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修订的内部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第五十三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应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