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1/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 公告编号:2023-05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佛山照明/粤照明B | 股票代码 | 000541/20054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震环 | 黄玉芬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 ||
电话 | (0757)82810239 | (0757)82966028 | ||
电子信箱 | fsldsh@chinafsl.com | fslhyf@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566,062,729.02 | 4,348,268,999.31 | 4,433,331,393.42 | 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935,232.54 | 160,664,433.28 | 163,528,019.78 | 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0,389,211.53 | 160,862,524.18 | 162,214,595.34 | 1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7,869,057.20 | 150,034,906.39 | 177,102,491.01 | 119.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52 | 0.1191 | 0.1212 | 3.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40 | 0.1180 | 0.1201 | 3.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3% | 2.68% | 2.03% | 1.2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5,119,943,822.76 | 15,287,061,119.70 | 15,288,860,907.09 | -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56,107,466.23 | 5,173,066,095.76 | 5,173,011,348.74 | -0.3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五 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6,0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84% | 188,496,430 |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79% | 146,934,857 |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 国有法人 | 9.01% | 122,694,246 |
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10% | 83,130,898 | |||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78% | 37,896,494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3% | 33,161,800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87% | 25,482,252 | |||
庄坚毅 | 境外自然人 | 0.87% | 11,903,509 | 8,927,632 | ||
张少武 | 境内自然人 | 0.86% | 11,7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68% | 9,296,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与庄坚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55.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建设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 年 7月 12 日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股权激励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同意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6,199.46万股的0.95%,其中首次授予1,1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90.00%,预留13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10.00%。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3.81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广东省国资委审批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圣辉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