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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湖: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731,000.00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5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苏公W〔2020〕B01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占比
1南山小寨二期项目22,973.1000
2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6,000.001,998.6333.31%
合 计28,973.101,998.636.90%

三、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受到外部因素、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南山小寨二期项目2024年9月2025年12月
2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2023年9月2025年12月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在天目湖一站式目的地内持续扩增文旅项目内容,丰富产品与活动序列,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受外部环境与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结合实际投资情况,公司有节奏地调整优化相关项目的投资进度。南山小寨二期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已形成部分成果,但开工建设条件尚待完备,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部分开展,因酒店宾客入住率持续较高,公司为避免影响实际经营,特阶段性延缓项目装修改造进度。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系公司基于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南山小寨二期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已形成部分成果,但开工建设条件尚待完备,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部分开

展,因酒店宾客入住率持续较高,公司为避免影响实际经营,特阶段性延缓项目装修改造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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