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周二)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