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23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3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高管2023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