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全资建设辽宁华电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供热项目暨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修订<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