000.00 | 89,000,000.00 |
合计 | 130,000,000.00 | 89,000,0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527.9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8,666.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09.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090.8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63.54 | |
合计 | 825,574.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0 | 0.3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8 | 0.3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毛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