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全体监事、常务副总经理张学权、财务总监汤琼兰、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吴圣辉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黄志勇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