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杨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AI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3年9月3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18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合计
98.3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