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金剑、刘刚、张铮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