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本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张广宁 | 赵清野 | 刘晓晶 | 齐 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