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红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3-082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各子公司为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变压器”)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为银川变压器在不超过人民币9.32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各子公司为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长信支行的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10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长信支行(以下简称“交行银川长信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银川变压器向交行银川长信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2、近日,为进一步担保银川变压器的债务清偿,公司与交行银川长信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WL-C20230705),公司以其持有的8%银川变压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00万元),为交行银川长信支行与银川变压器发生的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的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11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贺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 年中银宁贺高保字 2022001号),公司为银川变压器向中行贺兰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7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近日,为进一步担保银川变压器的债务清偿,公司与中行贺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2022年中银宁贺质字2022001号-01号),公司以其持有的14%银川变压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00万元),为中行贺兰支行与银川变压器发生的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75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支行的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11月,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银川兴洲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YIC03(高保)20220011),公司为银川变压器向华夏银行银川兴洲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2、近日,为进一步担保银川变压器的债务清偿,公司与华夏银行银川兴洲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YIC03(高质)20230004),公司以其持有的5%银川变压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华夏银行银川兴洲支行与银川变压器发生的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四)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4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川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4522201030ZB001),公司为银川变压器向光大银川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8,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近日,为进一步担保银川变压器的债务清偿,公司与光大银川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54522201030ZZ001),公司以其持有的10%银川变压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光大银川分行与银川变压器发生的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交行银川长信支行的对外担保协议

1、《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WL-C20230705)

出质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长信支行

债务人: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1)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八千万元。

(2)出质人出质的质押财产是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800万股股权(对应持股比例8%)。

(3)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二)与中行贺兰支行的对外担保协议

1、《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2022年中银宁贺质字2022001号-01号)

出质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

债务人: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75亿元。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质押物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1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三)与华夏银行银川兴洲支行的对外担保协议

1、《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YIC03(高质)20230004)

出质人(甲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洲支行

债务人: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银川变压器500万股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

(3)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与光大银川分行的对外担保协议

1、《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54522201030ZZ001)

出质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受信人: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质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担保范围内,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八千万元。

(2)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①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②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3)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银川变压器1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36,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97,910.34万元(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担保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