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46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式为举手表决,并由参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并由参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名。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委员会成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当事人应回避。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两人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