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48 公司简称:长光华芯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新刚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华丰投资 | 指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大股东 |
苏州英镭 | 指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核心管理团队持股平台 |
长光集团 | 指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国投创投(上海) | 指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伊犁苏新 | 指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璞玉投资 | 指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国投创投(宁波) | 指 | 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苏州芯诚 | 指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苏州芯同 | 指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南京道丰 | 指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公司股东 |
哈勃投资 | 指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激光研究院 | 指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泵浦 | 指 | 将能量供给粒子,使粒子由低能态跃迁至高能态的过程 |
分立器件 | 指 | 具有单独功能且功能不能拆分的电子器件,依据芯片结构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半导体二极管、三极管、桥式整流器、光电器件等 |
半导体激光器 | 指 | 用半导体材料作为工作物质的激光器。具有体积小、寿命长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激光加工、激光通信、光存储、光陀螺、测距以及雷达等方面,又称激光二极管 |
超快激光器 | 指 | 用于发射超短脉冲的锁模激光器,例如,持续时间为飞秒或皮秒的脉冲 |
固体激光器 | 指 | 以固体材料为激光介质的激光器,通常以特种灯或半导体激光器作为能量泵浦源(以半导体激光器发出的光,泵浦晶体增益介质产生光) |
光纤激光器 | 指 | 以掺有激活粒子的光纤为激光介质的激光器,通常以半导体激光器作为能量泵浦源(以半导体激光器发出的光,泵浦光纤增益介质产生光) |
光纤耦合 | 指 | 把光纤的端面和激光芯片的出光面精密对接起来,以使芯片发射光纤输出的光能量能最大限度地耦合到接收光纤中去,并使其介入光链路从而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 |
合束 | 指 | 一种通过叠加多个设备的输出从而实现激光源功率调整的方法,本质上就是将多个激光源的输出合成为一个单一的输出光束,即便每个单一的激光器的功率不可调,但这种可扩展的合束技术使得合成后的光源的功率变成可调 |
VCSEL | 指 | Vertical CavitySurface Emitting Laser指垂直腔面发射激光芯片。此类芯片可以将激光垂直发射而出,一方面简化生产工艺流程,另一方面扩展了下游领域的应用 |
IDM | 指 | 垂直整合制造(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指从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到销售自有品牌芯片都一手包办的半导体垂直整合型公司 |
MOCVD | 指 | Metal-organic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 (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淀)的缩写,是在气相外延生长(VPE)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气相外延生长技术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光华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Everbright Phot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verbrigh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闵大勇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189号科技城工业坊-A区2号厂房-1-102、2号厂房-2-203”变更为“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3 |
公司网址 | www.everbrightphotonics.com |
电子信箱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葆靖 | 杜佳 |
联系地址 | 苏州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苏州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电话 | 0512-66896988-8008 | 0512-66896988-8008 |
传真 | 0512-66806323 | 0512-66806323 |
电子信箱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长光华芯 | 68804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时锐、朱辉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2,133,562.90 | 250,378,250.17 | -43.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117.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770,053.84 | 41,698,039.72 | -20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01,126.84 | -109,834,364.48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84,159,007.75 | 3,236,451,269.14 | -1.62 |
总资产 | 3,444,492,842.72 | 3,496,011,408.75 | -1.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3 | 0.4988 | -112.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3 | 0.4988 | -112.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70 | 0.3514 | -167.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3.07 | 减少3.4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2.16 | 减少3.4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54 | 21.60 | 增加16.9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13.36万元,同比下降4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74万元,同比下降117.97%;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77.01万元,同比下降200.17%。主要原因为:(1)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宏观因素影响,市场信心不足,上半年激光器市场需求仍旧较为疲软,叠加公司产品价格策略调整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产能利用率不足,相应的摊销费用较高。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12.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67.4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同时公司派发股票股利,相应股本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703,288.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 14,876,458.10 |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517.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82,089.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65,684.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132,633.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细分行业,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指利用半导体光—电子(或电—光子)转换效应制成的各种功能器件制造。半导体产业是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智能化工业设备等领域,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激光行业通常包括激光芯片、激光器件、激光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领域,而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则是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终端产品,由半导体激光器模块、输出光学系统、电源系统、控制系统及机械结构等构成,在电源系统和控制系统的驱动和监控下实现激光输出。
半导体激光器引领光子时代,具有电光转换效率高、体积小、可靠性高、寿命长、波长范围广、可调制速率高等显著优点,为下游激光器提供不同光子能量,除可以直接使用外,亦被作为光纤激光器和固体激光器等其他激光器最理想的泵浦源,属于其核心器件及关键部件。因此,根据不同的光子类型,其下游激光器类型众多,应用领域较为广泛。
(二)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行业,始终专注于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等,逐步实现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国产化。公司紧跟下游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具有领先性的产品、创新优化生产制造工艺、布局建设生产线,已形成由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构成的四大类、多系列产品矩阵,为半导体激光行业的垂直产业链公司。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等光泵浦激光器泵浦源、直接半导体激光输出加工应用、激光智能制造装备、国家战略高技术、科学研究、医学美容、激光雷达、机器视觉定位、智能安防、消费电子、3D传感与摄像、人脸识别与生物传感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半导体激光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已建成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生长、晶圆处理工艺(光刻)、解理/镀膜、封装测试、光纤耦合等IDM全流程工艺平台和2吋、3吋、6吋量产线,应用于多款半导体激光芯片开发,突破一系列关键技术,是少数研发和量产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公司之一。同时,依托公司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横向扩展,建立了高效率VCSEL激光芯片和高速光通信芯片两大产品平台,另外公司业务向下游延伸,开发器件、模块及终端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在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综合实力逐步提升。
(三)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核心产品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并且依托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设计及量产能力,纵向往下游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延伸,横向往VCSEL芯片及光通信芯片等半导体激光芯片扩展,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 | ||||
高功率单管芯片 | 高功率单管器件 | 光纤耦合模块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
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 | ||||
高功率巴条芯片 | 高功率巴条器件 | 阵列模块 | ||
激光雷达与3D传感系列产品 | ||||
激光雷达VLR系列 | 激光雷达EEL系列 | TOF系列 | SL系列 | |
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 | ||||
APD系列 | EML系列 | DFB系列 | PD系列 |
(四) 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半导体激光芯片系列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销售。
2.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对接下游厂家及终端用户,国内市场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海外市场以代理商经销商销售为主。对于成熟且有明确行业标准或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通过现有客户推荐、参加国内外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邀请客户来访、行业媒体、客户经理对业务领域及渠道的拓展等方式寻求新客户。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客户拓展过程中存在产品导入期。首先,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材料选型、样品制造等,对于芯片、器件类产品,由于涉及的性能参数较多,公司先行实施内部可靠性测试。然后将样品送至客户处做性能测试。性能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对公司产品实施可靠性测试。可靠性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向公司下单采购。公司开始对客户小批量供货,多批次同时合格后,会转入批量供货阶段。在产品定价策略上,公司结合市场供求状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制造工艺的复杂程度、产品制造成本等因素,经过与客户谈判协商后,确定产品价格。
3. 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定程序、价格、控制机制、跟进措施进行了规定。根据公司对生产材料的需求,采购部通过展会、行业介绍等方式寻找潜在的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料,组织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送技术部门进行测试和验证。根据供应商资料、测试或验证结果,综合进行判定并确定合格供应商,加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产品定价、产品质量、付款方式、供货能力等诸多因素,经审批后与相关供应商订立采购协议。为确保主要材料品质的稳定性,公司主要以其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为考虑因素选择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对于部分主材,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价格的波动及生产用料的安全性,适当保证一定的库存量。对于交期短且单价低的材料,以月或周为单位,向供应商下具体订单采购。对于交期长且成本高的材料,以年度或半年度合约招投标的模式进行采购。同时,公司持续监控及评估现有及潜在供应商能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及标准。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交货期、后期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
4. 研发模式
公司以行业发展、应用需求及国家科研项目需求为基础,确定研发方向,新产品从概念设计开始先后经历6个阶段满足各阶段的要求之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1) 概念设计阶段(项目立项)
由市场销售部牵头,根据客户的要求、市场调研及预测的信息等内容,提出新项目导入申请,填写《产品阶段审批表》报评审委员会审批。经评审委员会指定项目负责人,会签《产品阶段评审表》后交由品质部存档、受控、发行后,新产品由概念设计阶段转入技术开发阶段。
(2) 技术开发阶段
根据概念设计阶段的资料,项目负责人牵头展开技术开发阶段各项工作,包含:确定技术开发性质,明确客户需求,明确参与人员、预算、工作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参数性能分析、环保分析、产品特性分析,评估风险及对应的控制措施等。
(3) α样品阶段
研发项目团队在试产前应进行成本分析、安全和环境评估、可靠性实验分析,制定工作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外观指标,进行供应商开发评审,并开始试制。样品试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整理产品验证的相关技术资料,并根据样品情况更新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完善技术指标。
(4) β样品阶段
β样品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根据市场销售部识别的信息,适时依:①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外观指标;②质量保证计划、研发预算、成本分析;③安全和环境评估、测量系统分析、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等,制定关键控制点控制计划、材料清单、材料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制定正式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β样品生产完成后,研发项目团队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实验分析、单道工艺认证分析及寿命分析等。
(5) 小批量阶段
初步作业标准化试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总结β样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并予以优化,进一步进行产品的初始能力分析、成本分析、风险分析和评估、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可靠性实验分析、寿命分析、环保分析等,依据β样品试产的技术资料和过程试验报告,制定试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试生产完成后,进行客户认证。
(6) 量产阶段
通过客户认证后,制造中心对产能进行评估,对设备投入实施管理,对人员、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安全和环境评估等进行分析,确认已具备量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生产模式
公司外延片、晶圆、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的生产模式属于垂直一体化的IDM模式,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片制造、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器件封装测试全流程,设计、制造等环节协同优化,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掘技术潜力,有助于公司率先开发并推行新技术。
由于公司生产工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为主,结合“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方式。“订单式”生产主要表现为以客户订单为标准,采用客户订单及全年预计的销售意向进行排产安排,及时更新客户需求及排产计划。“库存式”生产是指公司根据需求预测进行合理的库存备货,以备生产高峰期产能不足的情况。此综合模式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差异化要求。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组织管理和研发过程管理,不断强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封装测试等工艺积累,在核心技术方面屡获突破,打造了自身在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的核心能力。同时,针对半导体激光行业应用场景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凭借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构建了GaAs(砷化镓)、InP(磷化铟)、GaN(氮化镓)三大材料体系,建立了边发射和面发射两大工艺技术和制造平台,纵向延伸开发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下游产品;横向扩展VCSEL及光通信激光芯片领域。依托公司多系列的产品矩阵,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在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 | 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介绍及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 产品应用情况 |
1 | 器件设计及外延生长技术 | 高功率高效率高亮度芯片结构设计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结构设计包括垂直快轴结构设计、水平慢轴结构设计及纵向结构设计,通过模拟计算器件的光斑及载流子分布对器件结构进行优化,综合考虑器件光斑、载流子、量子阱、能带结构对器件阈值、斜率、电压、量子效率等参数的影响,进行最优化设计,提高芯片的效率、功率、光束质量、电性能和可靠性。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VCSEL芯片、光通信芯片 |
2 | 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采用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解决半导体激光器空间烧孔效应,提高载流子调制效率,寻找高效抑制激光器高阶侧模的载流子调试注入方案,提高半导体激光芯片的亮度,最高可达80MW/cm2sr。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 | |
3 | MOCVD外延生长技术 | 自主研发 | 激光器晶体材料采用高质量MOCVD外延技术实现。公司的MOCVD外延生长技术包括外延工艺、MOCVD外延设备改进工艺,如针对温度场、气场分布与III/V比等进行调整,并建立高铟组分应变量子阱外延生长动力学模型,得到高质量的外延晶体材料。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VCSEL芯片、光通信芯片 | |
4 | 多有源区级联的垂直腔面发射(VCSEL)半导体激光器的设计 | 自主研发 | 多节VCSEL的设计让VCSEL的多个有源发光区通过隧道结串联起来共用上下点极和DBR层,实现低电流下成倍的功率增长,器件的效率也大大提高。 | VCSEL芯片 | |
5 | FAB晶圆工艺 | 低损伤刻蚀工艺技术 | 自主研 | 工艺流片(Wafer Fab)是通过光刻、刻蚀、清洗、氧化、钝化工艺,将外延晶圆的有源区制备出脊波导,通过磁控溅射、电子束蒸发、电镀、研磨减薄、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 |
技术 | 发 | 退火、制备激光器正负电极并进行欧姆接触合金化。公司建立步进式自动化光刻、程序化全自动湿法刻蚀、自动清洗等标准自动化工序,可进行2吋、3吋、6吋外延晶圆流片。公司在Wafer Fab工艺和设备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可提高芯片的性能和可生产性。 | VCSEL芯片、光通信芯片 | ||
6 | 薄膜氧化热处理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在外延片背面沉积了一层氧化硅、氮化硅、三氧化二铝等介质材料,通过调节材料的厚度和应力水平,降低外延片的翘曲程度,提升薄膜密排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制作中的光刻精度,从而实现薄膜密排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的制备。 | VCSEL芯片 | |
7 | 腔面钝化处理技术 | 高功率芯片腔面技术/高COMD阈值的腔面保护技术 | 自主研发 | 腔面抗光学灾变损伤(COMD)是限制半导体激光器输出功率和使用寿命的关键因素,从COMD失效的原理出发,提高COMD阈值的技术主要包括:(1)减少腔面的光吸收;(2)降低非辐射复合速率;(3)降低光子密度。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光通信芯片 |
8 | 封装技术 | 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装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的封装对芯片的性能有极大的影响,封装需要提供电极及电路、通过焊接来提供好的散热、不能有空焊、控制应力。公司采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装技术进行半导体激光器的封装,从而提高器件的偏振性和可靠性。 | 高功率器件及模块 |
9 | 高亮度合束及光纤耦合技术 | 高亮度光谱合束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增益高、增益范围宽,只需少量反馈即可压制本身发出波长,实现波长锁定。公司利用高亮度光谱合束技术采用光栅+外腔结构进行波长选择性反馈,实现波长锁定。但是过多的反馈将导致输出功率降低,即整体电光效率降低。而过低的反馈又将导致反馈光无法压制半导体激光器自身发出波长。因此,公司通过选择光栅参数将波长选择性反馈调整至合理的范围,提高光纤耦合模块的输出性能。 | 光纤耦合模块 |
10 | 高质量光纤耦合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光纤耦合模块出射激光需要通过光束整形、合束、VBG等操作,最后耦合进光纤。公司的高质量光纤耦合技术可实现高质量的光束整形、波长锁定,最终成功将出射激光进行光纤耦合。 | 光纤耦合模块 | |
11 | 激光系统及应用技术 | 激光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激光系统及应用技术主要指激光镀膜技术,公司采用该技术可以将清洗后的基底立刻进行覆膜的压合,相比传统的清洗和压合工序,清洗后的基底不会再次被污染,对压合工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长光华芯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19 | 181 | 104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47 | 4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8 | 7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4 | 21 | 236 | 15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4,771,654.25 | 54,088,050.06 | 1.2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4,771,654.25 | 54,088,050.06 | 1.2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54 | 21.60 | 增加16.9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垂直腔面发射(VCSEL)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 | 35,000,000.00 | 18,330,684.58 | 28,219,644.76 | 中试阶段 | 开展器件结构设计、外延层生长、晶圆制造工艺等激光器关键技术的研究,实现增益光场与载流子耦合分布结构设计、DBR参数的准确控制、高性能隧道结和量子阱、应力平衡、低应力湿法氧化及低损伤干法刻蚀等技术的突破 | 国内先进 | 人脸识别、辅助摄像、激光雷达、AR/VR |
2 | 3-5μm中红外量子级联激光器的研发 | 26,000,000.00 | 1,365,235.06 | 16,771,182.08 | 小试阶段 | FP量子级联激光器中心波长3-5μm;DFB单纵模边发射量子级联激光器中心波长3-5μm | 国内先进 | 量痕气体测量、工业废气检测、呼吸疾病检测 |
3 | 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 | 70,000,000.00 | 21,867,344.65 | 45,675,984.35 | 中试阶段 | 制备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 | 国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生物医学、激光装备等领域 |
4 | 蓝绿光激光器的研发 | 8,000,000.00 | 3,864,518.32 | 5,779,141.88 | 中试阶段 | 通过步进电机直线模组模拟凸轮曲线运动,使输出透镜的位置按照预设位置运动,实现光束发散角动态调节。 | 国内先进 | 激光器泵浦源、科学研究、激光装备等领域 |
5 | 高功率巴条直接技术 | 17,000,000.00 | 4,065,080.86 | 4,633,215.53 | 开发阶段 | 针对半导体巴条激光器,通过对激光器物理机制及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巴条高功率输出 | 国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激光装备等领域 |
6 | 光纤耦合半导体激光器泵浦模块技术研发A | 10,000,000.00 | 5,278,790.78 | 5,278,790.78 | 中试阶段 | 基于自主研发芯片和合束技术进行光纤耦合半导体激光泵浦源的研究,最终研制出光纤激光泵浦源产品 | 国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生物医学、激光装备等领域 |
合计 | / | 166,000,000.00 | 54,771,654.25 | 106,357,959.3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22 | 1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4.70% | 26.5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09.28 | 1,645.4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7.29 | 14.6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7 | 13.93% |
硕士研究生 | 40 | 32.79% |
本科 | 52 | 42.62% |
专科 | 11 | 9.02% |
高中及以下 | 2 | 1.64% |
合计 | 122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2 | 50.8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0 | 40.9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 | 4.9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3.28% |
60岁及以上 | 0 | 0% |
合计 | 122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核心技术覆盖半导体激光行业最核心的领域,包括器件设计及外延生长技术、FAB晶圆工艺技术、腔面钝化处理技术以及高亮度合束及光纤耦合技术等。
公司通过非对称的波导结构设计,让有源层更靠近p型限制层,且p型限制层的折射率大于n型限制层,在不改变光场模式曲线的情况下,实现对有源层光场限制因子及内部损耗的独立优化。采用大光腔结构,改善了近场模式和远场输出特性;增大发光面积,相对减小输出光功率密度,在增加输出功率的同时保证器件寿命。
公司采用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通过图形化电极实现载流子的调制注入,平衡半导体激光器因为前后端面因反射率差异而出现的纵向载流子非均匀分布,解决半导体激光器在大功率工作条件下因载流子分布不均匀所导致的纵向空间烧孔效应,最终实现大功率工作条件下的载流子平衡均匀分布,进一步提升半导体激光器的输出功率。
公司采用自主创新的腔面钝化和窗口制备方案,制备高稳定性及高重复性的宽带隙腔面无吸收窗口结构,大幅降低了激光器腔面的激光吸收从而减少热量产生,提高芯片抗损伤阈值,最终实现芯片输出功率及可靠性的提升。
公司研究的多有源区级联的半导体激光器中,让各个小数量的量子阱堆叠,分布在周期性光场的每一个峰的中心,每一组量子阱堆叠所占据的都是更靠近光场峰值的位置,增加了腔内增益,降低了器件的阈值,并不会增加材料的内损耗,从而提高了激光器的功率和效率。公司采用体光栅分布式外腔反馈技术研制高亮度波长锁定激光源。利用半导体激光芯片与外部光学系统构成谐振腔,每个激光单元振荡波长均与器件选择性反馈波长相匹配,所有激光单元保持输出波长一致性,从而实现波长锁定,由此技术研制的高亮度光纤耦合模块具有高亮度和输出波长稳定等优点。
2. 研发及制造工艺平台优势
公司已建成2吋、3吋、6吋半导体激光芯片量产线,拥有了一套从外延生长、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可靠性验证相关的设备,并突破了晶体外延生长、晶圆工艺处理、封装、测试的关键核心技术及工艺。目前2吋量产线主要用于公司新方向氮化镓,3吋量产线为半导体激光行业内的主流产线规格,而6吋量产线为该行业内最大尺寸的产线,相当于是硅基半导体的12吋量产线。大部分工艺环节达到了生产自动化,实现了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制和批量投产,芯片功率、效率、亮度等重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采用IDM模式进行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掌握半导体激光芯片核心制造工艺技术关键环节,已建成2吋、3吋及6吋半导体激光芯片量产线,构建了GaAs(砷化镓)、InP(磷化铟)、GaN(氮化镓)三大材料体系,建立了边发射和面发射两大工艺技术和制造平台,具备各类以GaAs(砷化镓)、InP(磷化铟)、GaN(氮化镓)为衬底的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制造能力。
3. 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深耕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多年,核心技术人员均在激光行业拥有多年的技术研发及运营管理经验,并且高度重视聚集和培养专业人才,在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谨慎判断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引入专业人才。目前,公司已构建一批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包括多名国家级人才专家、省级领军人才等。公司团队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区重大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殊荣,承担多项国家级及省级重大科研项目。
公司始终以自身平台为基础,旨在培养一支新成长技术力量,并与四川大学、国内某高校、南京激光先进研究院、东南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等国内高等学府和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实验室,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制造技术、封装技术、光学合束技术及光纤耦合技术等各个层面上的激光技术深入研究,进一步打造一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技术团队。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激光器市场需求整体低迷,公司努力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积极开拓市场,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 研发工作稳步推进,核心产品不断优化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高功率芯片和模块、光通信产品、VCSEL产品、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产品的投入,使产品保持创新性及领先性。上半年各项产品研发进展如下:
(1). 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从国产替代,到行业领先。2023年2月,基于在photonicswest报道的芯片技术我司开发了更高功率芯片宽条宽半导体激光芯片,在业内首次推出最大功率超过66W的单管芯片(热沉温度为室温),芯片条宽290μm,最大效率超过70%,工作效率超过63%,这是迄今已知报道的条宽在400μm以下高功率激光芯片的最高水平。上半年,公司推出了9XXnm 50W 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在宽度为330μm发光区内产生50W的激光输出,光电转化效率高(大于等于62%),现已实现大批量生产、出货,是目前市场上量产功率最高的半导体激光芯片。另外,公司9XXnm光纤激光器泵浦源功率提升至1000W、8XXnm固体激光器泵浦源功率提升至500W,最大程度地节约单
瓦材料成本,为客户创造价值。
(2). VCSEL应用不断拓展,市场规模预期增长。根据IMARC Group数据,2022年,全球垂直腔表面发射激光器(VCSEL)市场的规模达17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45亿美元,2023-2028年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17.4%。公司的VCSEL芯片是公司横向拓展中重要的发展方向,现在主要有三方面应用:1、消费电子,主要用于手机、AR/VR等终端应用、3D传感领域;公司将于下一阶段在3D传感领域形成规模销售2、光通信,短距离传输,应用于数据中心;3、车载激光雷达芯片,已通过车规IATF16949和AECQ认证。公司已成为汽车厂商合规可靠的车载激光雷达芯片供应商。除车载雷达用VCSEL激光器芯片外,公司还积极布局开发车载EEL边发射激光器及1550nm光纤激光器的泵浦源产品,随着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巩固长光华芯全套激光雷达光源方案提供商的市场地位。
随着VCSEL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与其他技术的结合使用,未来VCSEL将迎来更多的新兴应用,比如用于眼动追踪、速度监测、PM2.5空气质量监测等。
(3). 光通信产品实现量产,公司正式进入高端光通信领域。公司的单波100G EML (56GBdEML 通过PAM4调制)和50G VCSEL(25G VCSEL通过PAM4调制)实现量产。公司光通信产品为当前400G/800G 超算数据中心互连光模块的核心器件。AI 驱动高速光模块需求快速释放,根据Omdia数据,2025年高速光通信芯片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3.40亿美元。
(4). 塑料激光穿透焊接领域新进展。依托完整的垂直产业链平台,公司使用完全自制的芯片,在国内率先推出完全自主的1710nm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主要用于1 mm以下透明/白色塑料的激光穿透焊。1710nm波长的激光在透明/白色塑料的吸收率上,会高出比它更短波长的激光的几倍至10倍,能完美的把透明塑料元件焊接在一起,使用更灵活、焊接更美观。目前已在客户端批量应用,在产品的性能及性价比上得到了市场的较好回馈。
(5). 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引领科技前沿。激光无线能量传输技术具有高能量密度和远距离传输优势。可以为在轨卫星、无人机、移动终端等装备持续供电/补电,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上半年,公司研究团队发布了全半导体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及系统的最新成果,包括808 nm和1 μm的发射端激光芯片及模块、接收端单/多结激光电池芯片及模块、激光无线传能系统。2023年4月19日,公司CTO王俊博士做了相关学术报告《Semiconductor laser and power converter for optical wireless power transmission》,该报告为国内外首次报告全半导体全自主全链路的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
2. 平台资源整合,横向拓展新征程
为响应苏州太湖光子中心建设推进暨苏州高新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号召,公司作为发起者及骨干推动成立太湖光子中心的创建。围绕光子产业,为孵化企业提供生产平台和工艺研发、人才平台等全方位支持。发起成立光子产业基金,配合公司“一平台、一支点、横向扩展、纵向延伸”战略实施。
(1). 横向拓展氮化镓方向,进军可见光领域,填补国内在氮化镓蓝绿光激光器领域产业
化的空白。全资子公司苏州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成立“氮化镓激光器联合实验室”,为拓展氮化镓材料体系的蓝绿激光方向奠定了基础,并与团队合资成立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氮化镓(GaN)以及其合金氮化物是直接带隙半导体,其可调节的能带宽度使其发光波长覆盖从深紫外、可见光直至红外的宽广的波谱范围。氮化镓半导体激光器具有直接发光、高效率、高稳定性等优势,蓝光和绿光波段的GaN激光器产品,已经在激光加工(有色金属加工、激光直写)、激光显示(激光大屏电视,XR微投影)、激光照明(车载大灯)、特殊通信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总体市场需求超百亿元且呈现较高的复合增长趋势。参考Market and Market 、Yole等机构的增长幅度测算,预计到2026年全球氮化镓元件市场规模将增长到42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3.5%。镓锐芯光团队是国内最早从事氮化镓基激光器研究的团队,曾先后攻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出国内首颗氮化镓基蓝光和绿光激光器芯片,填补国内在氮化镓的蓝绿光激光
器领域的空白,研发成果和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目前该公司研制的绿光激光器光功率已达1.2W,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大功率蓝光激光器光功率已达7.5W,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相关产品已进入可靠性验证阶段,明年一季度可向市场推出产品。
(2). 入股中久大光,加大特殊科研领域深度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增资的方式
对四川中久大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2023年5月2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投资持股比例1%。公司与特殊领域行业龙头激光器企业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联合研发多个重点项目,提升特殊领域研发能力。
3. 为增加市场占有率,多策略并行
(1). 国产替代与海外拓展并驾齐驱。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公司作为多年深耕高功
率激光半导体的头部公司,将继续加大国产替代进程。同时,现在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机遇期、窗口期,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海外业务的持续延展将为利润和毛利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2). 价格调整策略,提高竞争壁垒。公司不断提高的研发能力和优化的生产工艺有效的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公司主动调整了部分产品的价格,将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4. 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流程体系,通过内部培训以及企业价值观建设,进一步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治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13.36万元,同比下降4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74万元,同比下降117.97%。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下游需求疲软,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相应的摊销费用较高。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业绩还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能源成本、持续的研发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 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技术积累。随着半导体激光技术的不断演进,技术革新及产品迭代加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或者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 研发失败风险
半导体激光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及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等领域取得持续进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研发失败,或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 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半导体激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高素质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稳定的研发队伍和技术人
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生产良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由于公司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较高、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如有新型号、新规格且技术难度较高的产品导入量产,可能会使得生产良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不能持续进步,则存在生产良率无法进一步稳步提升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经营风险
1.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为国内工业激光器领域,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并且公司产能有限,大部分产能被用于满足下游主要客户的订单需求。受此影响,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较为集中。若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公司的直接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产业链整体价格下降以及国内外厂商的竞争策略影响,公司单管芯片产品价格和光纤耦合模块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若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力、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可能难以有效应对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利润率水平有所降低。
(四)行业风险
1. 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处于激光行业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工业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激光雷达及消费电子等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工业激光器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激光雷达、消费电子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无人驾驶、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在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国内半导体激光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市场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国外企业也日益重视国内市场。在国际企业和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压力下,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形势,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五)其他风险
1. 财务风险
(1)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激光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专利和技术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尤其是生产制造所需的外延生长设备、腔面处理设备、光刻设备、测试组装设备等关键设备的购置成本高昂,规模化生产所需的生产线建设投入较大。
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将继续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也将相应上升。若公司产销规模未能随之增长,可能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中单位制造费用较高,进而影响产品毛利率水平,使得公司业绩下降。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行业内知名的客户及科研院所等,商业信誉良好,且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公司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 内控风险
(1)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讨论后确定,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
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全流程监控,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体系认证。由于半导体激光芯片生产工艺较复杂、技术难度高等,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13.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97%。公司上半年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销售收入下滑,产能利用率不足,影响利润水平。 公司在市场压力下,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能力及产品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出新产品,保持产品领先水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2,133,562.90 | 250,378,250.17 | -43.23 |
营业成本 | 97,552,922.54 | 116,602,751.91 | -16.34 |
销售费用 | 7,931,067.08 | 16,266,676.56 | -51.24 |
管理费用 | 17,488,206.77 | 14,147,184.20 | 23.62 |
财务费用 | -3,733,632.03 | 933,824.88 | -499.82 |
研发费用 | 54,771,654.25 | 54,088,050.06 | 1.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01,126.84 | -109,834,364.4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9,523.89 | -2,188,477,560.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83,705.54 | 2,493,752,285.98 | -100.6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整体宏观经济影响,市场信心不足,激光器下游需求低迷影响,以及公司调整价格策略,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收入规模变化及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随着收入的下降及产品质量的提升,相应的售后维修费用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半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及受票据到期时点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活动的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内进行了利润分配及票据贴现,且上年同期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8,000.00 | 0.04 | 16,202,364.12 | 0.46 | -91.06 | 主要为在手的9+6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018,514.85 | 0.17 | 15,432,134.58 | 0.44 | -61.00 | 主要受供应商付款条件及采购进度的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2,002,789.34 | 0.06 | 1,155,619.21 | 0.03 | 73.31 | 主要为本期应收利息增加及受历史基数较小影响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47,562.70 | 0.75 | 14,935,027.95 | 0.43 | 73.07 | 主要为本期重分类的待抵扣进项税金金额较大所致 |
固定资产 | 618,067,679.80 | 17.94 | 285,542,982.50 | 8.17 | 116.45 | 主要为本期完成新厂房回购所致 |
在建工程 | 181,231,526.91 | 5.26 | 101,477,816.67 | 2.90 | 78.59 | 主要为本期投入处于调试待验收中设备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 | - | 2,117,290.05 | 0.06 | -100.00 | 主要为厂房回购完成,原租赁合同终止所致 |
无形资产 | 18,832,770.21 | 0.55 | 12,401,951.44 | 0.35 | 51.85 | 主要为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714,212.20 | 0.86 | 17,800,763.16 | 0.51 | 66.93 | 主要为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97,850.72 | 0.41 | 70,101,724.51 | 2.01 | -79.89 | 主要为预付的资产采购金额时点余额变化所致 |
短期借款 | 31,297,814.01 | 0.91 | 主要为贴现的不能终止确认的9+6银行汇票及小额流贷 | |||
应付账款 | 93,193,304.47 | 2.71 | 70,729,854.40 | 2.02 | 31.76 | 主要受供应商付款条件及付款节奏影响 |
应交税费 | 3,345,239.37 | 0.10 | 2,231,787.97 | 0.06 | 49.89 | 主要为分红代扣代缴税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 | 7,868,063.85 | 0.23 | 13,606,849.25 | 0.39 | -42.18 | 主要受质保期 |
非流动负债 | 内收入减少及产品质量提升,相应短期内的售后费用预提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75,749.99 | 0.12 | 22,621,745.65 | 0.65 | -81.98 | 主要受背书的不能终止确认的非9+6银行汇票余额影响 |
递延收益 | 42,856,135.94 | 1.24 | 61,367,870.64 | 1.76 | -30.17 | 主要受政府补贴项目进程影响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应收票据 | 30,222,910.01 | 22,467,654.00 | 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合 计 | 30,222,910.01 | 22,467,654.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2,268,867.92 | 0 |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信托产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其他 | 1,454,000,000.00 | 2,478,000,000.00 | 2,964,000,000.00 | 968,000,000.00 | ||||
合计 | 1,454,000,000.00 | 2,538,000,000.00 | 2,964,000,000.00 | 1,028,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半导体激光器 | 55,000,000.00 | 100% | 226,115,607.00 | 49,246,792.94 | 41,927,191.64 | -1,103,549.0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2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1) | 2023/1/1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9) | 2023/5/2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陆殷华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陆殷华先生因其工作变动的原因,于2023年2月6日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1.4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属于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函[2008]373号)所界定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制定并遵守《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控制。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处理措施 |
废气 | 砷烷、磷烷、氢气、硫酸雾、甲醇、丙酮、异丙醇及颗粒物等 | 公司通过外延尾气处理装置、尾气处理洗涤塔装置、活性碳吸附装置等进行处理,全过程系统自动监控,处理完成后达标排放 |
废水 | 有机废液、酸性废液、碱性废液、酸碱废水、含氟废水、含砷废水等 | 公司通过废水综合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所有废水经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接管排放,符合镇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目前运行正常 |
固废 | 抹布及废包装瓶、芯片废料、蓝膜及有机清洗抹布等 | 针对固废,公司进行袋装或瓶装收集后,统一存放在专用危废储存场所,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废料由供应商回收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公司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措施、密闭门窗、加强维护等方式进行处理 |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投(上海)、璞玉投资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科院创投、华科创投、达润长光、橙芯创投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股东中科院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华科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10日、达润长光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橙芯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苏州芯诚、苏州芯同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 | 苏州芯诚和苏州芯同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伊犁苏新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9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投(宁波)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8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南京道丰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9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哈勃投资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30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大勇、王俊、廖新胜、潘华东 | 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立群、齐雷、陆殷华、吴真林、刘锋、郭新刚、叶葆靖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玉国、谭少阳、李阳兵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 | 是 | 否 | 东湖华科基金于2023年5月25日因误操作导致李阳兵通过东湖华科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1,885股被超额减持,违反了李阳兵先生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 李阳兵承诺将此次超额减持获取的收益将按照规定上缴公司。东湖华科基金、监事李阳兵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 |
类事件再次发生。 | ||||||||
其他 | 华丰投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二) | 承诺时间: 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自36个月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二) | 苏州英镭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期限: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备注(三)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备注(四) | 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 | 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详见备注(五)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六)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七)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承诺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八)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丰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九)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英镭及其合伙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九) | 苏州英镭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本单位合伙人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 | 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伊犁苏新、璞玉投资 | 制权的承诺,详见备注(十) | 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一)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 |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二) | 公司承诺时间: 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 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哈勃投资承诺时间: 2021年4月30日、中科院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华科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10日、达润长光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橙芯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苏州芯诚和苏州芯同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南京道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国投创投(宁波)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董监高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三)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持股前51%的股东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单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单位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方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投创投(上海)、璞玉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3、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中科院创投、华科创投、达润长光、橙芯创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芯诚、苏州芯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公司申报上市前12个月入股股东伊犁苏新、国投创投(宁波)、南京道丰、哈勃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伊犁苏新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股东国投创投(宁波)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股东南京道丰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股东哈勃投资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本单位适用的其他规定。在上述锁定期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将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在上述锁定期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大勇、王俊、廖新胜、潘华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立群、齐雷、陆殷华、吴真林、刘锋、郭新刚、叶葆靖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玉国、谭少阳、李阳兵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四、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自36个月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在遵守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一)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3、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募集的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合法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3)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第一大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第一大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第一大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
(1)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低于第一大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不超过第一大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2)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1)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但不超过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 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监管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规则计算:
发行人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1、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制定股份购回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购回计划实施购回程序。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三、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同时,本单位将根据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规定,依法购回发行人上市后本单位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或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销售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工艺的优化、工艺流程的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不断降低生产损耗。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费用率,提升盈利水平。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和投入使用。随着项目逐步实施,产能的逐步提高及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四、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一、本单位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二、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其他股东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给予补偿。
三、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七、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二、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一)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单位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核心管理层持股平台苏州英镭及其合伙人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
(十)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一、除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的股东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单位与长光华芯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自长光华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以所持有的长光华芯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
三、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给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一、除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的股东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单位与长光华芯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自长光华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以所持有的长光华芯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
三、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给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投资平台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6,624,946股股份,占比6.5142%。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作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内部跟投机构,持有发行人198,112股股份,占比0.1948%。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四)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三、若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股东哈勃投资、中科院创投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若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四)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若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四)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五)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若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单位/本人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长光华芯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单位/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单位/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长光华芯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单位/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已披露公告,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光纤耦合模块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0 |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销售向关联方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光纤耦合模块等。2023年1-6月,关联销售金额为3,432,123.89元。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关联方闵大勇、王俊先生及苏州芯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000.00 万元设立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3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2,739,120,000.00 | 2,536,169,224.05 | 1,348,035,700.00 | 1,348,035,700.00 | 1,024,630,188.00 | 76.01 | 411,798,768.72 | 30.55 |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本年度投入金额不包含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部分。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否 | 599,332,500.00 | 599,332,500.00 | 443,588,533.95 | 74.01 | 2024.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块产能扩充项目 |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否 | 305,048,100.00 | 305,048,100.00 | 183,761,240.46 | 60.24 | 2024.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否 | 143,655,100.00 | 143,655,100.00 | 96,281,550.15 | 67.02 | 2024.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998,863.44 | 100.33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项目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是 | 1,188,133,524.05 | 35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六百六十五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4 | 2023/1/14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680,547.95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1/30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617,500.00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2期(三层看涨)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3/30 | 160,490,000.00 | 160,490,000.00 | - | 1,143,491.25 |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2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3/30 | 583,510,000.00 | 583,510,000.00 | - | 4,157,508.75 | |
苏州银行 | 2022年第1068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7 | 2023/1/17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246,000.00 | |
苏州银行 | 2022年第107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7 | 2023/4/17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 | 2,652,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8 | 2025/4/8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8 | 2025/4/8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额存单产品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七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4 | 2023/7/4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五十六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7 | 2023/3/18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197,260.27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五十七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7 | 2023/7/17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一百八十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23 | 2023/4/28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106,520.55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128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31 | 2023/3/2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635,555.56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095期(1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6 | 2023/4/6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606,666.67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6/28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 830,666.67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8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 | 2023/4/2 | 30,000,000 | 30,000,000 | - | 67,666.6 |
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0 | 8 | .00 | .00 | 7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8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4/28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563,888.89 | |
浦发银行 | 公司添利23JG551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4/28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232,805.56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01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30 | 2023/2/28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47,666.67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9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6 | 2023/3/31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38,888.89 | |
苏州银行 | 苏州银行智能通知存款协议(A款) | 智能通知存款A款(七天通知存款) | 2023/4/10 | 2023/4/27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15,003.15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二百四十八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6 | 2024/4/26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二百四十九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6 | 2024/4/26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68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10/28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63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5/28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70,000.00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572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7/28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572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7/28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 | 结构性存款保 | 2023 | 2023 | 10,00 | 10,00 |
2037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本型 | /6/5 | /8/5 | 0,000.00 | 0,000.00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38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6/5 | 2023/9/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494,000,000.00 | 2,058,000,000.00 | 2,484,000,000.00 | 1,068,000,000.00 | 12,909,637.50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于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补充确认在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即2023年4月1日)后公司存在人民币12.88亿元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或未及时再次授权的事项和公司2023年4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办理了苏州银行科技城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长光华芯: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144,572 | 76.8 | 26,528,666 | -33,529,360 | -7,000,694 | 97,143,878 | 55.1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673,000 | 7.13 | 3,011,142 | 149,358 | 3,160,500 | 12,833,500 | 7.2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4,471,572 | 69.67 | 23,517,524 | -33,678,718 | -10,161,194 | 84,310,378 | 47.83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1,455,384 | 23.2 | 14,151,321 | 33,529,360 | 47,680,681 | 79,136,065 | 44.8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1,455,384 | 23.2 | 14,151,321 | 33,529,360 | 47,680,681 | 79,136,065 | 44.89 | ||
三、股份总数 | 135,599,956 | 100 | 40,679,987 | 0 | 40,679,987 | 176,279,943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3股,派送红股40,679,98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6,279,943股。
华泰联合证券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限售股份为1,017,000股,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借出归还149,358股。
2023年4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流通16,159,559股,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6月19日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为17,519,159股,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华泰长光华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60,016 | 1,660,016 | - | 0 | IPO战略配售 | 2023年4月3日 |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9,559 | 5,009,559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690,000 | 4,690,000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799,501 | - | 200,499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3,823 | 2,000,483 | - | 3,34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12,430 | 8,612,430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54,183 | 3,254,183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5,000 | 2,795,000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0,000 | 2,600,000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257,546 | 257,546 | -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合计 | 33,882,557 | 33,678,718 | 0 | 203,839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28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479,000 | 32,409,000 | 18.38 | 32,409,000 | 32,409,00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30,000 | 26,130,000 | 14.82 | 26,130,000 | 26,130,000 | 无 | 0 | 其他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2,661,000 | 11,531,000 | 6.54 | 11,531,000 | 11,531,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404,588 | 10,419,882 | 5.91 | 10,419,882 | 10,419,882 | 无 | 0 | 其他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7,484 | 8,612,430 | 4.8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2,000 | 8,502,000 | 4.82 | 8,502,000 | 8,502,000 | 无 | 0 | 其他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19,501 | 6,584,505 | 3.74 | 6,584,505 | 6,584,50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965 | 3,254,183 | 1.8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3,080,159 | 3,080,159 | 1.7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5,000 | 2,795,000 | 1.5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12,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2,430 | ||||||||
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54,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4,183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3,080,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0,159 |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5,000 |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大中华(交易所) | 2101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1,46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7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7,297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优势(交易所) | 1,070,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0,503 |
陆贵新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29,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64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2、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3、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409,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2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130,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3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11,531,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4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419,882 | 2023年10月9日 | /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5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02,000 | 2023年10月9日 | /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6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84,505 | 2025年4月1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 |
7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322,100 | 2024年4月1日 | /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锁定 |
8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649 | 2023年10月9日 | 2,799,50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9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42 | 2023年10月9日 | 2,600,628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愿延长6个月锁定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闵大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075,872 | 3,734,484 | 658,612 | 送股增加861,804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203,192股 |
王俊 |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0,656,076 | 13,424,840 | 2,768,764 | 送股增加3,098,04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329,276股 |
廖新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782,089 | 7,028,840 | 1,246,751 | 送股增加1,622,04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375,289股 |
陆殷华 | 董事(离职) | 8,253 | 10,728 | 2,476 | 送股增加2,476股 |
齐雷 | 董事 | 2,787 | 3,623 | 836 | 送股增加836股 |
许立群 | 董事(离职) | 213,552 | 277,618 | 64,066 | 送股增加64,066股 |
张玉国 | 监事会主席 | 200,000 | 260,000 | 60,000 | 送股增加60,000股 |
谭少阳 | 监事 | 80,800 | 105,040 | 24,240 | 送股增加24,240股 |
李阳兵 | 监事 | 2,513 | 0 | -2,513 | 减持2,513股 |
潘华东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94,420 | 2,722,746 | 628,326 | 送股增加628,326股 |
吴真林 | 副总经理 | 887,434 | 1,040,000 | 152,566 | 送股增加24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800,000股 |
刘锋 | 副总经理 | 351,137 | 390,000 | 38,863 | 送股增加9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300,000股 |
郭新刚 | 财务总监 | 107,513 | 57,200 | -50,313 | 送股增加13,20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44,000股 |
叶葆靖 | 董事会秘书 | 249,691 | 203,970 | -45,721 | 送股增加47,070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减持156,900股 |
股东东湖华科基金于2023年5月25日因误操作导致李阳兵通过东湖华科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1,885股被超额减持,违反了李阳兵先生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李阳兵承诺将此次超额减持获取的收益将按照规定上缴公司。东湖华科基金、监事李阳兵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56,462,340.66 | 807,616,687.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28,000,000.00 | 1,454,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2,608,914.01 | 68,959,483.30 |
应收账款 | 七、5 | 168,125,797.99 | 192,024,761.2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448,000.00 | 16,202,364.12 |
预付款项 | 七、7 | 6,018,514.85 | 15,432,134.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002,789.34 | 1,155,619.21 |
其中:应收利息 | 598,541.6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28,359,872.52 | 241,149,012.6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5,847,562.70 | 14,935,027.95 |
流动资产合计 | 2,368,873,792.07 | 2,811,475,090.7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10,452,581.36 | 87,674,539.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18,067,679.80 | 285,542,982.5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81,231,526.91 | 101,477,816.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117,290.0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832,770.21 | 12,401,951.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03,222,429.45 | 107,419,250.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9,714,212.20 | 17,800,763.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4,097,850.72 | 70,101,724.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5,619,050.65 | 684,536,318.04 | |
资产总计 | 3,444,492,842.72 | 3,496,011,408.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1,297,814.0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0,374,924.07 | 71,182,539.15 |
应付账款 | 七、36 | 93,193,304.47 | 70,729,854.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75,546.81 | 1,420,824.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466,905.23 | 9,731,816.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3,345,239.37 | 2,231,787.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381,541.96 | 4,146,378.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868,063.85 | 13,606,849.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075,749.99 | 22,621,745.65 |
流动负债合计 | 215,379,089.76 | 195,671,796.5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098,609.27 | 2,520,472.45 |
递延收益 | 七、51 | 42,856,135.94 | 61,367,870.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954,745.21 | 63,888,343.09 | |
负债合计 | 260,333,834.96 | 259,560,139.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6,279,943.00 | 135,599,95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85,102,526.98 | 2,879,297,383.8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6,722.07 | -56,722.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3,405,709.19 | 192,183,100.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84,159,007.75 | 3,236,451,269.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84,159,007.75 | 3,236,451,269.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44,492,842.72 | 3,496,011,408.75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9,902,731.25 | 801,175,249.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8,000,000.00 | 1,454,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613,131.24 | 68,959,483.3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8,125,797.99 | 195,141,345.19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43,782.77 | 16,202,364.12 | |
预付款项 | 4,836,442.29 | 14,162,449.6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35,043,179.57 | 157,606,843.44 |
其中:应收利息 | 598,541.6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5,902,873.85 | 236,062,285.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26,902.70 | 14,013,923.26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1,694,841.66 | 2,957,323,94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43,378,654.57 | 92,674,539.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46,346,573.38 | 209,995,099.99 | |
在建工程 | 159,634,565.00 | 97,139,625.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000,901.81 | 12,278,057.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34,704.62 | 18,620,270.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64,531.10 | 13,894,167.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97,850.72 | 57,019,759.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6,457,781.20 | 501,621,520.56 | |
资产总计 | 3,408,152,622.86 | 3,458,945,464.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297,814.0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0,374,924.07 | 71,182,539.15 | |
应付账款 | 80,255,163.19 | 63,927,804.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75,546.81 | 1,420,824.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59,912.93 | 8,220,596.21 | |
应交税费 | 2,662,559.89 | 2,158,950.32 | |
其他应付款 | 2,914,994.64 | 3,981,818.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68,063.85 | 10,314,641.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75,749.99 | 22,621,745.6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284,729.38 | 183,828,920.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98,609.27 | 2,520,472.45 |
递延收益 | 16,750,913.32 | 31,367,879.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849,522.59 | 33,888,352.07 | |
负债合计 | 218,134,251.97 | 217,717,272.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6,279,943.00 | 135,599,95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84,993,463.98 | 2,879,209,429.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6,722.07 | -56,722.0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
未分配利润 | 99,374,135.33 | 197,047,97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90,018,370.89 | 3,241,228,19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08,152,622.86 | 3,458,945,464.97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42,133,562.90 | 250,378,250.17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2,133,562.90 | 250,378,250.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4,279,462.69 | 202,172,830.5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7,552,922.54 | 116,602,751.9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69,244.08 | 134,342.91 |
销售费用 | 七、63 | 7,931,067.08 | 16,266,676.5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488,206.77 | 14,147,184.20 |
研发费用 | 七、65 | 54,771,654.25 | 54,088,050.0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33,632.03 | 933,824.88 |
其中:利息费用 | 599,787.96 | 1,891,302.59 | |
利息收入 | 4,553,714.23 | 1,121,586.3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1,703,288.49 | 17,813,093.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446,584.32 | 2,053,024.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70,126.22 | 571,085.6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46,583.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875,958.99 | -2,065,232.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615,365.75 | -6,851,719.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3,334.9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487,351.72 | 60,647,834.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7,169.25 | 52,516.1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0,686.54 | 61,769.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550,869.01 | 60,638,581.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913,449.04 | 1,456,771.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3 | 0.498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3 | 0.4988 |
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49,988,915.33 | 251,559,651.4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10,796,635.35 | 120,896,416.03 |
税金及附加 | 237,687.56 | 97,589.42 | |
销售费用 | 7,918,930.71 | 16,206,456.24 | |
管理费用 | 11,762,772.03 | 10,582,571.28 | |
研发费用 | 47,774,555.84 | 52,098,392.15 | |
财务费用 | -3,743,827.81 | 451,525.04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6,616.67 | 1,394,796.17 | |
利息收入 | 4,548,780.36 | 1,119,752.00 | |
加:其他收益 | 17,806,487.86 | 15,763,721.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580,573.05 | 2,053,024.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04,114.95 | 571,085.6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6,583.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868,871.88 | -2,066,531.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615,365.75 | -6,851,719.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855,015.07 | 61,671,779.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56,169.18 | 52,516.1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5,388.51 | 61,769.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904,234.40 | 61,662,526.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9,370,363.51 | 2,176,009.6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33,870.89 | 59,486,516.5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33,870.89 | 59,486,516.5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533,870.89 | 59,486,516.59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6,876,443.21 | 156,373,329.2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616,619.33 | 5,508,955.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3,242,298.61 | 15,427,775.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735,361.15 | 177,310,060.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089,940.95 | 216,968,850.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351,361.15 | 46,836,161.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95,846.96 | 5,670,107.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1,297,085.25 | 17,669,305.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134,234.31 | 287,144,424.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01,126.84 | -109,834,364.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64,000,000.00 | 327,6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829,997.98 | 1,570,855.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3,025.7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9,829,997.98 | 329,453,880.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0,020,474.09 | 84,261,441.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8,000,000.00 | 2,433,67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27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0,290,474.09 | 2,517,931,441.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9,523.89 | -2,188,477,560.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36,169,224.0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4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26,297,814.01 | 7,015,00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97,814.01 | 2,592,184,230.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8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681,519.55 | 439,144.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3,992,799.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81,519.55 | 98,431,944.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83,705.54 | 2,493,752,285.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707.83 | 56,279.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45,653.02 | 195,496,639.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7,616,687.64 | 56,916,907.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6,462,340.66 | 252,413,546.92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6,876,443.21 | 156,373,329.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281,961.53 | 2,896,282.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34,210.51 | 11,279,122.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6,392,615.25 | 170,548,734.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626,687.87 | 209,552,898.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561,166.45 | 38,371,217.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73,096.62 | 5,334,813.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06,979.52 | 59,915,191.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367,930.46 | 313,174,120.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24,684.79 | -142,625,385.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64,000,000.00 | 327,6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769,045.58 | 1,570,855.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9,769,045.58 | 329,220,855.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7,761,587.17 | 56,829,746.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8,000,000.00 | 2,433,67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5,761,587.17 | 2,490,499,746.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7,458.41 | -2,161,278,891.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36,169,224.0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4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97,814.01 | 7,015,006.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97,814.01 | 2,592,184,230.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8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681,519.55 | 439,144.4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92,799.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81,519.55 | 98,431,944.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83,705.54 | 2,493,752,285.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044.01 | 41,117.2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727,481.67 | 189,889,126.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175,249.58 | 56,035,645.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9,902,731.25 | 245,924,771.26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97,383.80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2,183,100.76 | 3,236,451,269.14 | 3,236,451,269.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97,383.80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2,183,100.76 | 3,236,451,269.14 | 3,236,451,269.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0,679,987.00 | 5,805,143.18 | -98,777,391.57 | -52,292,261.39 | -52,292,261.3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37,419.97 | -10,637,419.97 | -10,637,419.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05,143.18 | 5,805,143.18 | 5,805,143.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05,143.18 | 5,805,143.18 | 5,805,143.1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47,459,984.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47,459,984.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79,943.00 | 2,885,102,526.98 | -56,722.07 | 29,427,550.65 | 93,405,709.19 | 3,184,159,007.75 | 3,184,159,007.7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52,113.11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2,649,874.23 | 637,342,088.22 | 637,342,088.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52,113.11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2,649,874.23 | 637,342,088.22 | 637,342,088.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00,000.00 | 2,508,007,247.37 | -8,618,168.17 | 2,533,289,079.20 | 2,533,289,079.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181,809.83 | 59,181,809.83 | 59,181,80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00,000.00 | 2,508,007,247.37 | 2,541,907,247.37 | 2,541,907,247.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00,000.00 | 2,502,269,224.05 | 2,536,169,224.05 | 2,536,169,224.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 | 5,738,023.32 | 5,738,023.32 | 5,738,023.32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3,559,360.48 | -56,722.07 | 17,496,866.95 | 144,031,706.06 | 3,170,631,167.42 | 3,170,631,167.42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09,429.76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7,047,977.82 | 3,241,228,19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09,429.76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7,047,977.82 | 3,241,228,19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679,987.00 | 5,784,034.22 | -97,673,842.49 | -51,209,821.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33,870.89 | -9,533,87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84,034.22 | 5,784,034.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84,034.22 | 5,784,034.2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79,943.00 | 2,884,993,463.98 | -56,722.07 | 29,427,550.65 | 99,374,135.33 | 3,190,018,370.8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06,376.99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7,471,802.54 | 642,118,280.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06,376.99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7,471,802.54 | 642,118,280.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00,000.00 | 2,507,986,138.41 | -8,313,461.41 | 2,533,572,677.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486,516.59 | 59,486,516.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00,000.00 | 2,507,986,138.41 | 2,541,886,138.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00,000.00 | 2,502,269,224.05 | 2,536,169,224.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16,914.36 | 5,716,914.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3,492,515.40 | -56,722.07 | 17,496,866.95 | 149,158,341.13 | 3,175,690,957.41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7,627.9943万元,统一信用编码:91320505591155353G,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公司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研究、开发、封装、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研究、开发、封装与销售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
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关联方货款组合 | 按照是否同受一方控制划分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一般应收款项 | 按照账龄划分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及其他组合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至2年 | 20.00 |
2至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金融工具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金融工具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金融工具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金融工具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构筑物 | 直线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 使用寿命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10年 |
其他软件 | 5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在产品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期末预计质量保证金为根据历史返修率和质保期内的销售收入对预计承担的维修成本做出的估计。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产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内销收入:在货物发送至客户,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外销收入:在产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收入: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租赁期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28及附注五、34。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
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7“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内销:(1)产品及加工服务收入,适用13%的税率; (2)技术开发服务收入,6%税率 外销: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按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母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GR20173200266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2月,本公司(母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有效期三年,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117.28 | 17,982.54 |
银行存款 | 856,442,223.38 | 807,598,705.1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856,462,340.66 | 807,616,687.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8,000,000.00 | 1,454,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28,000,000.00 | 1,454,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28,000,000.00 | 1,454,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396,310.01 | 65,195,918.20 |
商业承兑票据 | 7,212,604.00 | 3,763,565.10 |
合计 | 52,608,914.01 | 68,959,483.3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222,910.01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0,222,910.01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370,630.01 | 100.00 | 761,716.00 | 1.43 | 52,608,914.01 | 69,995,918.20 | 100.00 | 1,036,434.90 | 1.48 | 68,959,483.3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96,310.01 | 85.06 | 45,396,310.01 | 65,195,918.20 | 93.14 | 65,195,918.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7,974,320.00 | 14.94 | 761,716.00 | 9.55 | 7,212,604.00 | 4,800,000.00 | 6.86 | 1,036,434.90 | 21.59 | 3,763,565.10 |
合计 | 53,370,630.01 | / | 761,716.00 | / | 52,608,914.01 | 69,995,918.20 | / | 1,036,434.90 | / | 68,959,483.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96,310.01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7,974,320.00 | 761,716.00 | 9.55 |
合计 | 53,370,630.01 | 761,716.00 | 1.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6,434.90 | 274,718.90 | 761,716.00 | ||
合计 | 1,036,434.90 | 274,718.90 | 761,716.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5,189,054.63 |
1年以内小计 | 135,189,054.63 |
1至2年 | 20,559,151.00 |
2至3年 | 46,497,750.59 |
3年以上 | 3,291,305.00 |
合计 | 205,537,261.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537,261.22 | 100.00 | 37,411,463.23 | 18.20 | 168,125,797.99 | 216,187,541.27 | 100.00 | 24,162,780.01 | 11.18 | 192,024,761.2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5,537,261.22 | 100.00 | 37,411,463.23 | 18.20 | 168,125,797.99 | 216,187,541.27 | 100.00 | 24,162,780.01 | 11.18 | 192,024,761.26 |
合计 | 205,537,261.22 | / | 37,411,463.23 | / | 168,125,797.99 | 216,187,541.27 | / | 24,162,780.01 | / | 192,024,761.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5,189,054.63 | 6,759,452.73 | 5 |
1至2年 | 20,559,151.00 | 4,111,830.20 | 20 |
2至3年 | 46,497,750.59 | 23,248,875.30 | 50 |
3年以上 | 3,291,305.00 | 3,291,305.00 | 100 |
合计 | 205,537,261.22 | 37,411,463.23 | 18.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62,780.01 | 13,248,683.22 | 37,411,463.23 | |||
合计 | 24,162,780.01 | 13,248,683.22 | 37,411,463.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42,373,964.13 | 20.62 | 21,011,707.07 |
第二名 | 38,639,743.75 | 18.80 | 4,350,967.55 |
第三名 | 25,579,349.01 | 12.45 | 1,278,967.45 |
第四名 | 14,307,707.55 | 6.96 | 820,385.38 |
第五名 | 10,836,890.00 | 5.27 | 541,844.50 |
合计 | 131,737,654.44 | 64.09 | 28,003,871.9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48,000.00 | 16,202,364.12 |
合计 | 1,448,000.00 | 16,202,364.1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807,609.85 | 96.50 | 15,380,114.57 | 99.66 |
1至2年 | 158,885.00 | 2.64 | 52,020.01 | 0.34 |
2至3年 | 52,020.00 | 0.86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018,514.85 | 100.00 | 15,432,134.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707,412.94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1.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98,541.66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04,247.68 | 1,155,619.21 |
合计 | 2,002,789.34 | 1,155,619.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98,541.66 | |
合计 | 598,541.6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 年以内 | 1,120,495.56 |
1年以内小计 | 1,120,495.56 |
1至2年 | 402,298.61 |
2至3年 | 35,681.00 |
3年以上 | 96,180.00 |
合计 | 1,654,655.1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975,361.32 | 1,118,105.62 |
单位往来款 | 646,601.66 | 363,009.81 |
备用金借款 | 30,742.20 | 10,000.00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1,949.99 | 12,916.60 |
合计 | 1,654,655.17 | 1,504,032.0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685.82 | 292,727.00 | 348,412.8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0,114.93 | 20,114.93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356.38 | -118,361.71 | -98,005.3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5,927.27 | 194,480.22 | 250,407.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8,412.82 | 98,005.33 | 250,407.49 | |||
合计 | 348,412.82 | 98,005.33 | 250,407.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30.29 | 25,000.00 |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 | 3-4年 | 1,250.00 | |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 单位往来款 | 365,718.92 | 1年以内 | 29.12 | 18,285.95 |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 单位往来款 | 116,057.59 | 1-2年 | 23,211.52 |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 | 1-2年 | 7.25 | 24,000.00 |
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99,168.00 | 1年以内 | 5.99 | 4,958.40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23,900.00 | 1年以内 | 4.83 | 1,195.00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43,930.00 | 1年-2年 | 8,786.00 |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9,100.00 | 2年-3年 | 4,550.00 |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3,000.00 | 3年-4年 | 3,000.00 | |
合计 | / | 1,282,124.51 | / | 77.49 | 114,236.8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7,235,200.35 | 87,235,200.35 | 111,437,251.23 | 111,437,251.23 | ||
在产品 | 124,812,653.04 | 23,358,995.18 | 101,453,657.86 | 111,259,413.93 | 9,657,031.04 | 101,602,382.89 |
库存商品 | 29,761,842.04 | 5,088,171.55 | 24,673,670.49 | 27,320,968.86 | 6,424,199.05 | 20,896,769.81 |
发出商品 | 16,657,639.20 | 1,660,295.38 | 14,997,343.82 | 7,878,351.00 | 665,742.28 | 7,212,608.72 |
合计 | 258,467,334.63 | 30,107,462.11 | 228,359,872.52 | 257,895,985.02 | 16,746,972.37 | 241,149,012.6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9,657,031.04 | 13,767,529.41 | 65,565.27 | 23,358,995.18 | ||
库存商品 | 6,424,199.05 | -448,792.79 | 887,234.71 | 5,088,171.55 | ||
发出商品 | 665,742.28 | 1,296,629.12 | 302,076.02 | 1,660,295.38 | ||
合计 | 16,746,972.37 | 14,615,365.74 | 1,254,876.00 | 30,107,462.1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25,415,349.66 | 7,935,262.39 |
预缴税款 | 138,799.15 | 6,842,464.56 |
其他 | 293,413.89 | 157,301.00 |
合计 | 25,847,562.70 | 14,935,027.9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87,674,539.62 | 826,826.44 | -122,711.49 | 88,378,654.57 |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119,305.63 | 2,130,694.37 | ||||||||
四川中久大光科技有限公司 | 20,018,867.92 | -14,683.10 | 60,952.4 | 19,943,232.42 | |||||||
小计 | 87,674,539.62 | 22,268,867.92 | 692,837.71 | 60,952.40 | -122,711.49 | 110,452,581.36 | |||||
合计 | 87,674,539.62 | 22,268,867.92 | 692,837.71 | 60,952.40 | -122,711.49 | 110,452,581.36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18,067,679.80 | 285,542,982.5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18,067,679.80 | 285,542,982.50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116,085.13 | 301,362,656.95 | 1,052,978.13 | 14,138,458.02 | 342,670,178.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137,317.75 | 34,569,492.70 | 5,254,196.37 | 348,961,006.82 | |
(1)购置 | 309,137,317.75 | 844,776.99 | 5,254,196.37 | 315,236,291.1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3,724,715.71 | 33,724,715.7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359.48 | 196,550.99 | 213,910.47 | ||
(1)处置或报废 | 17,359.48 | 196,550.99 | 213,910.47 | ||
4.期末余额 | 335,253,402.88 | 335,914,790.17 | 1,052,978.13 | 19,196,103.40 | 691,417,274.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3,504.66 | 50,557,932.95 | 660,163.35 | 5,495,594.77 | 57,127,195.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0,257.02 | 14,855,103.56 | 77,870.64 | 842,391.76 | 16,395,622.98 |
(1)计提 | 620,257.02 | 14,855,103.56 | 77,870.64 | 842,391.76 | 16,395,622.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61.45 | 171,162.48 | 173,223.93 | ||
(1)处置或报废 | 2,061.45 | 171,162.48 | 173,223.93 | ||
4.期末余额 | 1,033,761.68 | 65,410,975.06 | 738,033.99 | 6,166,824.05 | 73,349,594.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4,219,641.20 | 270,503,815.11 | 314,944.14 | 13,029,279.35 | 618,067,679.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02,580.47 | 250,804,724.00 | 392,814.78 | 8,642,863.25 | 285,542,982.5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1,231,526.91 | 98,756,716.49 |
工程物资 | 2,721,100.18 | |
合计 | 181,231,526.91 | 101,477,816.6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84,514,032.36 | 84,514,032.36 | 22,438,082.09 | 22,438,082.09 |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61,182,870.90 | 61,182,870.90 | 36,245,566.03 | 36,245,566.0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55,679.10 | 15,955,679.10 | 14,852,272.17 | 14,852,272.17 | ||
自制及其他 | 19,578,944.55 | 19,578,944.55 | 25,220,796.20 | 25,220,796.20 | ||
合计 | 181,231,526.91 | 181,231,526.91 | 98,756,716.49 | 98,756,716.4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529,332,500.00 | 22,438,082.09 | 71,664,085.00 | 9,588,134.74 | 84,514,032.36 | 74.01 | 募集资金 |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275,048,100.00 | 36,245,566.03 | 44,366,086.17 | 19,428,781.29 | 61,182,870.90 | 60.24 | 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3,655,100.00 | 14,852,272.17 | 2,430,840.53 | 1,327,433.60 | 15,955,679.10 | 67.02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948,035,700.00 | 73,535,920.29 | 118,461,011.70 | 30,344,349.63 | 161,652,582.3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4.期末余额 | 0 | 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51,870.14 | 6,351,870.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17,290.05 | 2,117,290.05 |
(1)计提 | 2,117,290.05 | 2,117,290.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1)处置 | 8,469,160.19 | 8,469,160.19 |
4.期末余额 | 0 | 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 | 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17,290.05 | 2,117,290.05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137,700.00 | 2,151,477.51 | 47,289,177.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97,734.37 | 321,632.66 | 8,119,367.03 | ||
(1)购置 | 7,797,734.37 | 321,632.66 | 8,119,367.0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797,734.37 | 45,137,700.00 | 2,473,110.17 | 55,408,544.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203,853.38 | 683,372.69 | 34,887,226.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981.12 | 1,412,411.34 | 211,155.80 | 1,688,548.26 | |
(1)计提 | 64,981.12 | 1,412,411.34 | 211,155.80 | 1,688,548.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981.12 | 35,616,264.72 | 894,528.49 | 36,575,774.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32,753.25 | 9,521,435.28 | 1,578,581.68 | 18,832,770.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33,846.62 | 1,468,104.82 | 12,401,951.4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 104,064,952.39 | 533,507.44 | 4,013,901.92 | 100,584,557.91 |
技术服务费摊销 | 3,354,297.70 | 737,153.26 | 1,453,579.42 | 2,637,871.54 | |
合计 | 107,419,250.09 | 1,270,660.70 | 5,467,481.34 | 103,222,429.4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信用减值损失 | 38,423,586.72 | 5,767,149.64 | 25,547,627.73 | 3,835,047.07 |
资产减值损失 | 30,107,462.11 | 4,516,119.32 | 16,746,972.37 | 2,512,045.86 |
政府补助 | 42,856,135.94 | 9,038,942.66 | 61,367,870.64 | 12,205,179.70 |
可抵扣亏损 | 79,517,655.88 | 15,156,790.64 | 19,208,578.84 | 4,802,144.71 |
预提费用 | 9,966,673.12 | 1,495,000.97 | 12,835,114.14 | 1,925,267.12 |
股份支付费用 | 32,707,961.87 | 4,906,194.28 | 26,923,927.65 | 4,038,589.15 |
使用权资产 | 1,174,917.52 | 293,729.38 | ||
合计 | 233,579,475.64 | 40,880,197.51 | 163,805,008.89 | 29,612,002.9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2,683,877.32 | 11,165,985.31 | 55,550,842.65 | 11,811,239.83 |
合计 | 52,683,877.32 | 11,165,985.31 | 55,550,842.65 | 11,811,239.8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65,985.31 | 29,714,212.20 | -11,811,239.83 | 17,800,763.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65,985.31 | -11,811,239.8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4,097,850.72 | 14,097,850.72 | 70,101,724.51 | 70,101,724.51 | ||
合计 | 14,097,850.72 | 14,097,850.72 | 70,101,724.51 | 70,101,724.5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26,297,814.01 | |
合计 | 31,297,814.0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374,924.07 | 71,182,539.15 |
合计 | 60,374,924.07 | 71,182,539.1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项 | 67,634,215.47 | 38,052,844.79 |
应付工程款 | 23,017,298.53 | 31,571,883.32 |
应付租赁款 | 2,541,790.47 | 1,105,126.29 |
合计 | 93,193,304.47 | 70,729,854.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75,546.81 | 1,420,824.74 |
合计 | 1,375,546.81 | 1,420,824.7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31,816.96 | 49,921,788.57 | 49,367,837.62 | 10,285,767.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17,200.69 | 2,236,063.37 | 181,137.32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731,816.96 | 52,338,989.26 | 51,603,900.99 | 10,466,905.2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642,702.44 | 41,516,096.64 | 41,023,288.80 | 10,135,510.28 |
二、职工福利费 | 4,726,518.93 | 4,726,518.93 | ||
三、社会保险费 | 987,466.48 | 953,938.21 | 33,528.2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43,107.04 | 810,543.52 | 32,563.52 | |
工伤保险费 | 35,552.62 | 34,587.87 | 964.75 | |
生育保险费 | 108,806.82 | 108,806.82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75,502.80 | 2,455,577.80 | 19,92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9,114.52 | 216,203.72 | 208,513.88 | 96,804.3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731,816.96 | 49,921,788.57 | 49,367,837.62 | 10,285,767.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45,867.26 | 2,167,472.87 | 178,394.39 | |
2、失业保险费 | 71,333.43 | 68,590.50 | 2,742.93 | |
合计 | 2,417,200.69 | 2,236,063.37 | 181,137.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99,641.93 | |
企业所得税 | 695,602.35 | |
个人所得税 | 2,614,853.31 | 1,407,654.79 |
印花税 | 75,900.35 | 73,687.05 |
房产税 | 54,843.78 | 54,843.78 |
合计 | 3,345,239.37 | 2,231,787.9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381,541.96 | 4,146,378.40 |
合计 | 3,381,541.96 | 4,146,378.4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168,508.00 | 254,063.65 |
单位往来款 | 141,472.00 | 144,559.60 |
代收代付补助款 | 1,764,584.64 | 2,218,484.64 |
应付其他采购款项 | 1,090,709.36 | 1,356,391.93 |
其他暂收暂付款 | 216,267.96 | 172,878.58 |
合计 | 3,381,541.96 | 4,146,37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92,207.56 | |
1年内到期的售后维修服务费 | 7,868,063.85 | 10,314,641.69 |
合计 | 7,868,063.85 | 13,606,849.2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3,925,096.00 | 22,467,654.00 |
预收税金 | 150,653.99 | 154,091.65 |
合计 | 4,075,749.99 | 22,621,745.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一年以上到期售后维修服务费 | 2,520,472.45 | 2,098,609.27 | 预提售后维修费用 |
合计 | 2,520,472.45 | 2,098,609.2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367,870.64 | 833,000.00 | 19,344,734.70 | 42,856,135.94 | |
合计 | 61,367,870.64 | 833,000.00 | 19,344,734.70 | 42,856,135.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高性能VCSEL芯片研究 | 14,768,611.76 | 11,027,573.00 | 3,741,038.76 | |
QCL半导体激光器的研发A | 199,350.40 | 199,350.40 | 0 | |
高功率巴条直接技术 | 4,487,861.01 | 3,209,323.89 | 1,278,537.12 | |
无线能量传输的研发 | 833,000.00 | 172,513.36 | 660,486.64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小计 | 19,455,823.17 | 833,000.00 | 14,608,760.65 | 5,680,062.52 |
2016年姑苏重大创新团队 | 2,160,000.00 | 270,000.00 | 1,890,000.00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高光束质量、低域值、长寿命、低成本蓝、绿光LD芯片封装及热管理技术研究项目
0.04 | 0.04 | 0 |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面向制造业的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项目 | 645,390.03 | 64,539.00 | 580,851.03 |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三基色LD封装生产示范线项目 | 106,666.38 | 6,666.66 | 99,999.72 | |
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 | 9,000,000.00 | 499,999.99 | 8,500,000.01 | |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共建苏州市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合作项目 | 29,999,991.02 | 3,894,768.36 | 26,105,222.66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小计 | 41,912,047.47 | 4,735,974.05 | 37,176,073.42 | |
合计 | 61,367,870.64 | 833,000.00 | 19,344,734.70 | 42,856,135.9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5,599,956.00 | 40,679,987.00 | 40,679,987.00 | 176,279,9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53,362,154.42 | 2,853,362,154.4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935,229.38 | 5,805,143.18 | 31,740,372.56 | |
合计 | 2,879,297,383.80 | 5,805,143.18 | 2,885,102,526.9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本期股份支付金额。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722.07 | -56,722.0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 | -56,722.07 | -56,722.07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6,722.07 | -56,722.0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
合计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183,100.76 | 152,649,874.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2,183,100.76 | 152,649,874.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37,419.97 | 119,263,888.2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930,683.7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8,139,971.60 | 67,799,978.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405,709.19 | 192,183,100.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0,856,819.87 | 96,734,234.86 | 249,635,870.05 | 116,602,751.91 |
其他业务 | 1,276,743.03 | 818,687.68 | 742,380.12 | |
合计 | 142,133,562.90 | 97,552,922.54 | 250,378,250.17 | 116,602,751.9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128,152,754.43 | 128,152,754.43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11,706,378.22 | 11,706,378.22 |
VCSEL芯片系列 | 997,687.22 | 997,687.22 |
废料销售 | 408,560.61 | 408,560.61 |
其他 | 868,182.42 | 868,182.4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41,418,276.76 | 141,418,276.76 |
国外销售 | 715,286.14 | 715,286.1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2,133,562.90 | 142,133,562.90 |
在某一时间段确认收入 | ||
合计 | 142,133,562.90 | 142,133,562.9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9,687.56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59,556.52 | 134,342.91 |
合计 | 269,244.08 | 134,342.9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费用 | 615,703.26 | 615,703.26 |
售后维修费 | 2,566,804.18 | 12,483,372.66 |
职工薪酬 | 2,654,312.80 | 2,298,867.29 |
市场拓展费 | 807,888.34 | 263,266.16 |
样品费 | 77,703.28 | -438,492.36 |
运输费 | 319,595.40 | 410,422.03 |
差旅费 | 441,131.38 | 63,057.14 |
业务招待费 | 168,205.98 | 512,139.17 |
其他 | 279,722.46 | 58,341.21 |
合计 | 7,931,067.08 | 16,266,676.5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754,136.27 | 5,778,397.66 |
股份支付费用 | 758,296.62 | 758,296.62 |
咨询服务费 | 1,228,357.39 | 737,548.68 |
办公费 | 747,787.43 | 620,071.10 |
水电物业费 | 1,263,272.92 | 939,752.03 |
折旧与摊销 | 3,982,007.06 | 3,949,091.46 |
租赁费 | 22,052.17 | 364,178.20 |
业务招待费 | 1,245,690.14 | 620,542.77 |
差旅费 | 85,159.09 | 51,156.97 |
其他 | 401,447.68 | 328,148.71 |
合计 | 17,488,206.77 | 14,147,184.2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费用 | 21,725,360.30 | 25,042,244.86 |
人员人工费用 | 24,704,068.33 | 19,944,647.8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0,287.44 | 1,437,190.12 |
折旧费用 | 2,853,865.24 | 2,821,648.83 |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2,093,125.18 | 4,019,852.06 |
其他相关费用 | 1,904,947.76 | 822,466.35 |
合计 | 54,771,654.25 | 54,088,050.0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99,787.96 | 1,891,302.59 |
减:利息收入 | 4,553,714.23 | 1,121,586.36 |
汇兑损益 | 107,273.56 | 119,660.39 |
手续费 | 113,020.68 | 44,448.26 |
合计 | -3,733,632.03 | 933,824.8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1,590,361.97 | 17,740,851.97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4,735,974.05 | 2,350,375.64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4,608,760.65 | 8,722,516.18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245,627.27 | 6,667,960.15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12,926.52 | 72,241.38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12,926.52 | 72,241.38 |
合计 | 21,703,288.49 | 17,813,093.3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0,126.22 | 571,085.62 |
理财产品收益 | 14,876,458.10 | 1,481,938.70 |
合计 | 15,446,584.32 | 2,053,024.3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74,718.9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248,683.22 | -2,036,897.0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8,005.33 | -28,335.26 |
合计 | -12,875,958.99 | -2,065,232.2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615,365.75 | -6,851,719.4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615,365.75 | -6,851,719.4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0 | -53,334.90 |
合计 | 0 | -53,334.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57,169.25 | 52,516.15 | 57,169.25 |
合计 | 57,169.25 | 52,516.15 | 57,169.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0,686.54 | 40,686.5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0,686.54 | 40,686.54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80,000.00 | 50,000.00 | 80,000.00 |
其他 | 11,769.00 | ||
合计 | 120,686.54 | 61,769.00 | 120,686.5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33,056.62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913,449.04 | -876,285.27 |
合计 | -11,913,449.04 | 1,456,771.3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550,869.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82,630.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64,663.4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8,258,601.3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2,446.0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1,913,44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296,185.94 | 354,063.65 |
收到的补贴收入 | 3,495,912.77 | 6,862,074.00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4,553,714.23 | 1,120,519.05 |
代收的政府补贴款 | 1,815,000.00 | 150,000.00 |
收到的增值税留底税额退税 | 20,160,027.70 | 4,433,557.69 |
其他 | 2,921,457.97 | 2,507,560.63 |
合计 | 33,242,298.61 | 15,427,775.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19,132,881.60 | 17,268,215.36 |
支付的各类押金及保证金 | 319,083.65 | 401,090.00 |
代付的政府补贴款 | 1,845,120.00 | |
合计 | 21,297,085.25 | 17,669,305.3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26,297,814.01 | |
收到的待支付给中介的发行费用 | 7,015,006.35 | |
合计 | 26,297,814.01 | 7,015,006.3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与上市发行的相关费用 | - | 13,992,799.98 |
合计 | - | 13,992,799.9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637,419.97 | 59,181,809.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615,365.75 | 6,851,719.43 |
信用减值损失 | 12,875,958.99 | 2,065,232.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843,924.73 | 9,404,990.6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88,682.58 | 1,830,206.7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88,548.26 | 1,979,466.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67,481.34 | 5,404,424.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334.9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686.5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171.29 | 1,048,589.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126.22 | -3,599,607.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13,449.04 | -876,285.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26,225.62 | -47,855,826.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781,852.54 | -125,021,872.2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969,533.87 | -26,017,460.67 |
其他 | -1,407,790.46 | 5,716,91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01,126.84 | -109,834,364.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56,462,340.66 | 252,413,546.9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7,616,687.64 | 56,916,907.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45,653.02 | 195,496,639.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56,462,340.66 | 807,616,687.64 |
其中:库存现金 | 20,117.28 | 17,982.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6,442,223.38 | 807,598,705.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6,462,340.66 | 807,616,687.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30,222,910.01 | 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0,222,910.0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4,454.12 | 7.2258 | 1,332,828.57 |
欧元 | 4,791.37 | 7.8771 | 37,742.10 |
日元 | 6.00 | 0.0500 | 0.3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380.00 | 7.2258 | 53,326.40 |
欧元 | |||
日元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2,000.00 | 7.8771 | 15,742.20 |
日元 | |||
应付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477,990.00 | 7.2258 | 3,453,860.14 |
欧元 | 467,470.00 | 7.8771 | 3,682,307.94 |
日元 | 29,871,100.00 | 0.0501 | 1,496,362.88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3,600.00 | 7.8771 | 28,357.56 |
日元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性能VCSEL芯片研究 | 85,960,000.00 | 递延收益 | 11,027,573.00 |
QCL半导体激光器的研发A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199,350.40 |
高功率巴条直接技术 | 6,330,000.00 | 递延收益 | 3,209,323.89 |
2016年姑苏重大创新团队 | 13,880,000.00 | 递延收益 | 270,000.00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面向制造业的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项目 | 10,583,500.00 | 递延收益 | 64,539.00 |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三基色LD封装生产示范线项目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6,666.66 |
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499,999.99 |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共建苏州市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合作项目 | 4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894,768.40 |
无线能量传输的研发 | 833,000.00 | 递延收益 | 172,513.36 |
苏州科技城金融贷款贴息 | 47,900.00 | 其他收益 | 47,900.00 |
2021年省科技奖奖励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经费 | |||
苏州科技城人才项目经费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20-2022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配套资助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苏州科技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 132,585.00 | 其他收益 | 132,585.00 |
2023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明细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2022年度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1年省双创计划专项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23年普惠金融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其他 | 228,068.79 | 其他收益 | 228,068.79 |
合计 | 173,092,053.79 | 21,703,288.4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新设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半导体激光器 | 100% | 设立 |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投资、咨询 | 51%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湖北武汉 | 工业级固体/光纤超快激光器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 19.55% | 权益法 |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073,926.7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3,988.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等外币的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有关,由于美元等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密切监视外币汇率波动,以控制外币资产与负债的持有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项目 | 截止2023年6月30日 | |
外币资产余额 | 外币负债余额 | |
美元 | 1,386,154.97 | 3,453,860.14 |
欧元 | 53,484.30 | 3,710,665.50 |
日元 | 0.30 | 1,496,362.88 |
敏感性分析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等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综合收益的影响如下:
综合收益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欧元影响 | 日元影响 |
人民币贬值5% | -103,385.26 | -182,859.06 | -74,818.13 |
综合收益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欧元影响 | 日元影响 |
人民币升值5% | 103,385.26 | 182,859.06 | 74,818.13 |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期末无银行借款,因此利率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以其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有应收款项融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为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价格风险较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不重大。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本公司认为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价格风险较低。本期在资产负债表日无其他以其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或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支付义务而造成本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以此缓解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通过对交易对手方设定额度加以控制。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因为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和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 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1)于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无期限或到期期限为1年以内 | 到期期限1-5年 |
应付票据 | 60,374,924.07 | |
应付账款 | 93,193,304.47 | |
其他应付款 | 3,381,541.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75,749.9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68,063.85 | |
合计 | 168,893,584.34 |
(2)管理金融负债流动性的方法: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对客户货款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催收,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管理层对应付供应商款项进行监控并遵守付款约定。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授信等多种融资手段,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8,000,000.00 | 1,028,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8,000,000.00 | 1,028,000,000.00 | ||
(1)理财产品 | 1,028,000,000.00 | 1,028,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448,000.00 | 1,448,00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29,448,000.00 | 1,029,448,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为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可观察估计值为预期收益率。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期限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公司披露的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以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估计其公允价值,由于其剩余期限一般较短,且在活跃市场无公开报价,公司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计入投资收益 | 购买 | 出售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54,000,000.00 | 14,876,458.10 | 2,538,000,000.00 | 2,964,000,000.00 | 1,028,000,000.00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
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时间不长,或者剩余时间较长但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异不大,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19.55%的股权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华日精密第一大股东,且向其委派了一名董事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环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关联公司M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环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0 | 不适用 | 否 | 18,141.59 |
关联公司M | 购买商品 | 0 | 不适用 | 否 | 28,423.7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32,123.89 | 5,298,181.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64,234.86 | 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9.96 | 417.8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关联自然人薪酬 | 6.01 | 10.5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1,991,826.00 | 99,591.30 | 2,918,277.92 | 145,913.90 |
合计 | 1,991,826.00 | 99,591.30 | 2,918,277.92 | 145,913.90 | |
预付款项 | 关联公司M | 376,656.16 | 386,806.96 | ||
合计 | 376,656.16 | 386,806.9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与授予日接近的外部机构增资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013,822.0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805,143.18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就与A2客户应收款事项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编号:2023—034)。后续有进一步进展将及时披露。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5,189,054.63 |
1年以内小计 | 135,189,054.63 |
1至2年 | 20,559,151.00 |
2至3年 | 46,497,750.59 |
3年以上 | 3,291,305.00 |
合计 | 205,537,261.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537,261.22 | 100.00 | 37,411,463.23 | 18.20 | 168,125,797.99 | 219,304,125.20 | 100.00 | 24,162,780.01 | 11.02 | 195,141,345.1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5,537,261.22 | 100.00 | 37,411,463.23 | 18.20 | 168,125,797.99 | 216,187,541.27 | 98.58 | 24,162,780.01 | 11.18 | 192,024,761.26 |
其中:一般应收款项 | 205,537,261.22 | 100.00 | 37,411,463.23 | 18.20 | 168,125,797.99 | 3,116,583.93 | 1.42 | 3,116,583.93 | ||
关联方货款组合 | ||||||||||
合计 | 205,537,261.22 | / | 37,411,463.23 | / | 168,125,797.99 | 219,304,125.20 | / | 24,162,780.01 | / | 195,141,345.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5,189,054.63 | 6,759,452.73 | 5 |
1至2年 | 20,559,151.00 | 4,111,830.20 | 20 |
2至3年 | 46,497,750.59 | 23,248,875.30 | 50 |
3年以上 | 3,291,305.00 | 3,291,305.00 | 100 |
合计 | 205,537,261.22 | 37,411,463.23 | 18.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减值相关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62,780.01 | 13,248,683.22 | 37,411,463.23 | |||
合计 | 24,162,780.01 | 13,248,683.22 | 37,411,463.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2,373,964.13 | 20.62 | 21,011,707.07 |
第二名 | 38,639,743.75 | 18.8 | 4,350,967.55 |
第三名 | 25,579,349.01 | 12.45 | 1,278,967.45 |
第四名 | 14,307,707.55 | 6.96 | 820,385.38 |
第五名 | 10,836,890.00 | 5.27 | 541,844.50 |
合计 | 131,737,654.44 | 64.09 | 28,003,871.9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98,541.66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4,444,637.91 | 157,606,843.44 |
合计 | 135,043,179.57 | 157,606,843.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98,541.66 | |
合计 | 598,541.6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4,133,410.48 |
1年以内小计 | 134,133,410.48 |
1至2年 | 402,298.61 |
2至3年 | 29,930.00 |
3年以上 | 93,290.00 |
合计 | 134,658,929.0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25,361.02 | 609,464.62 |
单位往来款 | 580,944.51 | 363,009.81 |
备用金借款 | 30,742.20 | 10,000.00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 | 133,619,931.37 | 156,930,835.99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1,949.99 | 12,916.64 |
合计 | 134,658,929.09 | 157,926,227.0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685.82 | 288,697.80 | 319,383.6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0,114.93 | 20,114.93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005.57 | -120,098.01 | -105,092.4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5,576.46 | 188,714.72 | 214,291.1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 319,383.62 | 105,092.44 | 214,291.18 | |||
合计 | 319,383.62 | 105,092.44 | 214,291.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资金往来 | 133,619,931.37 | 1年以内 | 99.23 | |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 单位往来款 | 365,718.92 | 1年以内 | 0.36 | 18,285.95 |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 单位往来款 | 116,057.59 | 1-2年 | 23,211.52 |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 | 1-2年 | 0.09 | 24,000.00 |
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99,168.00 | 1年以内 | 0.07 | 4,958.40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23,900.00 | 1年以内 | 0.06 | 1,195.00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43,930.00 | 1年-2年 | 8,786.00 |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9,100.00 | 2年-3年 | 4,550.00 | |
袁志民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3,000.00 | 3年-4年 | 3,000.00 | |
合计 | / | 134,400,805.88 | / | 99.81 | 87,986.8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8,378,654.57 | 88,378,654.57 | 87,674,539.62 | 87,674,539.62 | ||
合计 | 143,378,654.57 | 143,378,654.57 | 92,674,539.62 | 92,674,539.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 | 5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 | 5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87,674,539.62 | 826,826.44 | -122,711.49 | 88,378,654.57 | |||||||
小计 | 87,674,539.62 | 826,826.44 | -122,711.49 | 88,378,654.57 |
合计 | 87,674,539.62 | 826,826.44 | -122,711.49 | 88,378,65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8,712,172.28 | 109,977,947.67 | 250,817,271.32 | 120,896,416.03 |
其他业务 | 1,276,743.05 | 818,687.68 | 742,380.12 | |
合计 | 149,988,915.33 | 110,796,635.35 | 251,559,651.44 | 120,896,416.0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136,008,106.84 | 136,008,106.84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11,706,378.22 | 11,706,378.22 |
VCSEL芯片系列 | 997,687.22 | 997,687.22 |
废料销售 | 408,560.61 | 408,560.61 |
其他 | 868,182.44 | 868,182.4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49,273,629.19 | 149,273,629.19 |
国外销售 | 715,286.14 | 715,286.1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9,988,915.33 | 149,988,915.33 |
在某一时间段确认收入 | ||
合计 | 149,988,915.33 | 149,988,915.3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4,114.95 | 571,085.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4,876,458.10 | 1,481,938.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580,573.05 | 2,053,024.3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703,288.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76,458.1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517.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82,089.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65,684.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132,633.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3 | -0.0603 | -0.06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 | -0.2370 | -0.237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闵大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