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视频)方式审议会议议案,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经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