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毕铃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3-030)。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的参股公司杭州宏逸聚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逸聚信”)的股东之一杭州宏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宏逸聚信40%股权无偿划转给另一方股东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并征询宏逸聚信的其他两位股东方是否对该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除公司外的另一方股东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行使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系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股权架构的优化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对公司正常经营不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