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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进行的调整,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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