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恒光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友良 | 张骏龑 | ||
电话 | 0745-7695232 | 0745-7695232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01号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01号 | ||
电子信箱 | Sd@hgkjgf.com | Sd@hgkjgf.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19,455,113.25 | 571,218,241.14 | -2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35,302.62 | 141,841,671.56 | -9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30,120.84 | 128,751,064.70 | -99.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67,698.56 | 139,648,235.13 | -98.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53 | 1.3297 | -92.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53 | 1.3297 | -92.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10.06% | -9.3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80,140,348.02 | 2,011,904,188.48 | 1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36,525,775.67 | 1,476,549,153.99 | -2.7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71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4% | 48,900,000 | 48,900,000.00 |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4% | 11,560,000 | 0.00 | ||
曹立祥 | 境内自然人 | 2.40% | 2,565,000 | 2,565,000.00 | ||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 | 1,153,100 | 1,153,100.00 | ||
长沙通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4% | 1,000,000 | 0.00 | ||
游新农 | 境内自然人 | 0.88% | 941,500 | 0.00 | ||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2% | 450,000 | 0.00 | ||
彭巧华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10,000 | 0.00 | ||
蔡淑琼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70,500 | 0.00 | ||
谭艳春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62,500 | 196,875.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曹立祥持有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股东蔡淑琼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0,500股,合计持有270,5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面积约为260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将作为公司后备土地储备资源。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扩大原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并增加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350亩。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已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并与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成交确认书》。
2、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项目产品为光伏级三氯氢硅,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4,904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3、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335,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5月10日,《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确定2023年5月23日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